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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晚上,我们结了婚,没有请亲朋好友来大办婚宴,因为我是孤儿,王菲他们家要照顾我的感受,所以,就只请了她父母,还有介绍人,局里的王伯伯来新房吃了顿家宴。
婚后不久,我就开上了奥拓,整天游荡在江山市的大街小巷上。
那一年里,我们磕磕绊绊,逐渐互相习惯,安定团结的五好家庭初具规模。
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的那个晚上,我们再上红云山,带了大衣和毛毯,在山上过了一个大年十五。
五个月后,我违反自己对王菲的承诺喝了酒出去开车,出了车祸,我的身体成了植物人,不生不死,而我的感觉却在四处流浪,慢慢发潮。
11
我呆呆地停留在这间地下室里,仿佛看见四壁是乱七八糟的诗句、情节和影像,我的梦日渐清晰——
我错就错在感觉太多,幻想太多,我心中那个作家胚胎以为就凭他曾经有过的那几篇铅字小说和几十首铅字歪诗,就能永恒地在地球上发光发热,这样的想法对吗?
这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没有永恒,只有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流逝的日日月月……
此刻,我正在这发霉发潮的地下室里拾掇着三十年的所谓“生活基础”,妄想成为小说丛林中的一棵郁郁苍苍的树,却如图书馆里的古旧藏书中的小小字虫一样发黄而又破败,无人问津。
人生犹如一条单行道,无论如何交叉重叠,除了撞车淹没,就是踽踽独行,要么你的喧嚣被别人的喧嚣所掩盖,要么你的喧嚣掩盖了别人的喧嚣。认识并没有所谓“鲜艳美丽的永恒”,只有幸福愉悦或悲伤疼痛的片刻,特别是人类的爱情,哪怕她就是一副美丽的容颜,也只不过是由一个一个跳跃不定的感觉的斑点组成,迟早都会枯萎和死亡。
人无所住,因为这个星球太小,而天空又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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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悄悄走进家门,发觉一切都变了。尽管还是那一居室,家具也差不多还是那些,却看不见王菲的影子:那台电脑没有了,只有我的书架还靠着墙壁。
我走进厨房,没人;我推开卫生间,没人。
我不明白怎么回事。
我打开窗户,看见窗外灯火辉煌,远处天空闪着节日的焰火,又是一个元宵节,我的结婚纪念日。
我仿佛听见“禁炮”以前的鞭炮声声,我在人群里躲躲闪闪,蹦蹦跳跳,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我和菲菲恋爱一年半,结婚一年半,三年里应该有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可现在终于支离破碎,残缺不全。
我放下窗帘,关了灯,黑暗中思如潮涌但又含混不清。我看见那天晚上,我穿着没有标识的夏季警服,又闹又吵地打着魂斗罗,一枪一枪,却屡屡败亡。
我看见菲菲在台灯下敲击键盘,壁上印着她高大的影子。
我看见我总是搔首弄姿,沉迷于电子游戏、录像带和黄金时间段的电视节目,锁在箱子里的稿笺纸,如同我的灵感一样一片空白。
我的语言能力衰竭,写出来的或者我想写出来的东西都苍白无力,没血没肉,无滋无味,形同嚼蜡,无人问津,无人喝彩。
其实,我什么也不会写了,那些生机勃勃的话语尽在臆想中抱头窜鼠地四处逃亡,哪有什么作别西天的文采?
那些日子,我含含糊糊,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掉在一口深深的枯井之中,烂泥没及头顶,我狼狈不堪地挣扎,想要重见天日,却发现自己无力挣脱这困境,反倒是四周的景色犹如街头的美女一样花枝招展。我醉心于欣赏人间万象,从中剪辑出一堆混乱不堪的形象:有声音、有画面、有字幕,就是没有情节和结构,更不用说惊心动魄的历史场面。面对这样的现实,我害怕极了,宁愿选择简单:除了方向盘就是游戏机键盘,而非钢笔和草稿纸。
我熟悉这座迷宫一样的城市,我可以随心所欲地驱使我那辆“拓二”在其间游移盘旋,却无法找到自己心灵的关键:能量、信息、物质组成一个大爆炸的疯狂画卷,我堵着耳朵蒙着双眼在街上大摇大摆、横冲直撞,行人纷纷闪避,车辆慌张逃远,我一个人孤立无援,只因为我想留住一道时间的狂流,上面黑白分明地写着我身体外面的一半和里面的另一半。
我放弃了无谓的“写作崇拜”,一心想要抱朴守素,却见满天星斗闪烁,我的精神清清楚楚。
我整日和魂斗罗同在,机枪不断扫射,敌军疯狂追赶。我的肌肉更加枯萎,我的灵魂也不再充盈。
这个时候,我真的好想回到过去那间朝九晚六的办公室去,却只有在家里穿着旧警服寻找做一个刑警的梦想,每当我驱车经过市公安局那熟悉的大门看见那里的门岗就像见到了爹娘,我只好把车开到更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