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同学的文章,他说他的姐姐嫁给了一个家里人不太认可的姐夫,并对姐夫家里人的处事风格极度反感。他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要嫁给他。我的答案很简单,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爱情是通过激素作用的生物程序,大多是没有什么理性可言,你事前设定条框很多,遇到真爱可到最后大多也都忘了,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按照固定程式进入婚姻。
对于伴侣的性格是相近还是互补,心理学有很多有趣的解释。其中之一是相近性原则,美国心理学家纽加姆曾做过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他让17名互不相识的大学生同住在一间宿舍中,对他们之间的情感变化过程,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跟踪调查。实验结果表明:在相识之初,空间距离的远近决定了彼此的亲疏程度;然而在实验的后期,那些在信念、价值观和个性品质上相似的人,在研究结束时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正是有了相近的地方,情侣们才会相互接纳和喜欢,产生了触电的感觉,进而才会难分难舍海誓山盟的长相厮守。其二却恰恰相反,与“相似性”不同,著名心理学家荣格认为“互补定律”也极大地影响着人际交往。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显性”与“隐性”(影子)两种不同的人格,也就是说,一个很活泼的人实际潜藏着抑郁的一面;而一个很安静的人也可能变得躁动不安。因此,当遇见一个有我们“影子性格”的人时,我们内心会涌起兴奋的愉悦感,因为对方体现出我们所缺乏或压抑着的特质。这种心理被称为互补定律,指人在需求、性格、兴趣、能力、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当双方的需要和满足途径又正好成为互补关系时,彼此更会有吸引力。
然而人是复杂的,爱情是有期限的,随着时间推移,这些激素逐渐退却的时候,许多问题也会暴露,审美疲劳、意识差别会使矛盾冲突升级,最终也有可能一拍两散。但大部分人调节好了这些爱情需求,比如着眼于大处而非小错,比如双方在信任、尊重、忠诚、理解等有共识,也都能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