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老师上课谈到了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剩男剩女。诚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很多人不再是“婚期将至,匆匆定姻”。反而是我行我素,任由俗人闲言碎语。
首先,我并不觉得剩男剩女有世人说的多么可耻,甚至存在危害,反而我倒是很欣赏剩男剩女:一是他们有自由权的意识。自己的私生活神圣不可侵犯;二是他们不仅不是社会的耻辱和危害,反而是一个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和资源节约的伟大实践者。西方发达国家“不婚主义”盛行,剩男剩女普遍存在,很多的男女关系仅限于恋人关系,而并非一纸婚约限定的夫妻关系,这是公民个人思想的进步,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反观现在国内的民政局,离婚的人远比结婚的人多。离婚率高虽然从某种方面也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的自由程度,但更大程度上却反映了社会的不安稳因素愈来愈多,浮躁的氛围愈来愈浓。
忽然想起春秋时期,越王勾践颁布了一个“婚姻法”:男二十不娶,父母有罪;女十七不嫁,父母有罪;老夫不娶少妻,小夫不娶老妻。还有生男孩的奖赏是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是两壶酒一只猪。勾践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鼓励生育来进行人口扩张。不得不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个人口政策是个极好的政策!既人性化,又特别超前。首先那时候是冷兵器时代,打仗需要人,而这个政策无疑会增加人口数量,扩充军队人数,从而维护国家安全。其次是对男女双方的婚龄规定,要知道古代人的寿命较短,“人生七十古来稀”,古代男孩一般十六岁、女孩一般十三岁就要成家了,所以这个婚龄的张度还是较大的,有一定的包容性。然后是配偶对象十分正能量,很有伦理道德观念。现在的社会老夫少妻、小夫老妻再正常不过了,那个远在海外的杨老教授居然可以和孙女年龄的人结婚,实在伤风败俗、寡廉鲜耻!(一家之言,也许这正是我迂腐爱偏激的缺点所致),总之我实在不相信巨大的年龄差距会产生一段令人歌颂艳羡的爱情故事。
对于任何一个社会现象的分析和评价不能脱离文化背景。到了试婚年龄却仍继续过独身生活的人口数量,在世界范围内都呈现出上升趋势。西方不会把这个现象当做一个社会问题或社会包袱来看待,但在中国这个现象却被热切讨论和关注以至于成为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这是中国所特有的文化背景所造成的。从文化根源上看,与千百年来一直潜伏在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以及婚姻观念是分不开的。
中国最早建立的封建王权就是世袭制的,血缘关系成了获取权利的必要条件。古人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国与平天下的基础是齐家,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种对家庭的重视及管理在几千年的文化积淀中深入人心。霸王项羽曾说:“衣锦不还乡,如着锦衣夜行,其谁知之”。这其中虽然有自夸自擂的成分。但也足够看出隐藏在个人行为背后的家族动因。我们做决定时如果不考虑家的因素,仅从自身的利益、爱憎出发,将会潇洒很多。但是在中国的文化模式中培养出来的人们,很难摆脱既有的家庭观念,我行我素。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就把个人的婚姻问题上升到社会伦理的高度,无形中给人以压力和束缚。到了适婚年龄,结婚组建家庭不是应不应该,需不需要,而是必须这样!结婚生子是常态,独身主义是病态。光棍或是老处女,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一种家族的耻辱。而如今,剩男剩女成为时尚,单身者居高不下,一定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刮目相看”。新式教育把独立思考、批判思维、自我意识等观念灌输给了80、90后一代,但是社会的文化变迁却远远没有那么迅速和简单,传统价值观念很难清除。
中国人虽然接受了几十年的西方文明影响,但内心深处的传统文化心理却不是那么轻易就改变的。随着时代进步,晚婚晚育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大趋势。对剩男剩女的过度关注,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代中国的一种文化不适应与焦虑。
造成“剩”现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剩男剩女现象被问题化是文化与社会转型相矛盾的结果。在马歇尔.伯曼看来,剩男剩女问题是一种典型的现代性生存体验,现代性最终要在个体的生存和精神层面得到投射和反映。
诚如伯曼所言:现代性使“现代人类发现自己处于一种价值的巨大缺失和空虚的境地,然而同时又发现自己处于极其丰富的各种可能性之中”。正是在缺失空虚与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之间,剩男剩女陷入选择性障碍的困境中。虽然如此,我们并不对剩男剩女问题感到悲观,或许,旧的价值观颠覆了,新的价值伦理观会从废墟上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