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复活》这本名著,列夫.托尔斯泰的这部小说,在文学史上一直享有盛名,我这是第二次读了,第一次读的时候,是在十年前,当时读完后,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书中究竟写了什么,它所要表达的,又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就这么读完就完了。
现在第二次读,仍然是同样的感受,直到看过小说结尾处的对小说的解读,才大概明白了本书的意思,这大概是名著的深奥之处吧,而我,学识太浅薄,读起来太费劲。
象这样的名著我也曾看过不少,象《三个火枪手》、《红与黑》、《简•爱》、《呼啸山庄》等等,少说也有二三十部吧,可现在想起来,除了书名,什么都不记得了,唉,真是的,这脑子,真是对这些名著的糟践。
近几年网络小说盛行,我便一头扎进这些通俗易懂的网文中不可自拔,可看得多了,却发现,网文流畅易懂,情节精彩,可是文中错别字扎堆,废话连篇,有些纯粹是为了凑字数,而有的小说,更是情节混乱,前言不搭后语,乱用成语甚至自造成语,那动辄一两百万甚至三四百万字的小说就是这样靠大篇幅的废话堆出来的,有很多小说我都是看到半截就弃了,实在看不下去。
还是名著好,一遍读不懂,可以读两遍三遍甚至很多遍,读得多了总能读懂,它的好处就是值得我们一读再读,而越读越能读出它们的精妙,越读感受就越深,这是那些速成的网文,无论怎样都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