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到底是在尝试着教给学生什么呢?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如果从感性角度来谈,理所当然,语文教育教的当然是如何做人。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怎样成为这样的人?这些似乎都应该是语文教育在人文关怀层面所要挖掘和关注的。我们其实不能向学生灌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样的绝对的是非观念。这并不是说没有是非观念,或者说是非不分了,而是我们要同他们传递的是怎样去运用自我的思维和意志去评判某件事情,而这件事情的是非对错,对于面临此事的学生本身来讲,才是有意义的。所以,很显然,当我们自以为处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评判事情得出结论的时候,其实也正是未曾对事件作出真正判断的时候。那么我们既然要传递的是如何去评判,那么也就是我们教给学生的应该是面对问题的评判依据和评判方法。
面对同一件事情,不同人所能做出的判断结果是不同的。我们所说的错误,其实大多数是与我们所遵循的世俗规则相悖。因此,我们常会认定这是错的,而那是对的。但实际上,除了与事实相悖的推测可以称之为错误之外,世界上大多数的判断是很难有一个统一标准。那么将自己固化在这样一个标准里,则相当于将自己困在一个壳子里。
语文教学之以重要,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能够教会人如何评价事件——其实无论是情感还是其他,都可以用事件来概括。
既然语文教学要教人如何评判,那么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教人死守框架,而是要突破壳子。语文教学本身也就应该具备这种特点。
教学的受众是广大的学生,学生并不是千人一面,因此,我们教授学生知识也不应该一味地教授千人一面的东西。针对这种现实,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使去解决问题,而不是机械地教授学生最后的结果。在思考的过程中,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依据老师给的基础材料,自我总结,自我认知,得出结论,培养能力和方法,反而应该是我们最应该看重的东西,
雏鸡只有通过自我的力量破壳而出才能身体健壮,蝶蛹只有自我挣扎才能破茧成蝶。语文教学同样,要破壳而出,要化茧成蝶,就必须要使学生自我成长。
老师要将课堂的主动权教给学生。实践教学,从实践中获取经验,要比枯燥的课本理解来的迅速和高效。
在平时生活中,我常常有这样的感悟:
去年冬天我跟母亲学习织毛衣。
母亲拿着毛衣针织了许多给我看,但轮到我上阵时,却甚至连最基本的针法都不会。而当母亲拿着我的手,实际去教我如何穿针引线时,只消片刻时间,我就学会了如何针织。
我的动手是实践,比母亲一味地讲解和让我看她的手法学得快多了。
织毛衣是这样的道理,而语文教学道理也相差无几。
培养学生主体性,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能力,这是语文教学的大势所趋,也是语文教育学必然的趋势。
前一段时间,我偶然看到一篇文章,名字是什么已经记不起来了,但是大概是一位老师对于课堂主题认识这一类的东西。
他认为,现在的教学课堂,有十分大的局限,而主要的局限就在于课堂中学生主动性的调动中以及课堂效率的提高。
他认为课堂中老师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老师应该起到的是引导的作用,而不是主导的作用。
他主张:课堂应该是现有学生来预习,然后学生进行讲解,在讲解的过程中就对于课文有了一部分的了解和初步感知,学生讲解后老师就可以了解在课堂教学中,老师应该再讲什么,不用讲什么。这其实是对于课堂授课效率提高的重要方法。通过这种方法,课堂效率极大提高班,可以留出更多时间进行拓展型阅读,以促进学生们的阅读能力,拓宽阅读视野。
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是以学生为课堂主体,锻炼了学生自主学习新能力和理解能力。
学生,成为语文教学的主体,才是语文教学破壳而出的有效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