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最早由谢平教授提出,他是这么描述的: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这是指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带点乌托邦色彩的理想状态,过分强调了金融脱媒,中国目前的市场离这种状态还有点遥远。
百度百科中引述罗明雄等著的《互联网金融》一书中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该定义比谢平教授的定义更加宽泛,把金融和互联网相结合的领域都称为互联网金融,并强调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别在于前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
对于一个新事物,在它远未发展定型、大家认识还不是很深入的时候,给它下一个宽泛点定义相对好些,那样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我倾向于后一种描述。但是,对于非要将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区分开来,作为一个金融从业者,我是不太能同意的。首先这种按照时间序列划分传统和现代对认识事物的意义不大,没有谁是完全活在传统之中,活下来的都是现代的。其次,所谓立场决定认知,如果将自己置身于传统金融的立场之上,那么你就被概念划分到了被颠覆者的阵营(这也是一种洗脑),思维就会趋于被动和保守。这一点,金融从业者应该警惕。
互联网金融就是金融,是一个东西,是在互联网大环境(技术、经济、社会)的金融形态。这就好比一个人,不穿衣服的时候是这个人,穿上西服系上领带他还是这个人,并不会因为穿上衣服就变成另外一个人。实际上,互联网金融并不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提出之后才有的,它已经存在了许多年了。股民炒股还需要去营业厅吗?多少年前就不需要了。买银行理财产品还需要去网点排队吗?有网银就可以了。这难道不是互联网金融吗?当然是。这点和股市倒有点相似,步入牛市的时候,大家往往都浑然不知,到了快马加鞭的时候才意识到,噢,现在是牛市!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在金融和互联网最为发达的美国并没有被提及,反倒是金融管制较为严格的中国却打的火热,因为美国的金融业一直在互联网环境下进化着,并不需要再单独造一个概念出来。
写于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