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是指生产相对过剩,需要鼓励消费以便维持、拉动、刺激生产的社会。在生产社会,人们更多关注的是产品的物性特征、物理属性、使用与实用价值。在消费社会,人们则更多的关注商品的符号价值、文化精神特性与形象价值。
作者认为“高度增长的消费者阶层本身就是消费主意主“的扩张。正如英国经济学家保罗.伊金写这种文化倾向性认为拥有和使用数量和种类不断增长的物品和服务是主要的文化标向和可看到的最确切的通向个人幸福、社会地位和国家成功的道路。
世界范围内漫延的消费者生活方式的野火标志着人类物种曾经经历过的日常存在中最快捷的和最基本的变化,经过短短的几代人,我们已经变成了驾驶者、电视观看者、商业街的购物者和一次性用品的消费者。对于这个巨大转变的悲剧性嘲弄在于消费者社会的历时性兴起对于损害环境有着重大影响,却并没有给人民带来一种满意的生活。
可消费回报又是值得怀疑的,如果人类的需求实际上是可无限扩张的,消费最终将不能得到满足。在收入和幸福之间存在的任何联系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人们从消费中得到的幸福是建立在自己是否比他们的邻居或比他们的过去消费得更多的基础上。消费就是这样一一个踏轮,每个人都用谁在前面和谁在后面来判断他们自己的位置。
实际上,消费者社会不能兑现它的通过物质舒适而达到满足的诺言,因为人类的欲望是不能被满足的。人类的需要在整个社会中是有限的,并且真正个人幸福的源泉是另外的东西。事实上,社会关系的强度和闲暇的质量——二者才是生活中幸福的决定性心理因素——似乎在消费者阶层中减少的比提高的多。消费者社会,似乎是通过提高我们的收入而使我们陷于穷困的。
接受和过着充裕的生活而不是过度地消费,文雅地说,将使我们重返人类家园:回归于古老的家庭、社会、良好的工作和悠闲的生活秩序;回归对于技艺、创造力和创造的尊崇;回归于一种悠闲的、足以让我们观看日落日出和在水边漫步的日常节奏;回归于值得在其中度过一生的社会;还有,回归孕育着几代人记忆的场所。也许亨利·戴维·梭罗在瓦尔登湖边潦草地书写在他笔记本上的文字说出了一个真谛:“一个人的富有与其能够做的顺其自然的事情的多少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