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忘,是人这种生物自愈或者自我修复能力的一种表现。
你站在久未回去的家乡街头,新的景象和旧的记忆交织,熟悉的小吃摊所在的地方已经变成高楼,转头却在街角看到熟悉的砖瓦;念书时每天都嫌从家到学校的道路太远,如今看却实在是很小的城市很近的道路;路上看到旧时同学,都不想上去打招呼,能说些什么哪?
本该熟悉,却又觉陌生,故乡只是记忆中的故乡,如今,实实在在有着过客和陌生人的感觉,这座城市,这个自己,都已经面目全非,坚守的,只有深处的记忆。
用着过客的眼睛来消耗在故乡的短短时日,情感已是浅薄,你记忆中熟悉的影片犹在,走过影片发生的地点,却很惊心的发现片中主角面容已模糊,以为记忆力好不会忘记,却原来什么都逃不过时间,即见旧人,也无旧日欢,在时间的渐行渐远中,那些曾经的刻骨铭心,不过是场烟云。
当年还在记忆里,现在已然情绪浅淡,对比之下你感觉释然又可怕,如果一切都会过去,何必当初要生要死的,反正,一切都会过去。回头望,岁月模糊了面容。当年爱只化作嘴角的一丝讥笑,故人仿佛如同分尸案现场的尸块一样,拼凑不起完整的面容,零散的部位却很清晰,你会记得嘴角的样子、笑声的大小、眼睛转动的情形。。。。。。,在路人甲乙身上偶尔看到便会对号入座,某某也有这样的部位和神情。只是那又怎样!
回到故乡,你总是要去同样的地方吃同样的小吃,会说就是这个味道。味蕾的深处有着独特的记忆,历经尘世千百样食物洗练,却忠贞不二的坚守这对那份故乡小吃的相思,相隔数年后吃到,那种两情归一处的愉悦,就如同久别情人的相拥,酣畅淋漓。每每看到周星驰电影中一个猥琐男吃到好吃食物时,默然流泪,在海边身着白纱蹦跳喜悦,大喊这就是初恋的味道,你总是会心一笑。不由得不喜欢周星驰,他懂得食物里爱欲和相思的味道。
食物有食物的味道,城市自有城市的味道,这份味道或者满是烟火气尘埃味,少时极其厌倦,想要逃离这份味道,离开后却又思念,思念这座城市时,城市幻化为大片原始森林,记忆中的自己便仿佛是森林里一只单纯快乐的小黑猩猩,就像动物时间中的镜头一样,黑猩猩在森林里自由飞荡,和同伴打架嬉闹,从山坡上滚下来,压断很多细脆树枝,闹得很是开心单纯。虽然当年可能只是懵懂的活着,并不是记忆中如此开心,但在成人艰辛生活的重压和摧残下,时光将关于城市的记忆或者说当初生活的记忆打磨,提炼出光滑快乐的记忆,将这份记忆凝成相思。这份相思存在于每个离开的人,于是你或者你们,总是要隔段时间回去,与依然生活在这个味道中的老友相聚,喝大酒,吹牛皮,忆往事。在彼此共同拥有的记忆中追忆少时岁月,用很久不说的家乡的语言,说说那些唯有一起成长的伙伴才知道的前情人,用家乡独有的脏话,追忆一起追逐打架的轻狂岁月,然后在酒后微醒时,怅然若失或默然心痛。
人也有人的味道,在模糊了面容后,身体记住的,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你记得某人的味道如同用香皂洗的干干净净的格子衬衫在午后阳光下散发出来的温暖妥帖感,某人的味道一直带着丝丝狗味,某人的味道一直如植物的木香般若即若离。为了保存一个人的味道,你可能将这个人留下的所有东西都放在一个箱子里收藏,或者穿上遗留的衣服,只是物理性的味道难敌自然规律的一直在消散,终在时间的奔跑中消散殆尽,无法寻回。却转换为超越物理性的方式在脑海中潜伏下来,幻化成难以言表只有自己明了的感觉,替代容颜而存在,在行进的地铁车厢,擦肩而过的路人身上,勾起鼻息深处的记忆,却又如同往事故人一样,转头寻觅无所踪,味道带着记忆如潮水汹涌而来,在人潮人海里,四季流转间,指缝微风中,却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