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刑法学讲义》爆火真相:比《狂飙》更震撼的案例,藏着中国人最缺的一课

当正义需要以伤人为代价时,法律会站在哪一边?对此,罗翔在《刑法学讲义》里给出了答案:“如果一种行为按照社会伦理是正当的,那就不应以违法行为论处”。

法律从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扎根在伦理土壤里的正义标尺。

看到罗翔老师的这句话时,心里一松,难怪网络上有那么多人追捧他,因为他真的在用简单的话来给大众科普法律知识。

有人问:“法外狂徒张三”罗翔,到底有什么魅力呢?为何大家都这么喜欢他?

读完他的《刑法学讲义》后,我也喜欢他,因为我这种没怎么关心法律知识的人,竟然看懂了,这本书用通俗语言让法律走进了大众。

1、法律底线之上,还有道德的星空

在《刑法学讲义》里,有这样的一则故事:1984年,河北农村一名妇女遭遇歹徒胁迫,反抗中将其推入粪坑致死。

这场看似防卫过当,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对于这个案件,罗翔在《刑法学讲义》中反问道:“当你代入受害者视角,还会觉得她踩那几脚过分吗?”

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而是普通人最后的安全绳,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谁能顾忌犯不犯法?

罗翔在书里说:“法律底线之上,还有道德的星空”,或许这才是这本书的魔力所在,他从不回避所谓的灰色地带,而是想用这本书来引导大家思考: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能做什么。

法律不应苛求受害者在生死瞬间保持理性反击,法治的进步,就在于能读懂普通人的求生本能。

2、老人摔倒该扶吗?见死不救算犯罪吗?

有人问:“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见死不救算犯罪吗?”

之前总觉得见死不救的做法既缺德又违法,但罗翔在书中给出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陌生人并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即便见死不救,也不构成犯罪。

这话听着冷血,却是法律的真相:法律上,只有特定关系的人才有救助义务,比如警察、消防员、夫妻、亲子之间,对陌生人,你的不作为不会构成犯罪。

而且,法律得留有余地,不能把道德要求全变成硬性规定,要是强制要求陌生人必须救人,万一有人没能力还硬上,反而把自己搭进去怎么办?

这颠覆了很多人的认知,但也解释了为什么“路人冷漠”的事件频发。

2011年,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被车碾压,18个路人视而不见,最后是拾荒阿姨陈贤妹伸出了援手。

那18个人犯法了吗?并没有,法律无法惩罚那18人,但整个社会的道德良知被重重击伤。

更讽刺的是,现在敢扶老人的,反倒常被调侃家里有矿,数据显示,每三起扶老人被讹的新闻,就会让社会信任度下降一个台阶。

当善意变成高风险行为,所有人都成了输家。

罗翔也在书中强调:法律不强制,但道德在呼唤!

如果医生下班路上遇到急症病人,法官目睹车祸现场,他们的专业知识能让救助成功率翻倍。

这时选择转身离开,虽然不违法,却违背了职业信仰和人性良知。

社会需要每个人在关键时刻,能战胜犹豫和算计,选择善良,毕竟,今天你选择袖手旁观,明天可能就无人为你伸出援手,“救不救”这个答案,不在法律条文里,而在我们每个人的选择中。

3、读刑法,是为了成为“清醒的现代人”

有人说“我不犯罪,何必学法?”但你永远想不到,你帮朋友转账可能涉嫌洗钱,你随手拍的视频可能侵犯隐私.......

法律风险藏在生活的每个角落,法治社会里,没有任何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而《刑法学讲义》就像一本避坑指南,用故事讲透法理,用案例破除盲区,更重要的是,这本书教会我们的不仅是法律知识,更是法律思维:不盲从舆论,不迷信权威,懂得用逻辑和规则去判断对错。

合上书页,突然读懂了为何这本书能畅销百万:因为它从来不是要培养法律专家,而是要让每个普通人都拥有安身立命的法治底气。

当我们都懂一点刑法,当正义不再需要以命相搏来证明,法治的光芒才真正照进了寻常巷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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