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一百零二)> 铦袭为上

铦①袭②为上,勿美③之,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注释】

①铦(xiān):锋利,可引申为锋利的武器

②袭:本义表示死者穿的衣襟在左边的内衣,可引申为杀人

③美:赞美


【感悟】

<感悟源于作者本心,不含学术分析>

不要赞美靠锋利的武器征服别人这种行为,如果赞美这样的行为就是乐于杀人之事。一个人(领导者)乐于杀人,是不能得民心的。

老子这几句话依然是在讲他不尚武力的观点,与前面几句同意。只是这里说的更明白更直接,直指人心:如果尚武就是乐杀人,想必没有那个领导者想被人们说成爱好杀人的,所以老子这句算是攻心。后面又说杀人者不得民心,至此相当于是把“师之所居”之弊已经讲到最直白最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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