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到家里,回看自己刚刚写的那篇随笔《西瓜》,忍俊不禁,痴笑自己怎么是这么样的一个人:路人蹲在地上吃西瓜,我也能站在一旁看上半天。
吃西瓜的人稀奇吗?还是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见过西瓜?
倘若吃西瓜的人很稀奇,那围观她的肯定不止我一人;倘若我长这么大就从来没见过西瓜,那就代表我从小就见了鬼。
岂止只是路人吃个西瓜,我会瞧上半天,连早晨出门时,卖肉架上的屠夫如何吆喝顾客过来买他的猪肉,我哪怕走远了,也会回过头来看了又看。
一个卖肉的屠夫有什么好看的?长得五大三粗,而且嗓门还粗蛮,浑身油腻腻的就总容易让人联想到心术不正的油腻中年,但我偏偏就是中了邪,只要眼睛瞄到之处的,总免不了再三观察一番。岂止他长得什么样,我能一见不忘,就连他吆喝的口音来自哪里,我也能听出个三五分。他切肉怎么下刀,他剁骨头怎么用力,我只要看上两眼,他的形象就栩栩如生在我心里滋长了。
见到人我就看人,见到畜我就看畜,见到杂货店里小商品琳琅满目,干脆一个个伸手去抚摸一通,甚至是数码店里传来优美的音乐,只要是我没见识过的,定要拿出手机用酷狗听歌来识别一番,非要搞清楚它的歌名方能善罢甘休。
我就是这么个顽固派,蓦然回想,我的家人我的下一代,也都是这么个德性。
我有个外甥,是大姐的儿子,与我年纪相差不大,我少年时,他童年。小时候过暑假,他常去外婆家混日子,我们儿时在一起长大,我了解他的生活习性,跟现在的我区别不大。
有一次,我带他出去玩,我们走在郊外的小路上,有一个挑粪桶的人跟我们擦肩走过来。一个挑粪桶的人能有什么特别?不就是一个农夫,穿得破旧,身体干瘦,一担粪桶更是臭气熏天。他当时就像是着了魔一样,眼睛一直盯着那个人,那人离去,他扭过头,那人走远,他一直目送。真不懂,他是惊奇于那个人一身旧衣呢,还是惊奇于那人身上一担臭桶。
现在,我的儿子也长大了,他要是在路边看到有稀奇的东西,他也会站在一旁默默地欣赏,如果那东西恰恰是他所爱,必然与他之间会横下一块磁石,这个时候,任凭我怎么呼唤他,叫他走,他都是听不见的。
不过小朋友跟大朋友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大朋友喜欢看的东西,可比他们多得多,我能一眼看出几天不见的人是胖了还是瘦了,我能看出一个我常关注的人TA的指甲并没有剪,我不会忘记今天碰到的流浪狗就是上周我给它丢过一只肉包的那只狗,我也能一听声音就知道那首说不出歌名的音乐来自于李代沫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