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到小镇的小街上一逛,已成了我的一件轻松而愉快的的闲事。
我于九点左右去赴约,晨曦挂在它的发间,水汽蒙上它的双眼,那是它最美的一刻。
我骑一辆电动车轻抚它的肌肤,感受它历史的温度,追寻时间的流向,让已经疲累的心脏注入一丝生机。
它的容貌奇丽,犹如醉鬼用毛笔所挥墨而成的线条:粗细不均,浓度不匀,明暗不清。旁支从它身上漫出,如藤蔓般钻入小镇的犄角旮旯,通往意想不到的美丽。
它很短,但却足够漫长。我很喜欢它的一小段:两旁是紧挨着的矮房,挡住了两旁的光亮和喧闹,十几棵常青树接受着太阳的火热,在潮湿的水泥地上画下几团黑影。不知怎么,我很沉迷于这种环境,这让我感到一丝满足。
转一个弯就到了小镇最宽最长的街,也是小镇的市场。这条街承载了人们的沉重,也承载着小镇的繁华。各色的人怀着各色的目的走动在街上,或买或卖,或讨或辩,或观或听,或说或喊,都收拢在我的眼里,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我的目的很简单,只是想在一个水果摊买些番石榴,番石榴是大奉无私的,它可以全部的进入我的肚里。
我逛得很慢,或者时间逝得很慢,又或者只是我的心慢罢了。我会记住街上那些坑洞,因为它们让我颠簸,每次我都会体验一番;我会忘记街上那些脏乱的角落,期待下一次凝视的惊讶。
我舍不得离开小镇的小街,它已成了我的血脉,它的精神流于我的血液。
我想念着小镇的小街,正如我期待得下一口的番石榴。
——2018.9.9
游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