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地方守了三年,写了五百一十九封没有寄出去的信,见证了巴子胡同里每一个傍晚的日落。蹲在这个破旧小仓库的门前,我多希望能再见到她。可能这就是我的报应,没有人看得见我的失落,连同我的忏悔,岁月将青石板也一起打磨,变得了无轮廓。而最终我也没能亲口向她认错,没有对她说出那句话。
1
“同学们好,今天上课前向大家隆重介绍一位新同学。”班主任拍拍我的肩膀继续说,“伍奕,第三季全国音乐之声少年冠军获得者,第八届全国散文文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还是省级广告艺术大赛中一等奖的获得者……”班主任操着一口带着地方口音的普通话流利地向大家介绍我。
我有点不以为然,但凡是要巴结我老爸的马屁幌子都会拿这些头衔先把我夸得体无完肤。班主任只是其中一个,在前一周他以晋升教务处主任之名给我老爸送礼被我撞见,一想到这,便对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好感全无。
“大家热烈欢迎!”我飘飞到百里之外的思绪,被他突然加大的嗓门给硬生生拽了回来。班主任带头鼓掌。我当然知道,到新学校以后的日子不会差到哪去,必定是超越优等生的待遇,在这一点上,我相当有自信。
自我介绍完毕,我抱着一摞书四处张望意图寻找个好位置,带着一向满满的自我优越感,班上所有的女同学齐刷刷地望向我。唯独,坐在倒数第一排靠窗边角落的女孩子,自始至终没有抬头望过我一眼。
“就那了。”我指着倒数第一排右边靠窗角落女孩子旁边的空位置,对班主任说。
“你怎么能坐倒数第一排呢,你……”
我打断他,“不用了老师,就那。”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无非是让我选一个极佳的位置这才符合一个优等生该有的待遇。只是他那扭曲的神情过于浮夸,让我觉得他像是在表演一场喜剧。
那我就偏喜欢用你们不认同的方式去和全世界作对。
径直朝最后一排走去,“嗨,很高兴和你坐同桌。”我伸出右手。
她在纸上不紧不慢地写完最后一个字,抬头望我。
她眼神清澈,我承认,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眼睛,我见过太多美女,虽然一眼看上去她并不是很出众。她甚至都没有给我一个微笑来回应我热情的问好,随即低下头去继续写,好吧,我也承认,这是我第一次感到被人无视的尴尬。
之后的一天,一个月,我们没有讲过一句话,班上的人都说她是个哑巴,是一个“怪人”,因为没有人听到她讲过话,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一直都是班上最后一名,班主任自然也不待见她,大家对她的印象只停留在她永远低着头在纸上写写画画,不过谁也不知道她写了什么。
她越神秘我就越好奇,班上甚至有人传言说她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病,命不久矣。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接近神秘更刺激了。我竟然会认为我和她很像,我们唯一且仅有的共同点是大家眼中的另类。
思考许久,终于我把写好的纸条递给她,同往常一样,她依旧冷漠的表情,我以为她会把纸条扔掉,当她把纸条打开的那一瞬间我心中窃喜。
“你每天都在写些什么?”我在这句话后面用铅笔画了一个表情夸张的骷髅头。
她推开原本在写的笔记本,在我递给她的纸条上落笔。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期待。
“故事”。她丢给我的纸条孤零零地立着两个字,连一个标点都没有,和她本人一样简洁。突然有一种征服冰山的强烈成就感,没有办法说清楚这是什么样的感觉,总之我很开心,这算是我们第一次成功的对话。
“是小说吗?”我想知道。
“是”我感觉她不太想和我说话。
我继续写纸条,“我觉得你和她们不一样。”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个奇怪的人。”她很快回我。
可我不是想表达这个意思,“不,我是说我欣赏你的特立独行。”
她没有再回复我,就这样毫无预兆地我们结束了这段简短的对话。
我应该尊重她的特殊,她是个哑巴。而我总觉得她有很多我不知道的故事,我想我更好奇关于她的故事。
2
六月的天气火急火燎,将夏天的沉闷挂在树上,铺在地上。知了们只顾自个,乐不可支地飞来飞去。我只能坐在教室透过这密不透风的玻璃窗,干巴巴地望着。
班主任带着与这天气极不相称的脸色,阴沉沉地,快步走进教室,眼神里带着杀气。
“伍奕你给我站起来!”原来这火是冲我来,顿感大事不妙。“你同桌我就不说了,怎么连你也给我整这幺蛾子,学习成绩好了不起吗?让你们写感恩信看你给我写的什么东西!这么多年书我看你也是白读了!”班主任把手上捏着的一沓纸朝空中一扬,我强忍住不笑。
前些天市里来了一些企业家,声势浩大。不仅为我们学校的学生捐了一些学习用品,为学校拉起了校训标语横幅,还新刷了墙,把教室也装修了一番。学校为了对他们的良苦用心表示以诚挚以及热烈的感谢,命令我们大家每人写一封感谢信,聊表心意。
不是我说,你做好事就做好事呗!人雷锋舍己为人无私奉献还只是默默地写写日记呢,也不带你们这样模具上、标语上、墙上都留上你们公司的大名吧!只差向全世界宣告了。说到底,这些人就是自私,为了自己公司企业形象拿别人做交易。这感谢信我能写吗?当然不能啊!写了感谢信那就是助纣为虐。于是我就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名为“做人不能不真诚”的指责信。
然而我完全没有料到,我的同桌竟然和我做了一样的事情。
我偷偷望她,眼神刚好和她对峙。此刻,竟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惺惺相惜。
“你?”我写纸条给她。
“对。”她似乎很明确我在讲什么。
“你知道我要问什么?”我明知故问。
“一不小心和你做了一样的事情。”她轻扬起嘴角,窗外斜射进来的一缕阳光落在她脸上。我突然觉得此刻的她闪耀着光芒,那个笑容像夏日里的冰淇淋,含在口中就会化掉。她的眼神还是那么透彻,灵动地像一个大池塘,里面有鱼游动。
她比我见过的大多数女孩都美,她不一样。这不是第一次我的感觉。
“上次看到你买了很多村上的书,我觉得他的文字软绵绵,总能让我做一个美梦。”她说。出乎意料,这是她第一次主动与我挑起话题。
“对。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没有之一。”我随手拿起我整理的作品合集一起递给她,示意她看。这是我自己的原创随笔,多少带着一些心血,恨无知音可叹,它便成了我的珍藏。
她接过合集,低头翻书,在一堆半成新的书里抽出一张又一张印着黑色签字笔字迹的洁白纸张,像明信片。她把它们堆在一起,放在桌上拾掇整齐,大概有一本书那么厚。
她埋头写纸条,把一叠像明信片的纸张一起给我。
“你之前不是一直很好奇我每天都在写写画画吗,这些,我的心血。”
“我可以看吗?”我问她。
“当然。”
我迫不及待看她写的东西,像一个探险家发现了一个巨大宝藏那样不断在一叠纸张中寻找答案。之后我们很有默契地陷入一段长久的沉默,各自埋头读字。
那个下午,读完了她写的所有,如我所料,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那些故事,那些见解是我难得见过的。只是我想不通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姑娘,奈何回回作文考试都交白卷。
明明可以在万千众人中闪闪发光,却选择在人群中默默收敛光芒。
3
6月13日,烈火骄阳,我感觉太阳在对着我喷火。
班主任让我去拿模拟试卷,路过教学楼旁边的施工地,看着工人们在烈日下堆铸铜墙铁壁,黑黝黝的皮肤在太阳的映射下油光可鉴,闪闪发光。突然一阵心酸,见多了那些阿谀奉承巴结我老爹的办公室油子,社交名利场上的蝇营狗苟,对社会又多了一些鄙夷。
这个世界本没有公平可言,所有的公平都建立在各自的利益之上。我老爹唯一骄傲的是我不用在他的督促下学习,是他自作多情,我学习可不是为了继承他腐败的官场地位,他一直这样以为。我只是想让自己未来多一些选择,至少不用被迫接受自己不想接受的东西。想来倒也释然。
“让开!”还没从杂乱的思绪中抽离出来,一个趔趄不知道是谁把我推到在地,随即听到“嘭”地一声,我身后的砖头碎成粉末,距离我只有毫厘只差。
然而在我惊魂未定的那一刹那,我万万没想到出现在我眼前的那张面孔竟然是她。是她及时将我推到在地才免了一场血光之灾,可是这些在此刻好像都不重要了。
她不是哑巴,她会说话。
“你……为什么?”我紧紧地抓住她的胳膊,迫切想要知道她的所有。
她眼神躲闪,低头想要挣脱我的手。我抓得更紧,对她逼问“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掩饰?”
她使劲挣开,我的指甲在她手臂上留下一道口子,溢出血来。她朝着学校大门的方向跑去,没有回头。
我心里顿时像什么东西爆裂了一样,压得我不能呼吸。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心里这么乱。就是莫名其妙地慌乱。我以为我和她的感情仅止于同桌,如此而已。
那天,我没有上课,我知道她也没有。深夜里我辗转反侧夜不能眠,真想和她打电话,可惜没有她的号码。
到学校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再搭理我,如同以前一样,再没跟我说过一句话。那段时间,总是很失落。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难过的样子我也觉得很痛苦,我甚至没有办法面对她。我们冷战了很久,后来我要求班主任调位到第一排。我希望能给自己一点时间去消化。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班上的流言蜚语多得像数不清地蚂蚱,活跃在班上每个人的口中。
大家都说,我喜欢她。
我有点不知所措。
常常上课的时候偷偷扭过头去望她,很多次她都只是低着头在那写些什么,偶尔我们也会四目相对。而自从和她分开坐到第一排的这些时日,我并没有让心安静下来,反而更乱。
那天下午我写了很长很长的信给她,她只回我一句话:“原本我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是我错了。”我不知道她到底怎么了才会对我这样冷漠。
直到那一天,楚丹向我表白。
“难道你不是因为知道她有艾滋病才选择坐到这里来吗?”一个惊天秘密被塞进我的脑子里,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却拒绝相信楚丹说的一切。
“你在胡说什么?”我真希望她是在胡说八道。
“全班都知道她有艾滋病,在她转来这个学校之前班主任不让我们大家乱说,你和她同桌这么久怎么可能不知道?不然你为什么会在这坐?”我立马冲出教室。
“站住!”楚丹叫住我,“我已经都告诉她了。她什么都知道。”
我强压制住心中的怒火,只想快点找到她,跟她解释。
她曾经说,不开心的时候会去学校后面操场的废墟楼,她说从上往下看,就像是见证一次重生。我并不确定我足够了解她,只希望能够快点见到她。我拼命向废墟楼跑去,所有的不安和焦虑都在心底隐隐作痛。
我爬到六楼,她一个人趴在栏杆上,背影被夕阳拉得冗长,孤零零立在那,凄凉而落寞。
我朝她走去,我们四目相对。当我刚要开口向她解释,她却先开口。
“什么都不用说,因为对我来说,什么都不重要。”她眼神中看不出有一丝不快,说话的口吻就像池塘里毫无生命体征的一汪死水,那么平静。“你没有必要感到自责或者是愧疚。我只是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我知道你一向理智,什么都不必说,我也不想听。”她对我挤出一个微笑。转身就走。
我想叫住她,可是没有。
4
傍晚的夕阳渐渐褪去,朦胧的月色隐约将这个古老的小镇包裹。
巴子胡同的拐角处,窸窸窣窣听到争吵声,我绕过去。
几个中年男人围成一个圈,叉着腰,抖着腿。中间像是站了一个姑娘,雾气太重,我看不清楚脸。
“我有艾滋病,你们不怕吗?”姑娘话音刚落,我心中一震,突然想起一个人。
健步如飞地跑过去。是她。衣领有被撕扯过的痕迹,扣子也掉了一颗,深色的内衣蕾丝花边露出一点。
我冲进去一把拉住她,将她护在身后。
“几个大男人竟然欺负一个小姑娘!他妈的要脸吗?”我将手中未喝完的苏打水狠狠砸在地上,对面的男人顺势把脚一收。
“好小子,胆子不小,活得不耐烦了吧!丫的揍死你信不信?”一个身材矮小且臃肿的男人叫嚣道。
三个男人,身材不高也不壮,衣着老式且破旧,我初步断定应该是小镇上的小痞子,不敢动真格。好在我学过跆拳道,自然有信心对付他们。
我捡起脚边的一个砖头朝说话的那个男人的脚砸过去,“快跑!”我拉起她的手撒腿就跑,大概一分钟之后,另外两个男人追了上来,无奈,只好跟他们开打。
一个光头小厮一个重拳还未落在我肩上,我扬起胳膊一个回挡,顺势反转手腕,右手掌削在他脸上,嘴角溢出血来。另一个男人眼见不妙一脚揣在我腿上,好在我身子骨好,常常锻炼,不至于一招致残。我拎起他一只脚使劲向上一扬,“啪”地一声,那个男人大喊救命。大概是骨折。
我见好就收,拉起她就跑,直到出了胡同,进入人多的视线。
她甩开我的手,用手掩住掉了扣子的衣领,低头轻声对我说谢谢。
“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她拒绝了我。
“我们能不能平心静气地好好谈一谈?”我恳求她。
“没有这个必要。”她转过身去,我望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绰影斑驳的月光下。
第二天晚上,我害怕那些痞子会纠缠报复,于是偷偷地跟在她后面,一直到她进家门。正准备离开,她却出门,我赶紧避开,将身体用力收回,躲在犄角旮旯。
她拖着一个大布袋子,踉踉跄跄地向胡同口走去,直到看不见她。我看到门是虚掩着的,便走过去。
那是一个破旧的小仓库,里面堆满了杂物,水泥地堆砌的地面凹凸不平,里头坐着一个白头发的老太太。我推门进去。
老人望着我。
“我是……她的同学。”我跟老人说。
“同学啊,坐坐坐。”老人操着一口闽南腔,起身去拿了一把椅子放在我跟前。
“奶奶,她去哪了?”我好奇。
“我姑娘啊,去收废品了。”老人回答。
我十分诧异“废品?您是她的……”
“姑娘心疼我,年纪大了,走不动路,一歇啊就要停好些时候呐。”老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白天读书,晚上还要给我帮忙。真是难为她了。”
老人是她的阿婆,没有血缘关系。
阿婆告诉了我她所有的故事,她希望我能多照顾一下她,但我骗了阿婆,说我是她最亲近的人,最好的朋友。
在我心里,她是最重要的人,而我知道在她心里,我不配。
5
在她五岁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地输血得了艾滋病,父亲因为嫌弃她,一个人跑了。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身体不好,常年靠做零工养活她们娘俩,后来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她女儿得的是艾滋病,硬是觉得她妈也有病,没人敢请她,她只好到工地去干活,每天起早贪黑,用粗糙干瘦的双手挑起上百斤的钢筋水泥,一个带病的女人就这样挺过了两年。母亲送她上学,转学无数次,要么被校长拒绝,要么被同学歧视,没有人愿意帮她。后来母亲积劳成疾,瘫倒在床上,不久就死了。
可怜她才七岁,无奈被舅舅收养,舅妈没文化,没读过书,是个认钱不认亲的主,她像一个小丫鬟一样被舅妈呼来唤去,但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买了教科书就在家里复习,边干活边学习,期末考试舅舅出钱让她去学校考试,校长为她安排单独的房间,她回回考年级第一,即使这样,也没有学校愿意收留她。
她从小爱读课外书籍,因为没钱买书,她只能到很远的县城书店去借书,一本书两毛钱,她白天干活,晚上会去收一些废品卖点钱,攒了很久才能存下几十块钱,去一次县城车费加借书的费用差不多底都清了。她唯一的爱好就是写东西,直到15岁那年,舅舅背着舅妈偷偷给她买了一个破旧的故障二手电脑,她开通了博客,将十多年写的东西都发在上面,点击量破千,破万。
连亲人对一个小姑娘的容忍度尚且如此,更何况这荒唐疯癫的社会。她给舅舅留了一个纸条就走了。再也没回到那个村子。
在她觉得自己能够自食其力的年纪,想要打点零工维持生活,每一步都走得艰难。后来在一个曝日暴晒的炎热午后,她晕倒在街边,是阿婆救了她一命,将她带回家。长这么大,除了母亲,她将阿婆视为至亲,阿婆从未嫌弃过她。
阿婆说,姑娘生得俊俏,又懂事得很。阿婆没有子女,她们住在一起,把她当作亲孙女看。用几十年积攒的卖废品的钱给她交学费,还买衣服。她拒绝过,但是阿婆执拗,只要她不上学,阿婆就会不开心,姑娘懂事,只好由着她,晚上只要回家就帮阿婆收废品。
时间久了,博客上的帖子点击越来越高,偶尔也会有编辑找她约稿,赚得钱足够他们俩生活,可是阿婆固执啊,收了几十年的废品,姑娘劝说她多次让她在家颐养天年,自己赚钱足够养活她,阿婆也不愿意,说是自己劳动赚得钱用着踏实。姑娘没办法,只好由着她,但又不忍心看着年迈的阿婆颤颤巍巍地外出拾废品,硬是要帮她。
她话极少,但什么事都会跟阿婆说,她有时候会突然对阿婆说,自己活不了多久,害怕留下阿婆一个人。
一个世界对她怀揣的恶意她只能独自承受,我难以想象她活得有多么痛苦。
临走的时候,我跟阿婆说,让她不要告诉她我来过。
那一整晚我翻看了她一千多条微博,昵称是“孤鸟”,粉丝三万。那些长文章读来让人揪心,文字细腻得不像话,一点也不像出自一个十八岁少女的笔下,倒像是饱经风霜和岁月摧残造就出的童话。
或许是因为经历了太多悲怆,童话里都满溢着凄美。
第二天,我如同往常一样去了学校,没有看见她,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去巴子胡同找过她,破旧仓库的门紧锁,铁环上生了一层又一层的铜锈,巴子胡同像一个深不可测的大黑洞,夜晚安静地吓人,走在青石板上,踢踢踏踏的声音在巷子里回响,我总会回头看,以为是她的脚步声。
6
又是一个晴朗明媚的早晨,鸟儿抖抖沾上露水的翅膀,飞向某户人家的窗外觅食。
她向我招手,“伍奕。”
我正要靠近她,她却转身就走,纤瘦的身影渐行渐远,化成一个点,消失在雾色中。
我从梦中醒来,忘了她早已经离开这个地方,不知身在何处。总觉得哪里都有她的影子,我一直都活在忏悔中,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化解我们之间的误会,或许从一开始我就应该跟她解释。
她的微博后来再也没有更新过,粉丝却并没有少,我在微博上无数次留言,可是杳无音讯。
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会梦见她,清澈的双眼波光闪烁,夕阳映在她脸上,很漂亮,我们一起读村上春树。
而我有一种预感,总觉得留言她都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