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吕东平
我们自力更生,开荒建点的事迹,被迅速扩散传播。加上这段时间,我们既开了土地,又盖了简易房。开荒建点成效显著,既成事实,因此更加引起了公社和县里对我们的“关注”。
公社和县里本来就不支持我们, 因为我们是外来务工者,是无本地户口的盲流人员,那年代,国家是限制农民到外地务工的。
永丰大队蓄谋抢占土地的计划,更使事态雪上加霜。永丰大队是本县老屯子,大队领导与公社、县两级领导自然早就熟悉。为了通过官方给我们施压,抢占我们的已开土地,自然会“走动”得更近一些,“感情”也会更深一些。
公社革委会李主任,主张撵走我们,把土地让给其它生产大队。 因为那年代 ,如果不在原籍干大帮哄而出来务工,无论走到哪里,政府在各地设的收容站都可以进行收容遣返。
有人 趁机给公社献策,说零散的盲流去收容还费成本,盲流点全部无本地户口,正好可集中一网 打尽。但李主任心里也有一杆秤,不但要考虑到政策的许可性,更要考虑到社会的與论压力。或许也萌发了恻隐之心,最终也没那么做。
我经常和李主任打交道,我不惧怕权势,因为我们一无所有,也不 会失去什么。 我们为谋求生活,想在此安家耕作,并且已经开垦了土地。公社既要执行政府控制人口流动的政策,更想顾及其它私人关系,一直想撵走我们。这就是矛盾的主要焦点。
那年代 ,我不认为抓盲流的政策是正确的,北大荒土地广袤,人口稀少,关内大部分地区地少人多。如果允许农民流动,也许会缓解这个矛盾,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何况宪法上还规定公民有迁徙的自由,“天下民天 下住”自古流传。
公社起初曾劝我,只要放弃已开土地,承诺给我们兄弟安排工作。但我没同意,因我无法面对投奔而来的乡亲朋友们 。后来公社几次想动用权力取缔我们,也都没成功。因为当官的心里也明白,我们既没犯法,又没违纪。 我们的开荒建屯,是一件有利于社会的正能量的举动。公社也惧怕我们万一野蛮对抗,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从法律上讲也无充足撵走我们的依据。再说,我们这些人,都是老实本分,为生存 和生活而来。尤其在开地建房既成事实的前提下,当官的也确实难以决断。
公社的党委书记是董玉波,开始他没在家,也就没介入我们 的事。当时他去参加了一九七四年在山西省召开的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上 陈永贵提出了大发动、大决战、大跃进等等的一系列农业问题,他的思想有些与时俱进。
他开会回来以后,我去找过他。董书记初次听了我的汇报,感到很新鲜,也感到惊讶。还没听说过以个人力量开荒建点的,很佩服我们的举动和魄力。他没明确反对我们的 开荒建点,似乎也认可上道口的既成现实。他说开党委会研究一下,让我等候听信。但在从无先例的情况下,尽管他是公社的一把手,也不好决定。尤其难以抗拒上下周围的诸多压力,最终还是没答应承认我们。
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我们已经铁了心。反正我们已经开了地、盖了房,就是不走了 ,我决心带领大家在这里建设美好的家园。
我们还有一个亮点是,这次开荒建点,我们没动用公家一分钱,全部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己求援,自筹资金。但从效果来看,很多方面却比动用集体人力物力,靠财政拨款去建点的还更理想。
这一点公社领导也是心知肚明,知道我们客观上为社会安定、社会生产付出了代价,作出了貢献。也给其它公款建点的大队,树立了一个艰苦奋斗的榜样 ,从这方面也弱化了想撵走我们的理由。
我们的知名度直线上升,迅速扩散,外界对我们 评价很高。到处都在讲故事,说我们如何艰苦奋斗,如何用人拉犁杖,如何建起了 一个屯子等等。
开荒建点的事迹越传越远,赞扬声音也越传越响。这对想以抓盲流的借口撵走我们的人,又形成社会與论 上的压力,不得不放弃这个念头。
我们的努力没白费,我们的事迹成了人们的茶余饭后的话料。从老百姓到当官的,都在传说。称呼上仍叫“盲流点”,背后却是一片赞叹。
我和点上的弟兄们外出的时候,曾碰到过陌生人,向我们介绍过这个盲流点。也是说得神乎其神,说那个点开了多少地,盖了多少房子。说那个领头的年轻人,同情盲流,值得投奔。我们只是静心地听着, 微笑而已。
从一个公社到全县,再到全省乃至关内某些省的个别地方,也逐渐传开了。并且已经有来自山南海北的很多人,扶老携幼、慕名投奔而来!
公社对我们已是无可奈何,但又不肯承认我们的合法地位。经多次协商未果,我只好惊动县委县政府了。
嫩江县的开荒建点,隶属于计划委员会 和开荒指挥部领导,计委和开荒指挥部在同一个办公室办公。计委主 任是董光武,开荒指挥部主任是史太斌,还有一个新来的 姓关的大学生。对于这些人记忆犹新,因为常打交道,都熟悉了。 表面上各司其职,内心也互有评价 ,他们内心也赞成我们自力更生,敢闯敢干的无畏精神。
有领导曾批评我搞“跑马占荒,独立 王国”。我平静地回答,我之所以天天来找你们,就是不想搞“独立王国”,想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生产,发展经济,还向国家 交商品粮。政府如果承认我们了,“独立王国”不就荡然无存了吗?
和他们打交道的目的,没有任何奢求,只是请求县里“招安”我们,承认我们的合法身份。
通过十几次的请求,交涉,辩论。尽管县里也佩服我们的创业举动,同情我们的艰难境遇,但最终和公社党委的意见一样,不想“招安”。毕竟当时是控制农民工自由流动的年代,最终还是决议取缔这个萌芽状态的“盲流点”。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