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专门拍的照片。
有人说我喜欢拍这照片中的大厦。
我失笑了。
回想起来却有一半是事实。因为这座大厦经常出现在我分享的朋友圈中。
另一半是误会,因为我并不是故意拍它的。
但是事实上就是造成我喜欢拍这座大厦的错觉。
这其中必有原因。
这原因就是这座大厦名叫平安金融大厦,现在是深圳的第一高楼,它离我家不远。我的活动半径就在这附近,可以说,跟平安大厦是低头不见抬头见,随便拍个照,它都会成为背景。
那些成为背景了的东西,我们一般没有感觉,这可以说是一种审美疲劳。所以即使平时有些照片把它拍进来了,自己也没在间。只有那些陌生人才会觉得这座大厦太经常太突兀的出现在我的朋友圈了。
这就像有一句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一样,日日夜夜被唐诗熏陶出来,就锻炼了对诗的敏感。另一方面,因为诗塑造了一个人的气质,她(请允许我把美好的人用上“她”这个代词)对不是诗的东西反而敏感了,她能敏感地觉得不是诗的东西太恶心了。她被诗塑造出一种洁癖,不会轻易认可她觉得不美的事物。
但这种洁癖容易陷入另一个极端,有这种洁癖的人会不自觉地用他掌握了的知识去看待其他事物。比如这是刚在群里看到的一段发言:
(针对深圳大学不主张向社会人开放旁听一事)遵守课堂纪律,谁都可以进入大学旁听课程,如果谁敢赶你出去,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大学是公众资源办的,使用纳税人的钱办的。
我想说话的人可能是法律人士或者刚读过相关书籍,很容易地“动不动”依法办事。只是,许多问题远未达到需要动用法律解决的地步。
若说动用法律是为了公平,但司法程序的启动和执行需要纳税人的税收支持,这些税收本来可以用在更迫切的地方,现在却被你截下来了,这是另一种不公平,且是更糟糕的不公平。
事物总是有两面性,有你的一面,也有我的一面,执着于一面,就不是理智的解决之道,无法双赢。所以有法律上的办法,也有协商的办法,法律总是退无可退的无奈之举。
这就是许多砖家令人不快的原因,有时不是因为他不专业,往往还因为他太专业了,而没能跳出他的专业,从别人的角度、其他维度来理解问题,只是局限于自己的专业自嗨。
律师会不自觉地想用法律这把“锤子”解决所有的问题“钉子”——砸。同样,我们还会因为经常阅读一个人的诗,从而排斥其他人的。这是一种“嫌钗因爱黛”的现象,比如,一个人常常沉浸在李白的豪情潇洒风韵上,就会反感杜甫雕琢的小家子气,这也常常是不自觉发生的。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深度阅读杜甫可能也就不会喜欢他。这可以理解,但是遗憾的是,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偏见。这个偏见是,我们已经被李白熏陶塑造了,胃口已定型,无辣不欢,不浪漫好像就不能称为诗歌了,至少不是喜欢的诗。
最近因听了一场诗词讲座,进了一个群,又加了几个作诗的好友,然后就被各种诗词轰炸,有了厌烦。其实也不大读他们的诗,不论好坏,就厌了。这大概也是这些刷屏的诗作沦为背景墙的缘故吧,于是被无视无感了。
诗,作为与远方比并的东西,本来共同提供了浪漫的载体,却因为泛滥,反而扼杀了自己的生机。
一如旅游是好,常常出差就成了苦事。
当你在居住的地方时,走上熟悉的街道,你看到的许多东西对你来说都有着确定意义,你知道某一条路是通往公司的,另一条路是回家的,左边有一家餐厅,你常去吃饭,右边是一座公交站,你每天要在那里等车。熟悉感让你对看到的每个东西都失去探索的兴趣,你知道它是“干什么”的,也知道它“不能干什么”。
而当你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走在陌生的街道上,陌生感会放飞你的想象,你不知道哪条路通往何方,也不知道推开一扇门会看到什么,审美的快感就会产生,正所谓“距离产生美”。
诗与远方的好,在于提供了一个与熟悉相异的场景,所以,她们大概注定是小众的东西,才好。但是,我们大众,却要突破狭隘的视角,争取用更多的角度看问题,或许别有一个新世界、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