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同学相约见面,心里还是有些忐忑。老同学,三十多年前考入清华的学霸,自己开着公司,做得风生水起。
第一次买了口红轻轻地涂了些,以便让蜡黄蜡黄的脸面有点生气。第一次拎上坤包,不至于左手握水杯,右手腕上挂雨伞。大热的天穿了件小西服,正儿八经得像要参加一次重要的会议。远远地就看见了等待我的老同学:短袖、短裤、运动鞋,手里拎了两瓶水。
他知道我是个很随便的人,随便最最重要的表现就是穿衣不讲究,不讲究到马虎。我也知道他是个很严谨的人,严谨到系个鞋带,两边垂下来的长短都绝对一样。
我精心打扮是种尊重,他穿着随便,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