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企业给客户和员工赠送月饼,税怎么交?

中秋佳节将至,月饼或作为公司福利,或作为礼物联络客户感情,小巧的月饼承载着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对客户的关心,但可别忽视其背后的税务风险。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需严格遵循税法规定,以下从专业财税视角进行深度解析。
一、向客户赠送月饼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维度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企业向客户赠送月饼,符合“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的情形,应按照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计税依据方面,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按照同类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计税金额;若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则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1 + 成本利润率)。
(二)个人所得税维度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 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企业向客户赠送月饼,属于客户取得的礼品收入,企业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向员工发放月饼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维度
企业将购进的月饼用于职工福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企业在购进月饼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需在发放月饼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出金额为该批月饼的进项税额。
(二)个人所得税维度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向员工发放的月饼属于非货币性福利,应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若企业发放的月饼属于不针对特定人员的集体福利支出,且符合相关规定,可不并入职工工资薪金代扣个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综上,企业在中秋期间向客户和员工馈赠月饼时,需精准把握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合规进行税务处理,以规避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