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明确规定:“从小学到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这是《纲要》的一大亮点。作为一种必修课程的跨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在整个课程架构它的含义、价值,实施条件与误区是怎样的呢?
综合实践活动,是超越了传统的课程教学制度——学科、课堂、平分——的束缚,使学生置身于活生生的现实的学习环境之中,综合地习得现实社会及未来世界所需要的种种知识、能力、态度的一种课程编制模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基于学生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学习活动。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等良好的个性品质和交往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学生获得亲身参与实践的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激发了学生创新潜能;有利于学生形成对自然、社会、自我之内在的整体认识,发展对自然的关爱和对社会、对自我的责任感;有利于促使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根本的转变。
综合实践活动追求“科学智慧”与“艺术智慧”的统整;追求“学科知识”与“生活知识”的统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一线教师重建“学科”的概念,重建“课程”的概念,革新课程与教学。要使学生能够顺利地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得到很好的发展,就必须强调教师的教学主导性,教师的教学主导性是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有力保证。它的实施对教师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促使教师本身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新的认识,形成了新的能力,促进了教师专业化的成长。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要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营造活动环境——激发探索欲望,这是把学生引进这门课程的第一步。2、组织合作学习——引导研究方向,这是顺利开展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3、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需要,这是这门课程深入人心的法宝。4、推动积极评价——发展学生智能,这是这门课程继续深入的前提。教师要发挥自身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作用,正确认识自己的角色,才能更好地进入角色,扮演好角色,使这门课程开展得更顺利、更深入、更有效。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课程领域它的强势特征越发明显。第一,它为学生的生存能力教育开拓了广阔的天地;第二,为学生的学习方法提供了坚实的舞台;第三,它为新型的师生关系确定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但是,由于分科教育的积习与应试教育的无形束缚,综合实践活动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偏差,特别是在“研究性学习”的实施中产生了不良的取向,这些值得我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