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手机不经意间看到两年前的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519奸杀案”二审的新闻,其实该算旧闻了,今年二月份的事。
一年前案件一审时从网上关注过,记得当时恨恨之余非常赞同大多数人的质疑,“法律面前,一个离18岁不足一年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任性逍遥吗”。
这次更惹到眼的却是犯罪嫌疑人王祎哲的一堆新证据。
划出重点,一是北京新东方出具的王祎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二是王祎哲曾经所在班级四班的班主任张老师的评语,说王祎哲在校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三是王祎哲的2016年上学期的成绩单。
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
从案件回顾可以看出,王祎哲的智商的确很高。独自“踩点”到整座教学楼唯一一个没装监控的教室,离最近的老师办公室隔了一层楼之远;利用自己的“脑残粉”、被害人的室友约出被害人;作案后“从容”处理完地面血迹,打车住进酒店;给老师发短信为被害人“报平安”,拖延罪行被发现的时间……
他的品行也有“亮点”。新东方学校X组织“屌丝小分队成员之一;据说在外有女朋友,在学校有“情人”......
至于那张成绩单,没法看到内容,但有班主任的评语可以佐证,应该是“成绩优异”。于是乎,北京新东方以“官方”名义作出说明,理由是“在校表现良好”,目的是“从轻处罚”。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学校呈出这个说明作为“证据”,难道对先前的“鼻孔、嘴部、头部均有血迹,胳膊、腿部都有伤痕,现场地面上有被处理过的大片血迹痕迹”等等“证据“这么快失忆了吗?抑或如此公然呈堂只为了“呼吁”成绩或者上升到知识的重要性吗?若如是,当年“文章写得好”的陈世美便当真是被包公给冤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