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此身发,四大五常。恭惟鞠养,岂敢毁伤。
佛教在汉朝时传入我国,佛教认为,人的身体发肤分属于“四大”,由地、水、风、火四大物质构成;儒家认为,一个人的生命,处于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伦理关系之中,因此,一言一行都要符合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标准。
《弟子规》中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就是说我们的身体若受到毁坏、损伤,父母一定会忧愁痛苦;品性不良,会使父母蒙羞。反之,如果我们能修身养性,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就是对父母行孝。所以,为人子女,欲行孝,应先从爱护自己的身体开始。
孔子有一位学生,叫高柴。他的父母过世时,他过于悲痛,哭干了眼泪,甚至哭出血来。孔子对他说:“你怀念父母是对的,但是不知保重身体就是不明智。因为你自己还有家庭子女要照顾,有社会责任要承担,如果你哭坏了身体,父母地下有知,也不会心安”。所以,高柴虽然孝顺,但在孔子看来,伤心到伤害自己的身体,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