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令狐凌双
老虎谁没见过?!到处都是!
它可以是这样的:
也可以是这样的:
甚至还能是这样的:
好吧,其实他们是这样的:
动物园里的大猫袭击了人,园外的人给它刷了屏还让其荣登一场公共事件大讨论的主角。但我想,也许它此刻跟别人家的狗似的正在笼子里悠然打盹儿。
事件过程不赘述。“珍爱生命,禁止下车”的标牌,硕大、明确、醒目,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绝对遵守的准则。类似诸如:
“小心有电、禁止攀登”、
“现在是红灯,请不要过马路”、
“禁止弯道超车”等,
皆是异曲同工。然后悲剧还是发生了。风暴中心的女主角重伤,同车年长的女人亦永远失去了生命。有关规则的讨论已经很多,但现在我想说的是:究竟该怎样看待事件发生后层出不穷排山倒海般的评论?
相关报纸媒体几日来纷纷对此事发声并转载了部分评论文章。最近两天有评论员发文,对“女人作死”说表示谴责,认为“老虎咬死了人,有人却在坟前跳舞”,结论是:在这起公共事件讨论中,众多网民对于女子的谴责是对生命的漠视。
窃以为,如今的某些评论,偷换概念的手段也是登峰造极。网络时代戾气十足,也许修好即是扬善。就像罪犯杀人有罪,但你不能把他杀了一样。评论应理性、客观,但中立的表达观点,有时等于没有观点。“评论”这种玩意,本身就有指手画脚之嫌。
一只大猫吃了人,倒推原因是女人违规下了车。注意,我们并不是因此就认定:“她违规,就活该被老虎咬死”,就好比“因为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就应该被撞死”一样,前后两点不应构成因果动因,而是我们可以同情你不管怎样命没了,但依然要正视由于当事人对规则的蔑视以及由此引发的惨痛后果。一死一伤的悲剧皆因其践踏规则导致,中途下车的严重违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后施救者人身安全的严重亵渎!难道我们不应对这样践踏生命的行为表达愤慨跟谴责吗?难道正常的谴责、批评、分析都要被当做是对当事人的伤害么?
我们应把这场事件讨论的核心回归到“总结教训”以及“警示他人”上来,但这些其实都并不关乎上述网络评论文章中对事件主角生命的漠视与践踏。前述某些媒体刊发的评论员文章,看似为当事人发声叫屈,实则在某些程度上表现出了个人对于道德评判的清高、玻璃心以及偷换概念的本领。这场事故的当事人是谁?什么身份?家庭背景如何以及是否曾经是个医闹,确实都不应该引来舆论排山倒海的关心以及窥探隐私般的深扒。但是,对于其十分明显的违规行为及血跟生命的代价,我只能表达深深地遗憾跟惋惜,并希望未来的人们能够引以为鉴。有人大概想说也许她是无意下车的云云,但后果已然发生,是否有意早已无关紧要。当事人虽已为自身行为付出代价,但该事件理应为公众拿来反思。因为,今天有人因此丧生虎口,明天也许会因同样的原因命陨车轮、斑马线甚至江河湖海。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无论评论的声音多么嘈杂,希望这些由主动违规说开去的悲惨事件能够不再发生应该是大家共有的心声。
至于园区保障是否到位、动物园处置是否得力、应如何追责等等等等,还是留给相关法律法规去评判,在此不做讨论。顺便谴责网络暴力及键盘侠,但同时个别清高的评论员文章同样不堪卒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