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4月2号,是4月份了吧?你们当初说让我四月份再来,我现在来了,你们是不是得把礼品给我?”
“阿姨,实在不好意思。您这张存单是1月12号存的,要存足三个月,到4月12号才可以送您礼品。当初说让您4月份再来,是因为4月12号属于4月份,这样说也没错啊。”
“那今天是不是4月份?我今天来难道就错了?”
对啊,今天的确属于4月份,我一时不知该怎么跟她理论了。
但是我知道,这里面应该是这位阿姨理解错误或者当时听错了。我们这次活动明确要求,必须存足三个月才可以送相应的礼品,我还把书面的活动方案拿给她看。
可她眼睛老花,并不接手,见我不能明确反驳她的说辞,态度更加强硬起来:“今天你到底是给还是不给?”
按照平时的性格和一惯作风,我会严格坚持说理,照章办事。我在这里工作多年,顾客们还是挺配合的,关系挺融洽。
可是“搞活动送好礼”这个事情,本来就比较随意。可能当初另一柜员告诉她“要存足三个月,四月份再来”的时候,她没听清前半句,只记住后半句了吧。我们银行柜台玻璃比较封闭,双方沟通一直很费力。所以,这点小事,就不必认真了,于是我还是拿出礼品给了她。
可是,没过几天,我竟然接到了上司的电话,说这位阿姨投诉我那天态度不好。
他奶奶的,拿到了礼品,还投诉人家,天理何在啊?!我气气气,很不高兴,这什么人啊?
不过,后来她每次来我这儿办业务,倒是老实本分了很多,主动照章办事,也不多说话。我感觉也有点怪怪的。做人真不必太较真,多大点事儿啊,何必动不动就投诉?
这次被投诉,根本的原因,我觉得是没能及时有效地说服对方。
那天,我给了她礼品之后,我就一直捉摸这个逻辑问题。
4月12号到期,属于4月份,所以请您4月份再来,4月2号属于4月份,所以4月2号到期。按这个逻辑,如果某人生日是4月12号,所以说他生日在4月份,那么4月2号属于4月份,难道4月2日也是生日,那这样岂不是有很多生日?
所以,本案中,我们告诉顾客“请4月份再来”,只是提醒对方大概的时间,而不是精确的日期,并不是说4月份的任意一天,而是4月份的某一天及其以后。客户正好也没有问清楚。
本案给我们的教训是,对客户说话要尽可能准确,不生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