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棋牌类娱乐项目中,我唯一喜欢的是“爬山儿”一一3张牌比大小。
一者,因脑容量小,其他的玩不了。比如麻将,自己每次摸牌,别人每次打牌,我都要看一遍手里垒好的“长城”,看哪儿能修补。前面的牌也记不住,有时“中”已打没了,我还在傻傻等着成全“发白”,害人害己。
同样害人害己的,还有斗地主。我若当地主,那毫无悬念地被斗死,若当长工呢,呵呵,那铁定属于被地主策反了的长工,想想“对家”那种被人背叛的愤怒与哀伤……
对了,还有打令,我也能成功地让“对家”感受到一种“三打一”的快感。为此,在那些“三缺一”、我不得不参与的场合,我都会先选“对家”,条件是:心理素质好、性格温顺、不记仇。
二者,人是群居动物,喜欢在一起凑热闹,我也不例外。基于我的智商考虑,最终选择3张牌比大小的“爬山儿”一一简单易行,不害人,自己也挺享受。最大的缺点是:费钱,十玩九输。这玩意儿打的是心理仗,我呢,缺心眼儿,而且喜形于色,一有好牌儿,大家都“飞”了,我收点儿“锅”一一有时还是自己下的锅。
当然,输和输不一样,这比当地主被斗死爽多了。
虽说如此,但我还是得自制,毕竟,怡情不能过度,而且钱也不好挣。大概六七年前的一次朋友们娱乐中,我借了一哥们儿钱,后来还过几次,他都不要。不管要不要,这本账我记着哩。
“爬山儿”还有一个好处,可以看出人在金钱面前的真性情。虽然只是几块钱的事儿,但有时暴露出来的那种撤掉伪装后的人性,那种好牌PK中如狼见了羊后的眼神,很可怕。所以,我从来不跟陌生人玩这东西,一者,人性难测,不明虚实,易受伤,二者,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每次都以必输之心参与这一游戏,输了也超享受,兄弟们赢了三五十块钱,大家一起吃个饭(一般花的比赢的多),嗨皮嗨皮,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