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为了减少碳排放和提高能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欧盟针对能源相关的产品制定了一系列指令法规,归属于从2005/32/EC到2009/125/EC的一脉相承的指令框架。
目前框架下产品包含了简单机顶盒、电视机、外部电源、不带整体体式镇流器的荧光灯、气体放电灯镇流器,和使用该类灯和镇流器的灯具、非定向家用灯、定向灯、LED灯、灯具、灯具控制器(包括LED驱动器和电子变压器)、调光器和感应器、电机、吸尘器、家用制冷器具冰箱空调和循环泵外,还包括其它保存能量的产品,如窗户、绝缘物料或用水产品(如淋浴头、水龙头等)等常见产品,分批次实施节能环保措施的监管,并递进提高节能措施的要求。
为什么这些产品会成为环保ErP指令框架下的“幸运儿”?
这要从指令框架设计的出发点和决策流程说起:
在制定环保指令之前需要经过若干轮的研究调查,报告研读和讨论,投票等环节。
为什么要设立ErP指令呢?
欧盟官方的诉求是达到下述目的:
确保耗能产品在欧盟范围之内自由流通;
提高这些产品的总体环境绩效,并据此保护环境;
保证能源供应安全并提高欧盟经济的竞争力;
维护行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哪些产品要符合ErP指令呢?
这种产品需要满足若干条件:
在欧洲每年销量大于20万台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
有提升的空间
例如吸尘器的ErP指令在发布之前,由欧盟委托的AEA能源和环境研究机构做过详实的调查报告,报告对从吸尘器在欧洲的多年销售统计量出发,对市场和库存数据,趋势分析做了详实的统计调查,例如整个欧盟在吸尘器的用电等综合支出达到了137亿欧元。确定哪些类型的吸尘器的耗电总量最大,并指出吸尘器的标称功率趋势从1960年代的500W到2009年的2500W,到了2014年欧盟吸尘器平均功率为1800W,但是吸尘器的效率却是递减的。
另外对吸尘器的消费行为模式和场景做了分析,使用频率,产品报废处理等做了统计评估,哪些技术参数会影响耗电量和环境污染,哪些配件会影响到耗电量,产品每个配件的组成成分,产品从设计到生产销售使用报废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对环境和能源的影响做了详细的技术评估,从而进一步制定管理和监管措施。
欧盟ErP指令真的考虑到所有方面了吗?
由于多种影响因素,欧盟环保指令在制定时,并没有完全覆盖和考虑到产品本身技术特性和使用性的所有方面,在欧盟内部也产生了争议,甚至有内部人员称布鲁塞尔的欧盟官员是The mad hatter(疯子).
例如吸尘器ErP指令内容显示,对于吸尘器尘袋中加灰尘之后,效率降低的问题,其实是一种常见的功能衰减现象,在制定过程中,英国的部分企业代表对装灰尘的产品性能要求有较强的诉求,但是德国的代表,大部分生产销售带尘袋的吸尘器,强烈要求ErP中对此项暂不做考核。
这就导致很多产品刚刚出厂,使用的都是全新的尘袋和过滤器,在实验室测试时数据可能是很漂亮的,但是到了真正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随着尘袋中灰尘的堆积,效率其实下降的比较严重,实际使用的整体效率并可能不尽如人意。
其次,英国因为地理气候因素,多数家庭使用地毯,并且吸尘器要对过敏原等微生物物质要起到一定的清除作用,但是由于吸尘器ErP指令没有考虑到这方面使用环境和英国消费者的具体诉求,而强行要求功率降低从2014年9月1日起到1600W以下,2017年9月1日起降低到900W以下,使得部分产品虽然效率提升,但是可能仍然无法深层次清除地毯中的有害微生物。
另外,为了提高效率达到ErP指令要求,吸尘器产品会从设计工艺等角度提高产品的吸力和性能,但是其负面影响是吸力过大,导致正常使用时,在地毯上很难推动,影响到消费者使用体验,甚至无法正常操作。这一点也是ErP指令制定时,没有做全面的考量。
另外功率等参数的设定,从整体来看,真的是最环保的要求吗?
根据Which UK的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在最值得购买的吸尘器清单上,7个之中有5个是1600W以上的机型,一个2200W的吸尘器年耗电量在27欧元左右,而仅仅比1600W的机型售价多了8欧元。那么为了降低功率节省耗电量,真的是最经济环保的选项吗,欧盟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声音。
最后,在欧盟制定ErP等环保法规时,考虑的初衷是降低能耗和碳排放,但是实际上作为世界工厂,中国为了满足产品的ErP要求,而在生产设计和改造过程中,增加了多少能耗,成本和碳排放?在欧盟制定指令的日程表和评估表里,并没有对产业链上的后续影响做更深入的后续调查,也就是说ErP的经济和环境能源效益,是基于欧盟视角,而非全球产业链融合视角做的整体分析,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性和局限性。
环保指令和标签真的能影响消费者行为么?
从决策和咨询过程来看,参与者往往是环保组织,政府机构人员(各国经济部长等),而消费者代表和发言的空间很小,加上事后对消费者的科普和宣传的缺失,导致指令发布实施后,很多消费者并不愿意为环保指令买单。
近期和欧洲某企业管理层交流中更加确认了这种想法,根据对欧洲消费者的市场调研发现,消费者在选购吸尘器产品时,往往还是首要选择功率最大的那些型号,而不愿意接受环保指令里提出的低功率高吸尘效率的机器,而且消费者对于能效标签上的分类等级和指标的不熟悉,导致标签在市场选购过程中起到的指导作用并不是很高。
下图:基于2010/30/EU指令的吸尘器标签No 666法规样本:
一方面需要对技术指标和标签的科普普及和简化说明,使得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信赖和依赖产品的技术指标,另外一方面在产品设计和销售的过程中,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大功率需求,市场上的产品多功能和多配件也造成了一些实际上没有那么环保的产品应用。
当然在指令决策的过程中,消费者是否完全信赖标签往往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而是从市场监管角度出发,让大功率低效率的产品在市场上不能出现,而标签的主要功能还是参考性意义,在市场监管时作为抽查对照依据。
消费者在选购产品的过程中,复杂的标签内容,往往会重视突出的几项分类等级,例如A级耗电量,A级排放量等级别性信号,而对于噪音78还是66分贝,往往由于缺乏对噪音数字的直观感知,只能从若干类似参数的产品中做横向比较,而没有基于自身实际噪音需求的溯源性要求。
所以和国内选购数码产品会有数码评测报告和网站类似,欧洲也有Stiftung Warentest,Que Choisir,Which和Choose UK等消费品评测机构和网站,对比分析产品的性能各项指标和性价比,为消费者做参考。这类评测不仅仅局限于节能环保,还会有性能比较,安全检测和通报,价格对比,总体和分项打分等增值服务,为消费者在琳琅满目的产品选购做一定的引导性辅助性信息支持,而一些排名靠前的产品型号上宣传排名,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更为强大。
所以对于满足了最低能效环保要求的产品而言,消费者如何选购,选购哪种产品,最终导致市场上使用的产品类别中,统计角度来看,占比最大的并不一定是最节能最环保的产品,而是综合指标和性价比最优的,经过市场多因素影响和筛选后的产品种类和型号。
借鉴和参考意义:
在性能和环保法规指令制定过程中,除了设定最低技术指标之外,对标签和技术指标的简化和科普应作为消费者教育和服务的重要一环,从而从市场需求出发,反向引导和要求制造商和零售商等产业链主体,更多的生产和销售真正节能环保的高效优质产品。
综合考虑消费者使用和产品安全,环保等要素,尤其重点考核相互矛盾的产品设计特性,产品的FFU适用性和功能安全也是产品是否环保重要的一个侧面。避免出现符合ErP指标要求却使用体验很差的产品,导致产品购买后退货和投诉,造成销售和售后环节的浪费,和整体产业链总的环境消耗的提高。
对欧盟等海外的法规和指令,中方的企业行业代表应该有更多的主动权,提出意见和看法,给出合理的建设性建议,避免不合理的技术贸易壁垒。
对欧盟ErP等指令法规,标准等做充分的研究准备工作,尤其是在制定进行当中,或要修改的部分,给于更多的关注和重视,某些看似很小的改动,可能会给整个行业带来非常高的产品设计整改和测试等成本,甚至会造成行业洗牌。
对节能环保的测算模型进行完善和优化,碳排放等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不能局限于单方面的分析,尤其是技术指标的设定带来的经济能源和环境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做更完整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