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笔记是听尚硅谷宋红康老师讲解Java基础所整理
4.1学习面向对象主线:
Java类及类的成员:属性、方法、构造器;代码块,内部类
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封装性、继承性、多态性
其他关键字
面向过程(POP):Procedure 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对象(OOP) : 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二者都是一种思想,面向对象是相对于面向过程而言的。面向过程,强调的是功能行为,以函数为最小单位,考虑怎么做。面向对象,将功能封装进对象,强调具备了功能的对象,以类/对象为最小单位,考虑谁来做。
4.2基本元素:类、对象
类:对一类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概念的定义
对象:是实际存在的该类事物的每个个体,也称为实例(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重点是类的设计)
面试中,若问及什么是类与对象,应该举开发中的情形,例如Scanner类以及scan对象。
4.2.1常见类的成员:
属性(filed):成员变量
方法、行为:成员方法、函数
4.2.2Java类的实例化
//创建Person类的对象
Person p1 = new Person();
//调用对象的结构:属性、方法
//调用属性
p1.name;
//调用方法
p1.say();
4.2.3类和对象的使用(面向对象思想落地的实现)
创建类,设计类的成员
创建类的对象
通过“对象.属性”或“对象.方法”调用对象的结构
如果创建了一个类的多个对象,则每个对象都独立拥有一套类的属性(非static类)
4.2.4 属性(成员变量)vs 局部变量
1)相同点:
定义变量的格式: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变量值;
先声明,后使用;
变量都有其对应的作用域。
2)不同点:
在类中声明的位置不同
属性:直接定义在类的一对{}内;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内,方法形参,代码块内、构造器形参,构造器内部的变量
关于权限修饰符的不同
属性:可以在声明属性时,指明其权限,使用权限修饰符;
局部变量:不可使用权限修饰符
默认初始化值不同
属性:类的属性,根据其类型,都有默认初始化值。
整形:0 字符型:0(或'\u0000') 引用数据类型:null 浮点型:0.0 布尔型:false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初始化值。意味着,在调用局部变量之前,一定要显示赋值
在内存中加载位置不同
属性:加载在堆空间中(非static)
局部变量:加载到栈空间中
4.3方法的声明
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方法体;
}
4.3.1关于权限修饰符
private、public、缺省、protected
4.3.2关于返回值类型
有返回值 vs 无返回值
如果方法有返回值,则必须在方法声明时指明返回值类型,用return关键字返回
如果方法没有返回值,方法声明时,用void 表示
4.3.3关于形参列表
方法可以声明0个、1个或多个形参。
格式: 数据类型1 形参1,数据类型2 形参2,...
方法的使用中,可以使用当前类的属性或方法
方法中不可以定义方法
4.4理解“万事万物”皆对象
如何理解“万事万物”皆对象
4.5对象数组的内存解析
内存解析的说明:
引用类型的变量,只可能存储两类值:null或地址值(含变量的类型)
匿名对象:
//语法格式:
new Phone().sendEmail();//Phone是已经定义好的类
理解:创建的对象没有显示的赋给一个变量名;
特征:匿名对象只能调用一次;
4.6再谈方法
4.6.1方法的重载
重载(overload)的概念:
定义:在同一个类中,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参数类型不同即可——“两同一不同”(同一个类、相同方法名;参数列表不同:参数个数不同、参数类型不同)
例子:
判断是否重载:严格按照定义来判断,跟方法的权限修饰符、返回值类型、形参变量名、方法体都没有关系!
在通过对象调用方法时,确定某一个指定的方法:
方法名 ——> 参数列表
4.6.2可变形参的方法
jdk5.0新增的内容
具体使用:
可变个数形参的格式:数据类型 ... 变量名
当调用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时,传入的参数个数可以是:0个,1个,2个....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方法名相同,形参不同的方法之间构成重载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方法名相同,形参类型也相同的数组之间不构成重载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必须声明在末尾
在一个方法的形参位置,最多只能声明一个可变形参
4.6.3方法参数的值传递机制
关于变量的赋值:
如果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值;
如果变量是应用数据类型,此时赋值的是变量所保存的数据的地址值。
方法形参的转递机制:值传递
形参:方法定义时,声明的小括号内的参数
实参:方法调用时,实际传递给形参的值
值传递机制:
如果参数是基本类型,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真实存储的数据值;
如果参数是引用数据类型,此时实参赋给形参的是实参存储数据的地址值。
4.6.4递归方法(了解)
递归方法:一个方法体内调用它自身
方法递归包含了一种隐式的循环,它会重复执行某段代码,但这种重复执行无须循环控制;递归一定要向已知方向递归,否则这种递归就变成了无穷递归,类似于死循环。
4.7面向对象特征之一:封装与隐藏
程序设计追求“高内聚,低耦合”。
高内聚:类的内部数据操作细节自己完成,不允许外部干涉;
低耦合:仅对外暴露少量的方法用于使用。
隐藏对象内部的复杂性,只对外公开简单的接口,便于外界调用,从而提高系统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通俗的说,把该隐藏的隐藏起来,该暴露的暴露出来,这就是封装性的设计思想。
4.7.1问题的引入
当创建一个类的对象以后,可以通过“对象.属性”的方式,对对象的属性进行赋值,此时赋值只收到属性的数据类型和存储范围的制约。但在实际问题中,往往需要给属性赋值加入额外的限制条件。这个条件就不能在属性声明时体现,只能通过方法进行限制条件的添加,同时需要避免用户再使用“对象.属性”的方法对属性进行赋值,则需要将属性声明为私有的(private),此时,针对于属性就体现了封装性。
4.7.2封装性的体现:
将类的属性xxx私有化(private),同时提供公共的(public)方法来获取(getXxx)和设置(setXxx)此属性的值。
不对外暴露的私有的方法
单例模式(将构造器私有化)
如果不希望类在包外调用,可以将类设置为缺省的
4.7.3权限修饰符(封装性体现)
Java规定的四种权限(从小到大排列):private、缺省、protected、public
四种权限可以用来修饰类及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内部类
具体的,四种权限都可以用来修饰类的内部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内部类
修饰类的话只能使用:缺省、public
总结封装性:Java提供了四种权限修饰符来修饰类及类的内部结构,体现类及类的内部结构在被调用时的可见性的大小。
4.8类的成员之三:构造器(或构造方法constructor)
4.8.1构造器的作用
创建对象、初始化对象
如果没有显式的定义一个构造器的话,则系统默认提供一个空参的构造器
定义构造器的格式:权限修饰符 类名(形参列表){}
一个类中定义的多个构造器,彼此构成重载
一旦我们显式的定义了类的构造器之后,系统就不再提供默认的空参构造器
一个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器
4.8.2属性赋值的先后顺序
默认初始化
显式初始化
构造器中初始化
通过“对象.方法”或“对象.属性”的方式,赋值
4.8.3扩展:JavaBean
JavaBean是一种Java语言写成的可重用组件
所谓JavaBean,指符合如下标准的Java类:
类是公共的
有一个无参的公共构造器
有属性,且有对应的get、set方法
4.9关键字:this的使用
this关键字的使用:
this可以用来修饰:属性、方法、构造器
this修饰属性和方法:
this理解为:当前对象 或 当前正在创建的对象
在类的方法中,可以使用“this.属性”或“this.方法”的方式,调用当前对象属性或方法。
但通常情况下,省略“this."。特殊情况下,如果方法的形参和类的属性同名时,必须显式使用“this.变量”的方式,表明此变量是属性,而非形参。
在类的构造器中,同上。
this用来调用构造器
在类的构造器中,可以显式的使用“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本类中指定的其他构造器
构造器不能通过“this(形参列表)”方式调用自己
如果一个类中有n个构造器,则最多有n-1个构造器使用了“this(形参列表)”
规定:“this(形参列表)”必须声明在当前构造器的首行
构造器内部,最多只能声明一个“this(形参列表)”,用来调用其他的构造器
4.10 关键字:package、import的使用
package关键字的使用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中类的管理,提出包的概念;
使用package声明类或接口所属的包,声明在源文件的首行
包,属于标识符,遵循标识符的命名规则、规范(xxxyyyzzz),“见名知意”
每“.”一次,就代表一层文件目录
补充:同一个包下,不能命名同名的接口、类
MVC设计模式
import关键字的使用
在源文件中显式的使用import结构导入指定包下的类、接口
声明在包的声明和类的声明之间
如果需要导入多个结构,则并列写出即可
可以使用"xxx.*"的方式,表示可以导入xxx包下的所有结构
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java.lang包下定义的,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
如果使用的类或接口是本包下定义的,则可以省略import结构
如果在源文件中,使用了不同包下的同名的类,则必须至少有一个类需要以全类名的方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