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新闻看到,看到有人吐槽现在的“离婚冷静期”太磨人,60天的等待期,像极了在民政局挂了个号,还得等号。
国家不是让离婚变得难了,关键是人口出生率低了。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让人们的社交距离短了,社交面宽了,接触的人多了。加上婚姻观年的更新以及生活压力的增大,使得愿意生儿育女的减少了,懂得享受生活的人多了,不愿意为了儿女吃苦打拼的人少了。导致了,人口的出生率下降了不少,国家为了人口的出生率想尽了办法。
在“七八十年代”离婚有多难,超乎你的想象,用“九死一生”比喻也不为过。需要你“过五关斩六将”,甚至会背负“道德的罪名”
一、舆论关:那时候,你离婚比裸奔都丢人!
你想离婚,首先得过父母、亲戚、朋友这几关。七大姑八大姨轮番上阵,他们都会苦口婆心的劝你。“为了孩子,忍忍吧”“为了父母,为了面子,为了家庭”,“你们离了婚可让我们这老脸往哪里搁啊”。
那时候离婚是很“丢人”的事,离婚就被认为有作风问题,是道德败坏!街坊四邻的戳脊梁骨的议论,孩子在学校的也会抬不起头。这种来自四面八方的口水,能把你活活淹死。很多人不是不想离婚,是不敢离婚,大多都是勉强过了一辈子。
二、单位关:领导的思想工作,能把你“死马救活”
有工作单位的人离婚需要“单位证明”,没有单位的证明:你离不了婚。
去单位开“离婚证明”,单位领导也会做你的思想工作,领导们做思想工作的水平,绝对一流,从国家政策、社会稳定、企业荣誉、家庭和谐、个人发展前途,孩子未来教育,老人赡养问题等等方面,直到把你教育的频频点头,放弃离婚才算罢休!
尤其是体制内的,如果你是干部或者职工,一旦提出离婚,在当时就认为“思想落后”,“生活作风”有问题,会影响你的升职加薪,福利分房。为了离婚,搭上一辈子前途谁不提离婚“色变”。
三、法律关:想离婚?先分居两三年
就算你过了舆论关,单位关还有法律关。
那时候的法律,也是“劝和不劝离”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非常谨慎。除非你有确凿的证据,比如家暴、出轨,或者双方已经分居多年,感情彻底破裂,否则法官会想尽一切办法调解。去家里,去单位不厌其烦,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那是真负责啊!
很多夫妻,为了能离成婚,不得不先分居两三年,甚至更久,以此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来二去,黄花菜都凉了。所以,那时候能成功离婚的,那真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考验,没点誓不罢休的精神,根本离不成。
如果你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誓不罢休的精神,没有杀身成仁的作风,你是离不了婚的。
那时凡是离婚成功的,都是久经磨难、久经考验、九死一生才修成的正果。每一对离婚成功的,那个不是遍体鳞伤,那个不是两败俱伤,那个不是回首往事伤心欲绝!所以那个年代的离婚率极低。很多都是打打闹闹一辈子,拼拼凑凑过一生,等到老了就成了老伴了!
那年代离婚是不敢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