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杨清歌
1.
初中的时候看到女作家苏青的一句话:“家里的每一颗螺丝钉都是自己买的,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那时候很疑惑,去问我爸,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我爸说,她买得起,是幸。至于不幸,可能是因为她本来可以直接找个男人买的。
然后又补了一句,总得来说,还是幸的。靠人不如靠己。
2.
我对房子没有什么执念,但我对自己买这件事情有执念。
结婚前,我在淘宝上兼职写千字20块的稿子,有的还要改很多遍,来来回回耗时又耗精力,那段时间公司离住的地方很远,冬天回家后,点好外卖开始敲字,常常是写完这一篇又要回去改那一篇。
“我什么都可以写”,我对给我活的小姐姐说,“改多少次都没关系的”。
男朋友非常鄙视我,他说你这时薪,还没有钟点工阿姨高。不,还不如去发传单。
但他不知道,小时候,我非常想有一件自己的嫁衣。就是古代那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细细的密密的红艳艳的绣满了俗气的花儿和凤凰的嫁衣。
长大后,我发现这个愿望一点都不现实,令人惊慌的是,马上就要嫁人了,我缝衣服的水平还停留在缝扣子上。
思索了半天,觉得古代人就指着这缝缝补补的手艺过日子,那弱鸡如我,就只能写点东西卖,日子也是一样的过。那我就用一笔一画的文字,为自己织一件嫁衣好了。
这个念头是我那段时间唯一的动力。
“你不要结稿费给我,就攒着,攒到1000块了给我,我去买件婚纱。”我对那个小姐姐说。
她说好。
后来,存在她那里的稿费800块的时候,当时的男胖友就带我去试婚纱了,看中的那件,刚好1000块,我说:“等我拿到稿费了再来买”。
他说:“别作,我买了就好了。”
我想了想,也确实挺作的,就没有再坚持下去。
我买不起,让别人买个什么东西给我,这件事情说出来,一点都不酷。我买得起了,别人想买个什么东西给我,我还挺容易就接受的。
(……也还是挺作的……我……)
后来的稿费够1000块了,花在了生活的边边角角里。而那1000块的婚纱,乖乖的待在柜子里。我会有一点不够酷的遗憾,但人生的意义就是重在参与嘛。
3.
第一个带给我“喜欢的东西要自己买”这个想法的人是马苏,那时候她还是孔令辉的女朋友。当时有一篇在人人网流传很广的文章,讲她和孔令辉吵架之后发现自己无处可去,咬咬牙用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借了些钱,在北京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之后拼命接戏,连口红香水这种东西都是当时的好朋友黄圣依接济,房子买了之后,她又花了很久,把房子布置成她想要的样子,文章里说“连拖鞋,都是某某牌”的。
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那篇文章,觉得非常爽。
后面写到,马苏给那个房子起名叫“马家庄”,自称“马家庄庄主”,还做了一个马家庄的牌子挂在门口,这一段,我觉得又LOW又爽。
我是个迟钝的人,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原来用自己挣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是这种感觉,爽到飞起,仿佛满天空都是柔柔软软饱满踏实的金色阳光。
4.
虽然非常难,但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也能买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哪怕是个小小的公寓,也许我不怎么去,也许它落满了灰尘,但家里的每一颗灰尘都是我辛辛苦苦买来的啊。
不知道为什么 ,我就是特别坚信会有那一天的,就像我知道写千字20的稿子,也总会有一天会攒够一件婚纱的钱,让我安心的踏进婚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