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茹茹打电话给我,痛诉男朋友多么狠心,竟和她分了手。先是极端地愤怒,嚷嚷着他不得好死,细数往事从前,如何甜蜜恩爱,如何浓情蜜意,道及此处声音却变得低沉而哽咽,变成了抽抽搭搭的哭泣,最后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每对分手的男女最后都会如此,分手总归是一段感情的结束,更少有双方都心甘情愿“和平分手”的。若两人早已无情,或是各有新欢,那感情已经名存实亡,分不分手只是形式罢了。而通常情况下的感情结束,哪有什么“和平分手”?一段感情磕磕碰碰也好,一帆风顺也罢,走到尽头便一切都化为虚无,怎么会不伤心。说不伤心,说分手后还能做朋友的,不是道貌岸然,便是根本就没有爱过。
爱过,绝不足够。要爱便要得到,正如爱与性是不可分离的。哭哭啼啼的倾诉“我是因为爱你才离开你的。”都是废话。爱就要在一起,天涯陌路人那不是爱,只是一种微妙而火热的暧昧,欲求又求不得的激情。两个人享受着这种若有似无的爱情,只不过是在消费“爱情”这个概念。
我喜欢那种把自己在爱情中焚烧的感情,就像一团火似的拼尽了去烧,感情世界里并不纯粹,可是属于爱情的那一部分却容不得一点杂质。若要爱的时候,尽管去将心交付。哪一天没有了爱,即使再伤心难过,但却也没有什么输赢之分。
若有奇缘,便去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