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平公将出。嬖人臧仓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舆已驾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公曰:“将见孟子。” 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逾前丧。君无见焉!”公曰:“诺。”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后丧逾前丧’,是以不往见也。” 曰:“何哉君所谓逾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 曰:“非所谓逾也,贫富不同也。”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 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译文:鲁平公准备外出,宠臣臧仓请示道:“平日国君外出,一定告诉执事官员要去的地方。现在车马已经预备好了,执事官员还不知道您要去哪里,因此冒昧请示。” 鲁平公说道:“要去见孟子。” 臧仓说:“国君不尊重自己的身份先去拜访一个普通人,是为了什么?是认为他是贤良的人吗?贤良的人做事应该合乎礼义,但是孟子为母亲办丧事,排场超过先前为父亲办的丧事,您别去看他吧!”鲁平公说:“好。” 乐正子前去谒见,说:“国君为什么不去见孟轲呢?”鲁平公说:“有人告诉我,孟子为母亲办丧事,排场超过先前为父亲办的丧事’,所以我不去见他。” 乐正子说:“您所谓的超过,是指什么呢?是指先前用士礼,后来用大夫之礼;先前用三个鼎摆设供品,后来用五个鼎摆设供品吗?” 鲁平公说:“不,我所指的是棺椁衣被的华美。” 乐正子说:“这不叫超过,而是前后贫富不同的缘故。” 乐正子去见孟子,说:“我与国君讲了,他打算来看您的。宠幸的小臣中有个叫臧仓的阻止了他,所以他最后没有来。” 孟子说:“一个人要做一件事,是有一种力量在驱使他;就算不去做一件事,也是有一种力量在阻止他。做与不做,不是单凭人力所能左右的。我不能与鲁侯会晤,那是天意了。姓臧的这个人怎能使我不与鲁侯会晤呢?”
历史背景:战国时期,魏国有一位艳名远播的嬖人,龙阳君。他是魏国第六任国君的宠臣,负责侍候国君的生活起居、娱乐文化。 嬖人虽不参与朝政,但他们与国君相处的时间多,关系亲近,对国君的决策能产生很大的影响。 一次,龙阳君同魏王坐在一条船上钓鱼,龙阳君钓到十几条鱼便流泪了。魏王问其原因,龙阳君说,钓到更大的鱼时便想把之前的鱼扔掉,而联想到自己的命运,会和前面钓到的鱼是一样,最终失去魏王的宠幸。于是,魏王下令全国,对任何敢向他推荐美人的行为,处以灭族的罪。 因魏王对龙阳君的特宠,后世以“龙阳”代指“男色”,以“龙阳之好”代指男子间的亲密感情。
儒家的天命观:乐天知命
人们在对某件事情无可奈何的时候,往往发出“听天由命”的感慨,这句看似有些自嘲和无奈的话,其实涉及到儒家文化当中一个很重要的天命观念:乐天知命。 天命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和西周,最早是一种宗教思想,统治者往往都把自己说成是受天之命来统治人们的,商纣王就说过“我不有命在天乎”,意思是说自己的统治权是上天注定的,别人夺不走。 而到了春秋的时候,孔子发展了天命思想,认为有一种人力所无可奈何的力量,它作用于每个人身上,这种力量就是“天”,而落实到个人就是“命”,“天”的范畴,是人不可以改变的,人只能“乐天”和“畏天”,尽人事,听天命。
在《孟子》中,也经常出现“天”的概念,比如“乐天者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孟子显然也受到这种天命观念的影响。
儒家告诉我们需要学会“乐天知命”,包含两层意思,“命”作为结果,我们无法控制的范畴,不必过于关注;其次,不管“命”是怎样的,我们需要尽人事。孔子就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他周游列国,游说君王实行他的政治理想,但是就算君王不认同他的理想,他也不会怨天尤人,永远“在路上”。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这些东西自有它的缘分,自有它的命数,他如果真的想来,十个臧仓也拦不住。所以我能不能够见鲁君,这事以后再说,这是天命,但是不用为臧仓而烦恼,行所当行而已。在孟子看来,我们不需要考虑其他人怎么说,其他人怎么评论,不虞之誉还是求全之毁,我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