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柯说:正是人类推理能力的欠缺才产生了崇高的诗,崇高到后来的哲学家们尽管写了无数的诗论和文学批评著作,却没有创造出比得上神学诗人更好的作品,甚至妨碍了崇高之诗的出现。
我们今天都崇尚科学理性的思维方法,认为这才是人类更高级的思维方式。但是,用这种思维方法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一定写不出好诗。因为诗歌的本质是朦胧的感性的,诗人的思维方式是形象的跳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冰冷精确的科学理性和严密抽象的逻辑推理简直就是诗歌的天敌。
为什么李白斗酒诗百篇?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思维变得非逻辑非理性,片段零散跳跃,退回到感性情绪化状态,这些正好是优秀诗歌的特点。因此,喝完酒以后最适宜写诗,且最适宜写对韵律没什么要求的现代朦胧诗,而小说论文等其他对逻辑理性思维要求很高的文字载体则不适宜。
诗人,躲进文字里也许是天才,进入现实世界都是疯子。
我的意见:作诗之道,品格求其高,意象求其美,炼字求其精,自达上乘。若汲汲于字句之仿古,格律之规整,则又在其次矣。
诗,是一种极其个人化的心灵表达,发乎情而形于声,方能动人。有的诗人看不起鸳鸯蝴蝶,看不起点滴感悟,一味最求所谓宏大主题,所谓时代最强音。结果,除了空洞的口号,华丽的辞藻,整首诗无一丝真情,无半分灵性,无可触之意象,无可赏之音韵。徒然声嘶力竭,哗众取宠而已。此诗之下下品矣。
悲愤之诗易作,欢愉之诗难为。谴责之诗讨巧,歌颂之诗常拙。这大概就是西方谚语所说的愤怒出诗人。人要经过一定的忧思患难,才能写出好诗来。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也。同理,官场情场失意,诗场往往得意。因此也可以说“人生不幸,诗坛之幸“吧。
今人写诗,似应遵循五不原则:不写佶屈聱牙的句子,不掉不知所云的书袋,不玩装神弄鬼的花招,不发哗众取宠的滥情,不说言不由衷的空话。
诗,特别是古体诗,当然应该有自己的规范和定义。诗词本来就是一门带着镣铐跳舞的艺术,基本的格律还是要的。但是物极必反,过于讲究平仄对仗,往往会把自己限制死了,也逼得很多人”以文害义“。我常常看到有些人,为了平仄格律,把一些已经死掉的词和字,又从坟墓里挖出来弄上去,结果诘屈聱牙,除了小圈子几个人外,绝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所云。这就是跑偏。所以我非常认可白居易的观点,就是诗应该为大众而作,甚至连街边的老太婆也能够听懂。要少用过于偏僻的字词或典故,尤其不能削足适履,以文害意。否则,诗词之路会越走越窄,最后沦落为少数人小圈子里自娱自乐的玩意,越来越失去生命力。尤其是现代社会,文化娱乐产品如此丰富,年轻人多数已经对于古体诗望而生畏了(少数明白如话朗朗上口的诗除外),如果创作者再自命不凡不接地气,古体诗必定会越来越走入死胡同。
现代诗不等于口水诗。一些现代诗连韵律也完全没有,就是精练一点的大白话断个句就行了。不讲音韵的诗还能叫诗吗?
现代诗有写的很好的。比如,北岛那首“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就非常有震撼力,舒婷的《致橡树》、余光中的《乡愁》、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都脍炙人口。 但现在很多作家把现代诗理解歪了。以为就是一种纯粹意象的堆砌,结果搞成了一堆杂乱无章的呓语。既不能给人以美感,也不能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和震撼,反而让人读了以后直皱眉头。还有一些纯粹以追求语言的新奇特为要务,忘了诗歌的本质是什么,轮入末道。比如,“月光照在阳台上”,他偏偏要说成是“一袭轻纱笼罩着一个长方形的梦”,如果不加注释还真是让人不知所云。这都是诗歌异化的一种表现。
真正好的诗歌,不是小圈子的自娱自乐,不是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应该朗朗上口,具有相当的传播价值和审美情趣,为大众喜闻乐见,能给人真善美的教益启迪,或至少让人读起来赏心悦目。不讲究任何价值承载,只有无病呻吟,只有故弄玄虚,只有满嘴胡话,这样的所谓诗歌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