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从国外回来的老王讲的一件事,鄙人觉得有趣,故写了出来。
他说,国内去荷兰留学的小丽,留学期间认识了一个荷兰男子,名叫凯瑞。
凯瑞人高马大,一表人材,小丽也端庄优雅,十分漂亮,可以说是一见倾心。
俩人成了一对十分亲密的男女朋友。
交往一年之后,俩人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在一次交谈中,凯瑞问小丽有什么要求。
小丽想了想,认真地说,其它要求也没有,就是按照我们中国人习俗,你给八十万彩礼吧。
凯瑞听后,摇摇头说,亲爱的丽,我们这里是没有这个习俗的,我们男女结婚是不需要彩礼的。
小丽自然不干,马上说,你们这里是这样,但我是中国人,中国女人嫁人是要收彩礼的,否则传到中国亲戚耳中,我会很没面子。
为此俩人争执起来。
凯瑞一直试图说服小丽,要她放弃彩礼的想法,但小丽非常强硬地说,如果没有彩礼,我宁愿不结婚。
凯瑞没有办法了,只好无奈地说道,我考虑一下吧。
凯瑞回家后,跟他父母说了。
他父亲听后,立即睁大眼睛说,凯瑞,你遇到了一个骗子,她绝对是一个骗子,骗你的钱后,会跑了。
说完,他毫不犹豫打了报警电话,说他儿子遇到一个骗子。
警察很快赶来了,找到小丽,把她带回警局。
在警局,警察问小丽,你是不是向你男友要钱?
小丽认为向男友索取彩礼是很正常的,于是大方地承认了,并强调这是中国人的习俗,男人娶妻必须支付彩礼。
她还反复向警察介绍了中国人的婚姻嫁娶。
谁料,有一个警察却说道,据我了解,中国法律上并没有彩礼一说,有的男女结婚也没有要彩礼。
小丽立即反驳道,在中国,女方可以向男方索取彩礼,这个行为并不违法。
警察冷冷地说,这是荷兰,你需要遵守荷兰的法律。
警察研究之后,认为小丽已经构成诈骗罪,于是把她送上了法庭。
结果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小丽觉得自己非常冤枉,大家说说,她冤不冤?
(李苏章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