第二节
转眼就上了初中。突如其来的许多新知识,依旧锁不住我对艺术的那颗向往之心。
无论在学校还是家里,几乎每天,我都沉醉于文学的海洋。庆幸这些没有影响到学习,甚至还提高了语文的写作水平,家长和老师谁也没有阻止过。当然,我自己也因此变的有一些狂傲。初中生活就这样不明不白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虽然在学校没有认真的学习,但我一直觉得,考上高中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脑子里没有什么压力,或者说就压根没去费神想过考不上会怎样。那时的我,不知天高地厚,恐怕也会因此费了父母好多的心思。
那个年代的初中生,最牛的学霸,几乎都是在父母的怂恿之下,考了中专。若不是同一个年代的人,是不清楚“三提五统”这个词语的。大包干刚开始的时候,农民种地需要拿提留,还要定时出义务工,参加村里的义务劳动,挣工分。提留是按人收取,工分是按照劳动力分派。就如我们一家四口,那时的提留基本上是夏收完卖掉所有小麦的钱,年景不好时,这些还不够,需要欠着村里的提留,秋后再结账。这样,一年下来,挣的是秋收后的那点粮食钱。秋天多数收获的是玉米、大豆、棉花、花生等作物,亩产不高,日常开支都很困难。农民的苦,没有经历过大包干年代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家人全部都在农村的家庭,顿顿粗面,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精面,我们村里人形象的称之为“头遍面儿”。
考上中专就是国家干部。分配,这又是一个即将逝去的老词。考上学之后,等于就是在职辅导,根据学校的性质不同,每月发放不等额的伙食补贴。那个年代的学校,若在校期间没有太恶劣的行为,几乎全部毕业,与成绩无关。毕业后,即便分不到政府机关,最起码的,也是到国有企业去上班。老百姓统一称之为“吃国家粮的”。关键点在于,从考上中专的那一天开始,户口随着学生一起进入学校,不用再在村里交那万恶的提留了!这对于农民来讲,是天大的喜事,等于有了个金饭碗,开始吃起了国家的粮食,一辈子不用再愁吃愁喝愁长病了。最重要的,这家人算是熬出了头。孩子的未来就是整个家庭的未来,盼了这些年,也总算是有了个头。毕业后先住单位宿舍,找对象甚至可以挑三拣四,差不多了就结婚,待个两三年后,单位再给你分上个小房,那小日子,和村里人相比,那叫一个绝对的滋润。
在农村,谁家若是有个吃国家粮的,就基本保障全家不饿;同时,在村里,在亲戚家,还高人一等。想低调都不可能。即便是乡上的人见了这些家人,也是客客气气的。从乡上派驻到村里催收提留的人,一年至少两次进村,他们叫包片包村包户,这些人一般是由乡政府出一名工作人员主持,其余由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上的临时工组成。在老百姓眼中,那可都是当官的,威风八面。但对有吃国家粮的家庭却彬彬有礼,事情就怕对比,那个差别啊,天上地下。这也更加激励了农民让自己孩子考学的决心。那个年代,说实话,除了考学能够出人头地,至今我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父母一直叮嘱着,“孩子,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说几个其他有意思的事情。
初中学校大多位于政府驻地,早自习和晚自习,从初一入学开始的第一天就不曾落下过。离乡政府较远的学生怎么办呢?现在的情况大多有两个办法,其一接送,其二就是住校呗。问题在于,那时有好多学生的家长饭都吃不好,用什么接送呢?我记得我上初一时,村里总共也就有不到十辆大金鹿自行车。村里有一辆用于公务,其余的有自行车的家庭,要么是吃国家粮的,要么是部队转业的,要么是亲戚家有吃国家粮的。单纯的靠种地赚钱买辆自行车家用,几乎是每一个农民的梦想。那时的自行车不是代步工具,而是一种身份。
住校?我想用一个时下的词语来表达我此时的观点。呵呵。没有吃国家粮的家人或亲戚,学校总共就那么几间闲房,光那些光棍老师还住不开呢,你去哪儿住?要想住,一个办法,到同学家。我在初一时就是在同学吴维福家住的,他家在东注沟的南园,是新盖的房子。一个土炕,我们住了四个人,简称大通铺。别问怎么住的,也别问是不是卫生,因为这在当时已经很牛了。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当地找到可以容纳住宿的同学家。我们与现在孩子的待遇,压根不是一个世纪,没法比。这样说起来,包括我自己在内,对孩子,确实是溺爱了。
学校是不提供饭的。即便是卖馒头,无论贵贱,也没人会买。学生从家里带饭,放在学校食堂蒸,哦,免费的,蒸不要钱。这要带两个饭盒,一个放馒头,饭盒上面标上名字(我们为什么体质好还抗打击?是因为我们那时天天享受高温消毒!);一个放咸菜,直接放在课桌下的桌洞里(没有抽屉)。对,所谓食堂,不是就餐的地儿,排队进去,找好自己盛馒头的饭盒,回到教室里面,课桌变餐桌。好一点的家庭,用大油(猪膘子用锅炼化出来的油)炒点咸菜,那时的学校美味。吃饭时翻一下盛咸菜的饭盒,那是统一的标配动作,若是能够发现里面有块残余的油脂拉,即便是细的像牙签,这顿饭也会吃得有滋有味。
上初中还需要干什么?不要有疑问,回家问问我们那个年代的人吧。除了学习赖宁等国家级好少年之外,还要勤工俭学。其他地区我也有问过,大多是一个模式,略有差别的是东西不同而已。学校分给每个同学两只小鹅仔,让拿回家养,一个学期之后送回来,确保是活的,且每只必须足5斤以上!每个人都会有疑问,中间死了怎么办?学校的回答特别的霸气,学生自己养的,学校概不负责。这是什么情况?难道要把我们这些学生全部打造成养殖能手?!如果一只也拿不回来,那就按照市场价每只5斤的价格,把钱交给学校。我勒个去!这不是笑话,不必惊奇。需要让你惊奇的是,学生们兴高采烈的拿着那两只可爱的小鹅仔,送回家中,养的热火朝天!学期结束后,发出去多少鹅仔便会收回多少成年鹅,一只不少,就连颜色都一样。难道我们真的自学成才?难道我们全部是社会主义新时期下的天才养鹅能手?不是因为我们厉害,而是学校给出的成年鹅的价格较高,不如自家在附近村里买上两只,然后送给学校,这中间至少还得有五块多钱的差价呢!五块多!接近一个孩子半年的零花钱,这个账,有得算。不仅仅是养鹅,校外还有一块勤工俭学实验基地,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勤工俭学嘛,播种、除草、喷药、收割,全部是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做,实在没有课外时间的,那就废除体育课呗。
说说初中的同桌。有印象的,三个人。
第一个同桌叫王梅,瘦瘦的,那时比较高,挺凶。她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个把我打哭的女孩。其实没别的事,就是胳膊过了划分好的三八线,她连提醒都没有,直接拽着我的耳朵,把我按在桌子底下一顿胖揍。我又怎能咽下这口气呢?士可杀不可辱。面对凶巴巴的她,我想了一下,来了个综合权衡,还是跑到办公室找老师了。语文老师李维平个子不高,听我哭诉完经过,简单的一句话,让我扭头爆走,从此坚决再也不找老师解决这类问题。“连个女的都打不过,你还好意思过来跟老师说?”啊啊啊,不带这样的,你还是老师吗?!
再一个是王晓冰。这是个“官二代”。刚开始偶尔的还会给我带点鸡架子吃,偷偷的放在桌洞里,从她那一边的底下传到我这一边,趴在耳朵上悄悄地说,“这是我偷带出来的,给你的,快吃,别让人看见啊”。那个时候我两眼冒起星星,心里想,要是天天给我带鸡架子就好了,我剩下个带回家给妹妹吃。好景不长,可惜她很快就随着父亲的工作调动去了城里。可惜,我没有那个吃货命,从此鸡架子断货。每到午间吃饭,就会不自然的想起可爱的同桌。
第三个叫曹启录。他是回来复读,目的就是为了考个更好的中专。我们俩成绩都还不错,谁都不服谁,每天早自习相互检查背诵课文,各位,带标点符号的。除了数理化不能背诵的之外,其余的科目平分秋色。各自骄傲的不得了。这个时候的前桌又是我的那个冤家~王梅。她现在变本加厉了,上自习课时,她安排我替她理头发。她把长头发往后一甩,正好在我课桌上面,我的工作就是把有分叉的头发劈开,奇怪的是,我毫无怨言,且乐此不疲,或许我已经被她彻底征服。记得边上有个叫郑军的同学,这是富二代,觉得这事挺有意思,就偷偷的去摸她的头发,试图替我分担劳务,不料被王梅同学及时发现,回过头来一顿狂风暴雨,把郑军同学委屈的噘着个嘴,怎么也没想明白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滴。
若是初中还有印象的,就是运动会了。记得一直站排头的我,曾经参与了一次撑杆跳,应该是第三名。百米短跑也参加过,胖乎乎的我输了个一塌糊涂。那时的撑杆跳用的是竹竿,别提竹竿的弹性,那么粗的竿子,就看你的助跑能否撑起自己的体重了。据说,这是注沟一中别出心裁的一项体育运动。高中时聊起,其他学校压根就没有,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我的成绩在高密市也是第三啊,哈哈哈!那年的撑杆跳第一名是乔伟。
若是再回到那个年月,我宁愿考中专,目的不是进入政府机关,而是提前不用再交提留。或许,我考上中专后,父亲一高兴,也不至于那么的劳累,也不至于提前离我而去。
中考完之后就放假了。父亲带我到西河去网鱼、网虾,预备我上高中的学费。那个时候似乎是考高中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学校乔校长的一句话,他告诉我父亲,你的儿子就是个大学耙(pa)子(铁定是个考大学的料),考中专纯粹是瞎了孩子的前途。可悲的是,父母对校长的话,奉若神明。
这期间有很多的老照片,需要在家里好好找找,或者我等着老同学们提供一下,日后作为每个章节的作证,在最后一章中与大家分享。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