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第23章
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伯夷、叔齐:合称夷齐,他们都是商朝诸侯国之孤竹国(大概在今天的唐山一带)国君的儿子,高洁之士,大贤。
孤竹国国君复姓“墨胎”,名叫墨胎初。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墨胎允,字公信,谥号“夷”,三儿子墨胎智,谥号“齐”。
所以后世称大儿子墨胎允为“伯夷”、三儿子墨胎智为“叔齐”。
孤竹国国君死了,伯夷本该继位,但他不愿意继位,逃走了。叔齐是原来国君最喜欢的儿子,他也不想被立为君主,也就跟着逃走了。
伯夷叔齐就逃到了周地西伯侯(后来的周文王)管辖的地方。文王当时很得人心,百姓多有归顺,两个人想在这里养老终生。

文王死后,武王要讨伐无道的纣王。这个时候伯夷叔齐站出来了,认为这是以臣弑君,以下犯上,即使是有道伐无道,也违背大义的,拦在马前不让去。
但夷齐没能成功拦住武王,武王还是把商朝灭了。夷齐兄弟俩非常气愤,认为再吃周朝的饭,就是耻辱了。所以俩人逃到首阳山上,靠采薇填饱肚子,最后饿死在首阳山。
后人对兄弟俩多有赞颂赞美之辞。大致有三:1,不慕权位:让国出走体现对权位的淡泊。2,坚守原则:叩马谏伐展现对道义的坚持。3,清廉自守:耻食周粟显示对气节的维护。
《论语》中有多次提到夷齐。孔子说夷齐为“古之贤人也”、“求仁而得仁,又何怨?”、“逸民”、“不降其志,不辱其身”。
孟子评价夷齐为“圣之清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说明了夷齐的感化力。
管子曰:“故伯夷叔齐非于死之日而后有名也,其前行多备矣。”韩非子曰:“圣人德若尧舜,行若伯夷。”
《史记》列传,也专门为他们立传,而且在人物列传之首。可见司马迁对他们也是极为推崇的。
《三国志》记载曹操评价崔琰“有伯夷之风”,后“伯夷之风”用作比喻清廉自守的高洁品格。
历代用诗词的形式讴歌伯夷叔齐的作品不计其数。

念:常思也,从心今声。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为思念、想念。《六书精蕴》曰:“人当念所当念者,故从今。”
如《夏书·大禹谟》曰:“帝念哉!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
由思念、想念引申为考虑、思考,又引申为爱怜、哀怜、怜悯等义。如《小尔雅》:“无念,念也。”《诗·大雅》:“无念尔祖。”
念又用作名词,指念头、想法。又指读、诵读,如“念书”、“念经”。
念又作姓,渊源单一,源于羌族,出自汉朝末期鲜卑族拓跋部念氏部族,属于以部族称谓为氏。念氏部族后被吐谷浑统治,西魏有太守念贤。

希:即稀,稀少的意思。
全文理解为:
孔子说:“伯夷、叔齐两个人不记过去的仇恨,因此,他们对别人的怨恨也就很少了。”
夷齐不念跟谁的旧恶?很多人认为是他们兄弟之间的旧恶,这是错误的,夷齐之间有恩怨吗?他们兄弟情深,从来没有资料显示他们之间有怨恨。
这个旧恶其实就是指商纣王之恶。当时商纣王残暴无道,这兄弟俩不想做在他统治下的国君和臣民,所以才逃到文王这里养老的。
但当武王要讨伐商纣王时,他们又拦住了武王“叩马谏伐”,这就是伯夷叔齐不念旧恶的真正涵义。
那么,夷齐不念旧恶算不算懦弱呢?历史上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如李白说:“巢由洗耳有何益?夷齐饿死终无成。”王安石说:“伯夷固不事不仁之纣,以待仁而后出。武王之仁焉,又不事之,则伯夷何处乎?”
庄子说:“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
伯夷求取贤名而死在首阳山下,盗跖求取利益而死在东陵山上,这两个人,致死的原因不同,而他们在丧失生命、损伤本性这点上却是同样的。为什么一定要赞誉伯夷而否定盗跖呢?
鲁迅在他的《采薇》中讽刺其脱离现实、固守空名,这种“归隐式苟活”实为逃避社会责任。
夷齐敢“叩马谏伐”就能证明其并非懦弱之辈,他们不念旧恶是出于他们反对以暴制暴、以怨报怨的怨恨循环,体现了他们对恕道的践行。
孔子反对以怨报怨,同时反对以德报怨,但如果是自己人或者是尊长,以德报怨也是可以的。
夷齐不念旧恶是他们对于尊长主动选择遗忘或者淡化积怨、不记仇、不报复,属于道德自律与胸怀宽广的具体表现。
因为不念旧恶,所以内心得以释放、松绑,怨恨自然就少了。

因甲鱼丧命的郑灵公
郑文公有三位夫人,其中一位是南燕国之女,姞姓,故称燕姞。公元前649年,燕姞梦见天神给她一支兰草,并对她说:“我是伯鯈(tiáo,南燕国始祖),我是你的祖先,把兰草作为你的儿子,兰草是国中最香的草。”
燕姞把梦讲给郑文公听,郑文公便与她同房,又给她一支兰草作为凭证,于是生下儿子,取名为兰,即公子兰。
郑文公宠妾很多,庶子成群。后来,郑文公的嫡夫人陈妫去世,陈妫所生之子太子华失去了郑文公的宠爱和支持,恐怕失去太子之位,便产生了夺取君位的思想。
郑文公得知太子华欲夺君位的阴谋,便杀了太子华和太子华同母弟公子藏;又怕众多的儿子生乱夺权,便又杀了几个儿子,剩下的儿子都赶出郑国,其中公子兰逃亡到晋国。

公子兰长大后成为晋国大夫。他聪明有才,对晋文公非常尊敬,很得晋文公的喜欢。晋文公希望公子兰能够回郑国为君,使郑国永远附属晋国。
公元前630年(郑文公三十九年),晋文公起兵讨伐郑国,欲用大夫公子兰为先导。公子兰恭恭敬敬地回答晋文公说:“臣闻君子虽在他乡,不可忘记父母之国。今日主公伐郑,臣不敢同往。”
晋文公听了公子兰的话,不但不怪罪他,反而夸其不念旧恶,不忘宗国,心中更喜欢他了。
当晋秦联军进入郑国境内,围困郑国城池,大有消灭郑国之势时,郑文公害怕,只得派使臣去晋营求和。

晋文公提出,要治其逃亡时,路过郑国,郑国不礼之罪,并要迎公子兰回郑国为太子,方可准郑国讲和。
郑文公答应了,后来晋、郑和好,郑国迎回公子兰,立为郑国太子,也就是后来的郑穆公。
郑穆公在位时期,先后与楚国、晋国结盟,使得免遭亡国之险。郑国商人弦高退秦的故事就发生在郑穆公时期。
郑穆公去世后,公子姬夷继位,即郑灵公。
公元前605年夏天,楚国人献给郑灵公一只大甲鱼。这一天,郑国执政公子归生和上卿公子宋前去觐见郑灵公。

半路上,公子宋的食指忽然自己动了起来。按照现在医学来讲,这属于神经震颤,不是心脏有问题,就是颈椎有问题。
可是,这位公子宋有自己的看法,他和归生说:“往常我遇到这种情况,肯定就能尝到特殊的美味,估计今天也错不了。”这就是成语“食指大动”的来历。
两人进了宫,果然瞧见御厨正准备切那只楚国进献的大甲鱼,公子宋的说法果然就要应验了,他不由冲着归生得意地大笑,说:“我说的果然没错吧!”归生也笑着点头。
郑灵公问怎么回事,两人就把刚才的事讲了。这位国君刚即位不到一年,年纪也比较小,不够稳重,听了这事觉得好笑,就想捉弄公子宋一回。
于是,等到甲鱼肉烹制好了,请各位大夫享用时,人人有份,就是没分一份给公子宋。

没想到,公子宋一见甲鱼肉没他的份儿,火了,起身来到盛甲鱼肉的鼎旁边,把他那根乱动的手指头伸进鼎里面蘸了蘸,放到嘴里吮了吮,以示他那根手指头就是好使,还真吃到了王八肉,而后扬长而去。
郑灵公见公子宋胆敢擅自“染指于鼎”,也勃然大怒,自然也要威风一回,便放话说要杀了公子宋。
这话传到了公子宋耳朵里,他想,既然你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准备先下手为强,干掉郑灵公。为了保险起见,他想找在宋国执政20余年,德高望重的归生合伙。
归生觉得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而大动干戈,就反对说:“就算牲口衰老了,要杀掉它都不好下手,何况对国君呢?”
公子宋这人比较阴险,他倒打一耙,放风说归生要谋反。归生这时面临一个二难选择,要么除掉兄弟公子宋,消除威胁,要么跟公子宋一伙干掉侄子郑灵公,也能消除威胁。

对付公子宋,归生没有必胜的把握,此人在宋国高层经营多年,和诸侯霸主晋国的高层也有往来,势力相当大,要不然,他也没有胆量和郑灵公耍横对着干。
归生思来想去,选择了和公子宋一伙,最后杀了郑灵公,可怜的郑灵公继位不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