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一夜。我记得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本日记和一滩血。随着时间的推移,留在脑海深处的,最后就只剩下了一滩血。
第一回合:报到遇奇葩
那一年大学新生报到,我刚办完入学手续,从人群中蹿出一个小个子,一把抢过我的东西扛在肩上就往女生宿舍搬。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在实施抢劫。
这小子身材单薄,却跑得像猴子一样飞快,而且丢三落四,把我的私人物品都跑得甩了出来,害得我满脸通红。
捡起那包东西,不知道往哪里藏,感受到周围异样的眼光,我感到很羞愧。
跑到七楼的宿舍中,我才从羞愧难当感觉中稍微缓解。大人不记小人过,望着他额头的汗珠,本想要表扬他几句表示感谢。
这混蛋却扭头,抹抹汗水,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恶心死我了,感谢的话一口噎了回去。
心中悲愤万分。如果同班同学都是这样的人,这日子怎么过啊?对接下来几年的大学生活充满了绝望。太粗俗、太龌龊。这都什么人呀。
第二回合:混球当班委
当晚新生要选班委。班主任的话音刚落。
我竟然又看见了这混球。他第一时间就像个猴子般蹦到了讲台上,做着所谓的自我介绍。
说他来自四川自贡,还厚颜无耻的问到:自贡,想来地球人都知道这地方吧。
下面同学们一阵蒙圈,这个地方我们都应该知道吗?哎,不知道是哪里蹦出来的野孩子。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私、没见识。
我千万不要和他有任何交集,远离这混球,珍爱生命。
他漏洞百出的演讲后,还当上班上的纪律委员。
不过我其实对此是感到很满意的。一个班级,一般这种比较混蛋的人来管纪律是比较恰当的。他把自己管好了班上的纪律就好了。
第三回合:淑女被践踏
按惯例新生要参加迎新晚会,新生必须出一个节目。
非常不幸的是。排练跳舞节目时又看到了他,竟然和他还是舞伴搭档,老天无眼。
这孙子毫无舞蹈基础。记得在后街男孩《Get down》的背景音乐下,一对对舞伴,翩翩起舞,多么浪漫唯美。
结果这小子运动神经失调,狠狠一脚,踩错了节奏,重重踏到我脚踝上。害得姑奶奶我彻底失去了平时的淑女形象,跌了个狗啃屎。
疼得我,只在朦胧中看见他一把把我拎起来像扛只兔子般甩在肩上,歪歪斜斜的跑向医务室。
把我扔到病床上,毫不怜香惜玉,然后心急火燎的找来护士。不过,他那小孩般手足无措的萌蠢表情,通红的眼睛,好像也挺可爱,我竟贱贱的笑出了声。
躺在寝室中。我摸着又红又肿的脚踝嘴都歪了,可是不知怎么的,心里却有种温暖的感觉。
我发现自己真贱,这样就感动了。对如此粗俗一个男人有所感动,自己都有点看不起自己了。
第四回合:混球变泥猴
大一下学期,班上成立了一支足球队。
一次比赛,我们这些女生被拉去当拉拉队。可惜天公不作美。比赛刚进行不久,天降暴雨。
足球场上,我看见这小子还挺卖力,心中充满了鄙视。这孙子是想通过拼命表演,泡美眉吧,肤浅之极、幼稚至极。
因为我们班男生足球水平比较差,很快比分就落后了。这像个猴子一样的混球真拼命,但果然瘦弱,很快就被别人挤飞到泥坑里。他一番挣扎,不屈狂跳而起,满脸的泥浆,在雨幕中怒吼,不顾身体的差距和旁边体壮如牛的对手,进行殊死拼抢。
看着他狰狞的表情和雨水洗刷着从他身上流下的泥浆。不知怎的,我感到眼睛有点发酸,双手紧紧的拽住了裙角。
第五回合:混球撩妹子
大二,迎接大一新生的晚会要几位同学给学弟学妹做一个演讲。
这小子还是表现的像以前一样积极,上台做了一个关于“混蛋失败学”的演讲。大概是他的本色表演吧,讲的主题就是大学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要多看小说,尤其是言情的;二是要多玩游戏,尤其是日本的;三是要看踢球,尤其是他踢的;四是学妹要多找学长交流,尤其是生活方面的。
听完他充满流氓气息的演讲,我觉得果然如此、果然本色、果然人渣。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这演讲竟然还受到很多人的欢迎。大一的小弟弟小妹妹们纷纷站起来鼓掌。演讲结束后的一两周。有很多大一小妹妹,甚至我们班的一些女同学,竟然约他出去看录像,逛街,吃烧烤,吃火锅,还开KTV包间。
那段时间我心情很不好,每次走过他座位,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看。
第六回合:就是不主动
大三很快到了。一次因家里有事,我回家探亲。到家的当晚就接到了他的短信,说他生日,请全班的同学一起吃完饭在唱KTV,发现少了我,于是发个短信,随便问候问候。
这一问候就问候了两个多小时,我不知道他作何居心,人心隔肚皮,居心叵测呀,我感到受到威胁,他大概是要发起进攻了吧。
探亲回到寝室,室友都在给我诉苦,说那天这混球请了全班的女同学,去参加他的所谓的生日晚会,结果一个人躲到厕所里去,一边发短信一边哈哈大笑,笑的还特别淫荡。室友们后来才知道他发短信的对象是我,看着我的眼神十分异样,看得我满脸通红。当晚我没睡着。
第二天,我把他传唤到楼下。告诉他,想趁这个暑假到西安旅游,想找个伴。
这个混球,又当了缩头乌龟。找了一大摊借口,说家里父母年岁已高啊,说旅行费用不够啊,说西安诱惑太多怕把持不住啊,总之一句话就是不去。我本来心里已经打算好了,路上会给他机会的。可这个怯懦的男人啊。
大结局:姐只好咬死你
有句用烂了的话叫:时光如箭,岁月如梭。很快大学毕业的时间就到了。
那一夜。星空下,花园中。我泪流满面的看着这混球。
他深深埋着头,不敢看我一眼,双手紧紧拽住一本日记,说要送我留个纪念。
四年了!姐忍无可忍、恨铁不成钢!
我伸手一把拽住他的头发,按到我胸前,摸住他颤抖的唇,狠狠一口咬了下去,好一滩血。
后记:温馨的晨光下,我用长发的发梢挠着小女儿的耳朵,引起一阵清脆的欢笑。
望着丈夫瘦削却不再那么混蛋的背影,我很欣慰地想:当初那一口该再咬重些,这毫不主动、毫不懂风情的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