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妻子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判决准许

做妻子的发现丈夫与别的女人有染,即使拍到抓奸在床的照片来证明他出轨,以此为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痛痛快快判决准许。知道为什么吗?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20]22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2条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下看明白了吧,夫妻一方出轨,比如丈夫偶尔或经常与情人偷情,但不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直接以丈夫婚内出轨与他人偷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直接判决准许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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