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中有三个必去的地方,在身体没有被装进小盒子之前,在有生之年非去不可的地方,它们分别是:故乡, 圣托里尼岛和另一半的住所。
先别着急问我为什么?开口之前,先问一下自己,这一生有没有非去不可的地方。看似简单的提问,大多数人却不能脱口而出,只是在脑海里臆想某个地点的轮廓。臆想的地方可能仅是你的一段经历,一个可忽略的念想,一次短暂的心灵的憩息。非去不可的地方一定是对自己具有特殊的意义,值得且必须去履行,没有如果,应该,或许等前提。
好,想清楚了,继续往下看。
这第一个非去不可去的地方,是故乡。
何为故乡?一般的定义指长期生活或者居住的地方。
对我而言,故乡是极难界定的。实际上我出生在陕西省神木市,听说出生在一个秋天的早晨。父亲是陕西人氏,母亲是山西人氏。父母生下我没多久,迫于计划生育的压力,便辗转去了内蒙古乌海(也就是我一直生活的地方)。谁也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二十多年,安家落户。
所以在7岁以前,自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记忆所剩的不多,唯一记得些琐碎的片段:小时候在班里撕书叠纸飞机,放学时姑父在土坡间追着我不放,总想从我嘴里问出些什么。相反,姑姑很疼我,过去如此,现在依旧如此,舍不得我吃一点点苦,温柔善良,经常在饭点呼唤我的名字。哥哥常常去山里放机关夹,抓些野鸡和野兔回来,技术老练,少有空手而归。一个人饿的时候可以摘树上的青枣,红枣,烟熏的,烤熟的吃起来都很甜;天凉了,叶子落了,把红薯和土豆丢进火炉里,闻着炉里面冒出焦味儿,拿火钳夹出来,剥去皮,捧在手心里,烫的忍不住了,就用细小的手指捏住耳垂降降温,为了填饱肚子不惜一切。
农村有种植许多的庄稼,玉米,黄瓜,西红柿,青椒等,各户有各户的领地。在庄稼人眼里,粮食金贵,一年的收成就够养活一家人,一块地就是几代人视如珍宝的财产。和现在对比,地的用途越来越广泛且功利,画个“拆”字,就可以坐拥万金,“金钱”的地位看似超越知识,文化和粮食,可以在一瞬间改写一个人的背景以及一个家族的命运。
在7岁那年的某一天,院子里异常的热闹,鸡飞狗叫,突然间来了几个“不速之客”。爷爷奶奶,哥哥姐姐笑容满面,一起上前迎接。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将门反锁上,待在自己熟悉的世界。透过模糊的玻璃看着窗外,看着那些年轻的背影。紧接着好多人敲打玻璃,我很好奇为什么他/她们连说话的口型都是一致的,后来我才知道这年轻的背影竟是我的双亲。
就是在这一天,我意识到自己开始和家人这个词语,有了血浓于水的关联。
就是在这一天,本该回归“故乡”的我,像是在背井离乡,告别了“七年之痒”。
回到乌海,这个被称为“乌金之海”的城市,可惜这片海不是蓝色的,是黑色的。这黑色的物质叫作煤炭,黝黑的石块,从地底上挖掘出来,烧掉,能取暖,卖掉能当存款,发家致富。
乌海,位于黄河上游。在地图上看,刚好处在黄河“几”字弯上半段的中间。四周山峦环绕,黄河纵贯南北,气候干燥,四季分明。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暂炎热,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的城市。
起初全家落脚在一个小镇上租房子住,镇子不大,沿着主街一直走,很快就能看的到尽头。在南边的尽头,你能看到一所中学,在北边的尽头,你能看到一所小学。这两所学校在镇子里的地位显赫,是上学的孩子们唯一的去处,所有的希望都被存放在这两所学校。
东边有高耸的山峰,此起彼伏,石缝间长满绿色的青松,杂草。山脚下有辽阔的沙海,在这里可以挖坑,可以翻身打滚,可以敞开嗓子大呼大叫,听听山谷间的风声,鸟鸣和回音。在这里,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的喧哗,大自然会原谅一切的无理取闹。我喜欢在日出时,爬上山顶,坐在灰色的岩石上,沐浴阳光,在这里整个小镇的风光一览无余。只见一条河流安静的流过一片郁葱的树林,零散的农田和一家冒着浓烟的工厂,不知奔向哪儿去。街道两侧是鳞次栉比的红色的砖墙砌起的平瓦房,背后是无数条纵横交错的土路和小巷。小巷里住着许多户人家,三口,四口,五口之家。而我可以非常自信的在10秒内锁定自己家所在的位置,红色的大门,门两侧被风肆虐的完肤的青灰色对联,石砖垒起的方型煤仓以及门口栽下的三两颗幼小的槐树。
不一会山风吹的人凉飕飕的,全身发凉。山风不会说话,只能听我说。我说:“你知道山脚下坐落着几座庙是用来干嘛的?看上去好壮观,佛塔上面还缠绕着彩色的飘带,迎风招展。”我说:“爷爷奶奶总爱去村里的寺庙求神拜佛,这玩意真的那么显灵么?”我说:“庙里的和尚,每天只敲木鱼,只吃青菜豆腐不会无聊么?”我说:“哎,你怎么回事啊,就不能回我一句”?
于是乎一上午就在沉默中悄然逝去了。
沿着小路一顿疯跑,推开红色的大门,回到家就能吃到妈妈亲手做的午饭。
妈妈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从小亲自教我汉字,拼音,背古诗词。弟弟背的比我快,书本上的东西早就烂熟于心,而对一个刚从农村来到城镇的孩子来讲,才刚开始进入启蒙期。所以说,从小我就不是出自书香门第,完全靠自食其力。
弟弟差我两岁,在那时是个95年生的小胖子,手肉嘟嘟的,很小就有双下巴,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命。落后就要挨打,尤其是在教育上。亲兄弟打起架来,棍棒相见已是家常便饭,院子里经常发出各种声响,时间久了爸妈也就见怪不怪了,尤其是爸爸。爸爸是个实诚的人,正直,慢性子,从来都是笑眯眯的。学习上没法介入,就可以在威严上下功夫,所以我和弟弟没少被收拾。
爸爸唯一的爱好是抽烟和喝酒。妈妈经常和我们说:“别学你爸,抽烟有害身体健 康”还说:“当年结婚时,你爸可不是这么和我说的!”我掉头问爸爸:“爸,可以不抽烟么?”我爸总会一本正经的回答:“没办法。”同样身为男人,我却不理解这一份无奈究竟是从何而来。
表面上父亲看似严厉,实则刀子嘴豆腐心,吃饭的时候总爱把瘦肉留给我和弟弟。把肥肉和五花肉夹在自己的碗里;抽烟虽然多,很少抽超过10元的;虽好喝酒,大多数情况下,喝的烂醉如泥都可以自己一个人在夜晚找到回家的路,回家后不折腾,倒头就睡,酒品好的人,人品自然佳。
后来房子扩建,还有宽敞的院子,院子里可以种葡萄树,枣树,少数绿植。春天邻居家的桃树开满了粉色的桃花,招蜂引蝶,偶尔漫过墙头,来到家中作客;在夏天,一家人在夕阳的余晖下,吃着晚餐,饭后我喜欢踩着木梯子爬到屋顶。晚上在屋顶铺着凉席,吃着西瓜,数着天上明亮的星星。或者躺在自己的单人床上,听一听外面的暴雨,听一听火车碾过坚硬的轨道的声音,顺着这些个声音,瞥见墙壁上分道扬镳的雨渍;在秋天,可以吃到邻居家种的南瓜,三姨家送来的核桃,可以和爸妈一起在院子里腌制咸菜,酸菜,和苦菜;在冬天,温度极寒,屋子里有暖气和火炕。院子里,巷子里落满可以淹没脚后跟的积雪,踩在上面发出好听的咯吱咯吱的声音。一家人在厨房炖着排骨和粉条,炸着麻花和油糕,为过冬做着准备。
现在住在高楼中,放眼望去周围都是高耸的建筑。高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生活上了一个台阶,可是邻里之间却不像从前那般了解。前段时间听母亲说从前的屋子拆掉了,现在去看就是一堆废墟了,心里感觉空空的。这拆掉的房子看上去只是一栋建筑应该有的结局:毁灭和分解,然后走向寿终正寝。
对我而言,那是一个时代的记忆,也是一个孩子的童年和曾经。我明白原来于人而言,比起面对死亡,更恐惧的事情是记忆渐渐被无情剥夺,褪落。
我属于这里,这里不一定属于我,但我晓得未来一定会属于我。
一年四季,岁月的年轮转着,变的是时间和时空,不变的对家的思念和家里的味道。尽管这个城市没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尽管没有住在洁白的蒙古包间,尽管不会骑马射箭。二十多年,大部分回忆的源头是从这里开始的,大部分的时光是在这里度过的,大部分的人和事是在这里相遇和发生的。后来这座城市,也就取而代之,成为了心目中的故乡。后来我和故乡一起长大了,从前的困扰和疑惑,我也可以依靠自己逐一解开了。比如:为什么爷爷奶奶喜欢去求神拜佛,为什么庙里的和尚可以百无聊赖的活着,为什么“拆”字可以改变人生轨迹,为什么爸爸提起戒烟这回事就会说没有办法...
内蒙古确实是个神奇的地方,容易让人欣然向往。得益于此,我常能听到别人抛出来的“灵魂三问”:1.内蒙古是不是一片大草原?2.你会不会骑马射箭?3.你家是不是住蒙古包?每当听到这“灵魂三问”,我总会毫不犹豫的答道:“是的,你们不知道为了我上大学,家里变卖了好几十头牛羊!高考呢,就是考骑马射箭和摔跤,所以别惹我哟。”“连来西安都是骑着马来的,你们不知道这一路上有多少妖怪,中途换了好几匹马嘞!”这样的解释虽然浮夸,不过还真的有人相信诶...
玩笑归玩笑,但落叶归根。
故乡是非回去不可的,别问我为什么。
因为故乡有太多重要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守护。
因为答案在自己心中。
因为故乡是一盏不灭的灯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