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认定人与人之间现在有着自然的差别与不平等,而且将来也往往会如此,我们也就能够建立一个社会秩序,它确定地认许这些差别与不平等的存在,并且使他们成为这个社会大厦的基石。这种社会秩序便是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所企划的。柏拉图深切地相信人类的自然的不平等,他认为这是社会阶级的存在与承认之理由。他说道:“公民们,你们是兄弟们,可是上帝把你们造成有差别的。你们之中有些人有命令的权力,因为上帝在这些人的构造中伴有黄金,所以他们还有莫大的荣耀;上帝以银子制作其他的人们,使他们成为从属的;而且这种品质将普遍的保留在孩子们的身上。”金质的人们于是成为柏拉图理想共和国中的统治者,他们被赋予绝对的权力,以“哲人王”的地位治理国家。银质的人们于是成为监护者,他们的职务是协助统治者们履行他们的责任并且卫国御敌。铁质和铜质的人们便成为农民,技工和商贾,他们形成这三个阶级中第三个而且是最大的一个阶级,即经济的或生产的阶级。前两个阶级,为着使他们能够将其所有的能力贡献于公共的职务上,必须放弃家庭生活和私人的财产。第三个阶级的因素却可以在政府的严格监督下,组织家庭和保有私人的财产。
柏拉图说,每一个阶级必须严格地范围它的活动,以履行他自己特定的职务为限。在他的共和国里面,三个阶级是严格分工的。如果一个阶级干预另一个阶级,或者某阶级的分子侵犯另一阶级的职务,柏拉图便视为这是重大的罪恶。统治者,监护者,农民,匠人——他们之中的任一者都必须守着他自己的职业不得干涉其他任何人的事务。对柏拉图而言,这是社会正义的本质。他说:“各人在确定的途径上做他自己的事务,这可以认定就是正义了。”一个人只能执一业,适合他的天性之业。用另一番话说,在柏拉图的共和国中,社会的正义就是每一个公民完全履行国家依照他的能力和资格给他指定的特定职务。巴尔克说过“在他的眼中,正义就是一个人必须在他的能力给他指定的等级中努力做他的分内事。”他的根本思想就是一种集体主义的思想。他认为个人不是一个孤立的自我,可以自由地从事他自己爱好的工作,个人只是全体秩序的一部分。个人,照柏拉图说,必须把他自己的自我扩张的主观欲望,从属于全体的有机统一与和谐。照他的意见,社会的最好配置就是将每个人放在他最适合的位置上并且迫令他在指定的位置上,适当地完成他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