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活久了,总要碰到几个坏人。坏人和坏人也不一样。有偷鸡摸狗的小坏,有见利忘义的中坏,也有那种骨子里往外冒坏水的大坏。但要说最坏,依我看,有三种人,坏得各有千秋,坏得让人牙痒。
第一种,冤枉你的人。
这种人最可恨的地方,不是他冤枉了你,而是他知道自己在冤枉你。他不是误会,不是听信了谗言,更不是判断失误。他门儿清:你没做过那件事,你人品没问题,你清清白白。但他偏要给你泼脏水,偏要在人前把你说得十恶不赦。为什么?因为这么做对他有好处——或许能踩着你上位,或许能转移自己的丑事,或许纯粹就是见不得你好。
更可气的是,他泼完脏水,并不躲着你。他就在旁边站着,看着你百口莫辩,看着你被人指指点点,看着你焦头烂额地自证清白。他脸上挂着一种很微妙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愧疚,而是一种观赏。就像在戏园子里看一出好戏,而你是台上的丑角。他心里说:“看,他急了,他急了。”然后得意洋洋地咂咂嘴。
这种人,是坏里的状元。
第二种,是所谓“为你好”的人。
这种人脸上永远挂着笑,嘴上永远挂着“我这是为你好”。你辞职追梦,他说你不务正业,劝你回头是岸,然后转头跟你妈说你精神出了问题。你谈了个他不喜欢的对象,他到处散布对方作风不正的谣言,说“我这是替你把关”。你工作中出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小差错,他当着全办公室的面“善意提醒”,把你那点小事夸大成原则问题,末了加一句:“我也是怕你以后吃亏啊。”
这种人坏就坏在他把恶意包装成了善意。你想发作,他比你更委屈:“好心当成驴肝肺。”你想解释,他已经抢先占领了道德高地。你但凡回一句嘴,你就成了不识好歹的白眼狼。他像一团棉花,你一拳打上去,软绵绵的,但闷得你喘不过气。
他是坏里的榜眼。
第三种,是“忘恩负义”加“反咬一口”的人。
你帮过他。落难时拉过他一把,穷困时借过他钱,低谷时陪他喝过酒。你把他当兄弟,当朋友,当自己人。后来他翻了身,日子过得比你还好了。按理说,就算不报恩,至少也该念个旧情。他不。他开始嫌你碍眼,觉得你知道他太多落魄时的糗事,你的存在就是他的耻辱。于是他开始疏远你,然后在背后编排你——说你当年帮他是不怀好意,说你借他钱是放高利贷,说你陪他喝酒是想套他的话。
最后,他反过头来咬你一口,咬得理直气壮,咬得比你当年帮他还用力。你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心想:这还是当初那个在我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人吗?
这种人,坏得让人心寒。他不光是坏,他是把人性里最后一点热气都掐灭了。
他是坏里的探花。
这三种人,要说谁最坏?我还是把票投给第一种——冤枉你、抹黑你、明知你无辜却得意洋洋的那一位。因为第二种“为你好”至少还披了件外衣,第三种忘恩负义至少还有一段前情。而第一种人,他纯粹、彻底、不加掩饰地享受着你被冤枉的痛苦。他的快乐,就建立在你受害之上。这种坏,坏得干净利落,坏得理直气壮,坏得让人想跟他打一架。
可惜,打架你也打不过他。因为他会立刻躺在地上喊:“救命啊!他打人了!”——你看,他又冤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