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学期,不知从哪里刮来的奇风,室友们都纷纷对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感兴趣,从图书馆把它借来后,一位室友看好就转借给另一位室友看,而后,他们问我要不要看看这本书,出于好奇,我也翻阅起这本书来。
我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就是熬夜看书,且每天强迫症似的规定自己看书的页数,不看完多少页不能睡觉,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也不例外,大概花了两个晚上看完。爱看玄幻侦探小说的我在看完这本书之后,深深的被里面的主人公许三观所震撼,为书中描述的社会现象感到义愤填膺。小说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产物,书中的情节桥段有夸张放大之嫌,但也是当时中国贫穷时代的缩影。
许三观卖了一辈子的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的强壮,而他卖血的钱也让自己有钱娶媳妇,娶到了媳妇后同媳妇生了很多孩子,当时拮据的经济状况让抚养孩子成为了家中的一大难题,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卖血,于是卖血站就成了他经常光顾的赚钱之处,为了卖更多的血,赚更多的钱,他时常贿赂卖血站的负责人,收了好处之后的负责人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靠卖血收益不菲,让他们家度过了那段可怕,不堪的大饥荒时期。当时的他年轻有力,但由于卖血过多,极为瘦弱,与他同去卖血的两位年龄偏大的男人也是如此,但为了求生,他们被迫一次次做伤害身体的卖血之事,最终,那两个男人相继惨死于卖血。
许三观得知此事后,心中充斥着恐惧与难过,但在他的孩子生病,在上海接受治疗时,因他又无力支付不菲的医药费,只能又一次踏上可能会威胁生命的卖血之路,一路上他忐忑的一次又一次光顾不同地区的卖血站,一天卖数次血,卖到后来脸色煞白,走路颤颤巍巍,甚至休克,濒于死亡边缘,但幸运的是,最终他的孩子病好了,他也并没有走两位卖血前辈的老路,死于卖血。
而后来,他们的生活条件渐渐好了,许三观不需要为维持生计而被迫卖血时,他又突发奇想要卖最后一次血,其原因是,他过去每次买完血都会吃猪肝和温过的一壶黄酒,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这两样东西了,便动起来想卖血的心,但他年事已高,卖血站的人冷冷的拒绝他提出的请求,并加以讽刺,让他伤心不已,后来,他媳妇知道此事后,安慰她并带他去吃猪肝与黄酒,想吃多少吃多少。
他一生卖过很多次血,我并没有一一细数。每一次的卖血过程都让我读来极为揪心,怕许三观因卖血而一命呜呼,驾鹤西云,但不得不说,许三观是幸运的,他最终逃离了死亡线。而最后一次,虽然他卖血并没有成功,但让人读后觉得十分动人,算是全书的点睛之处,从中可以看出许三观的可爱与不易和与同床共枕几十年老伴的夫妻情义。
余华的书大多都是以揭露社会现实为主,包括<第七天>,<活着>,向读者血淋淋展示了一个窘迫的黑暗社会,让身处于和平时代,衣食无忧的我们彻底了解过去的穷苦,从而更为珍惜所拥有的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