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年轻时候,也曾经关心理财,兴致勃勃地在纸上算,算完后感觉马上就变成百万富翁,马上就财务自由……可是结果总是那么地让人叹气!
2018年已经过去60%,收益惨淡,尤其是股市大跌的“意外结果”让许多人心寒,再次对“理财”失去信心。你的人生呢又已经过去了多少,还留有多少时间给你增值?
经过多年的市场起起伏伏,细心地你可能发现了
投资≠理财
不管怎么样,理财观念是普及的了,越来越多人在放眼望去发现,钱放在银行最安全,但是收益低到不敢恭维;放在股市,自己等着被收割;买数字币,风险也可能归零;买房产是种长期选择,毕竟基数也大,而且大部分只能自己住,哪有炒的本事…
最后,内心有点不安地、不明觉厉地给自己买了些保险,可能最头痛的是不好拿“我考虑一下”来拒绝朋友,而是:自己TMD看不懂保险是什么鬼,于是半推半就中,给自己、爱人、父母、子女买一些保险。
许多人心中的“保险”是一个概念,具体是什么鬼也是不清楚的。比如谈保险色变,“保险就是谈意外、疾病、死亡”,沉重得很!又比如:为什么有些不保?保险到底保什么呢?
这里简单交流一下保险是什么东东。
当我们谈保险,不是说保险多重要然后让你把所有的余钱投入到保险里,那是不现实的。保险应该放到整个家庭分配角度去考虑,钱是有名字的,有的叫“生活费”,有的“投资”,有的叫“以后用到”学会给它们起名字,各施其职。
所以谈“保险”这个家伙时,不应该过于关心它的收益率、返还,让它安安稳稳地做好自己的职责:保障为主。
保险的解释
保险有很多种角度解释,其实都是为了让人通俗易懂(稀里糊涂)。
简单的讲
保险是将来不确定性的大额损失转变成现在确定性的小额支出。
是一种风险转移,个人和保险公司签定合同,个人缴交固定期限的保费,将不确定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将将众多客户的风险集合在一起,补偿少数出险的客户。
《保险法》第二条: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般是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读懂这条法律就可以明白很多保险的内容。
保险是合同关系
在国内保险早期,很多客户认为我买了保险,出了事,保险公司就得赔,不赔就没有道理。
举个真实案例,有个客户从小就有皮肤血管瘤,就是皮肤上有一小片暗红色的斑块,他一直没有治疗,后来有人告诉他,可以激光治疗,很简单,于是他到了医院治疗,很顺利,效果很好,诊断是先天性皮肤血管瘤,他来理赔,但是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投保前疾病,二是先天性疾病,两个都是保险合同不承保的范围,客户想不明白,不是买了保险吗?买了就得赔啊,何况买了很多年,一直没有理赔过,交了这么多年保费,才1千多元医疗费都赔不到,买这个保险还有什么用,于是吵闹投诉。
如果我们明白保险是份合同,是合同就有约定保险责任,不是什么都赔,而是符合约定的保险事故出现的时候才赔。(所以案例中客户的合同并不会因为拒赔而中止,是其他保障是继续有效的,直到约定期限)
保险保障的是未来
保障的是未来不确定的风险,如果投保前就已经存在的,就不是保障范围了。因此,保险合同一般都会约定,保单生效并且过了等待期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才是保单的责任范围。(等待期,意外险没有等待期,医疗险一般是30天,重疾险一般是90天,也有长达180天)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健康时投保的原因,保险合同是过了等待期才算真正稳妥的保障。急病投保,医生确诊再投保已经晚了。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保险公司是不会承保的。
保险是商业行为
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有钱,应该赔偿给那些被拒赔的客户,因为看着可怜。其实保险公司不是政府,不是慈善机构,而是商业公司,它自己是没有钱赔给客户的,它做的只不过是管理的职能,将广大客户的保险费收集起来,给到个别出险的客户,它是管家,管理的是客户的钱,如果迫于公众和舆论的压力,经常或长期扩大赔付范围,超出精算假设的范围太多,将会带来两个结果:1、钱不够了,没钱赔了,公司没法维持; 2、赔付多了,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险费。这样,那些吵得凶的客户得利了,获得超出保险责任之外的赔付,但是对于绝大部分诚实守信的客户,面临的是要出更多的钱才能购买同样的保障。
我们需要有契约精神,这个社会需要契约精神,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保险强调经济补偿
购买保险目的在于补偿损失,而不是获利。
如果买了医疗险,当发生疾病或者意外受伤,花费了医疗费,保险公司补偿的是实际产生的医疗费。假如客户花10万,已经从社保中报销2万,那么所有的商业保险补偿时会扣掉已经报销过的部分,最多赔偿8万。否则两头给,甚至多家保险公司赔偿,受益人就从中获利了,没事就去躺几天医院“赚钱”,发生不劳而获的道德风险,这是不符合保险的本意。(社会保险是福利性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是做社会保险的多维度补充)
有人说,咦!为什么有些保险一下子给几十万呀,又是怎么回事?
这就经济补偿另一个角度——经济收入损失补偿。
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但是通过身体创造出来的价值是有限的,可能衡量的。一个人重疾、全殘或身故,不能去工作几年或几十年了,他每年给家庭带来的收入损失是可以计算出来的。重疾险和人身保险保险补偿的是这部分损失,是“一口价”。
那么多少额度合适呢?目前保险实务中通常补偿的最大额度为被保险人年收入的10-20倍,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身故后,受益人获得的保险赔偿,可以支持家庭的生活水平在10-20年不受影响。重疾险则是3-5年收入损失,保证3-5年的康复期不需要工作也可以维持生活。(有房贷、车贷负债的再算多一点)
综上,保险在家庭财务中的功效,保险的大概原理,理性看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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