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在市政设施、农业水利等方面特别鼓励开展PPP项目。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伙伴关系呢?
第一、政府要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搞基础设施,但是财政吃紧,一下子搞不起来;
第二、路人甲有钱啊,又没有很好的理财渠道,看到政府要修地铁给老百姓出行,于是就和政府一拍即合,路人甲投资修地铁,建成后政府允许路人甲进行经营,双方定一个收费标准,比如规定路人甲收个二十年,路人甲拿回投资收益后再把经营权还给政府。
在这个过程中,项目融资更多地由路人甲完成,从而缓解了政府等公共部门增加预算、扩张债务的压力,因此政府等公共部门可以开展更多、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因财政紧缩,或信用降低而无法进行大规模融资时,PPP模式可以为政府提供表外融资。
而PPP模式在具体的操作上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下具体有不同的操作模式,比如TBT、BOT、TOT模式。
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一、什么是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简单理解就是:路人甲拿钱来修地铁--经营收取费用赚取收益--归还给政府经营管理
二、TOT与BOT的区别
TOT(Transfer- Operate-Transfer,转让-经营-转让),TOT可以分为只转移经营权的TOT和伴随产权转移的TOT两种,前者实质是租赁关系,后者实质是购买关系
TOT项目融资方式与BOT相比,省去了建设环节,使项目经营者免去了建设阶段风险,使项目接手后就有收益。另一方面,由于项目收益已步入正常运转阶段,使得项目经营者通过把经营收益权向金融机构提供质押担保方式再融资,也变得容易多了。
另外TOT模式更好地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公共设施领域经营一直是沿用垄断经营模式,其他社会主体很难进入基础产业行业。由于垄断经营本身一些“痼疾”,使得公共设施长期经营水平低下,效率难以提高。引入TOT项目融资方式后,比如政府将北京地铁4号线和6号线分别交由路人甲和路人乙分别进行经营管理,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给甲乙经营单位增加了无形压力,促使其改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一般介入TOT项目融资的经营单位,都是一些专业性的公司,在接手项目经营权后,能充分发挥专业分工的优势,利用其成功的管理经验,使项目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迅速提高。
三、TBT模式解析和实施的可行性
1.TBT模式的特点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比如甲地百姓已经喝上自来水,政府有自己经营的自来水厂A,但是乙地需要给老百姓建设自来水厂,政府又有财政的压力;于是政府就通过将甲地的自来水厂转让给投资者进行经营收取甲地的自来水费用,投资者组建BOT项目公司对乙地修建水厂,并敷设自来水管引水至千家万户,待乙地自来水厂建成运营后,政府和投资者约定乙地的自来水厂收益分配和经营年限,投资者逐步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TBT模式有两个特点:
其一、从政府的角度讲,TOT盘活了甲地的固定资产,以存量换增量,相当于将未来的甲地自来水厂的收入现在一次性提取用于乙地自来水厂和管网的建设。政府也可将TOT融得的部分资金入股BOT项目公司,以少量国有资本来带动大量民间资本。BOT项目融资的一大缺点就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对项目没有控制权,而政府能够入股项目公司可以避免这一点。
其二,从投资者角度来讲,BOT项目融资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行为。而从国内外民营BOT项目成败的经验看,政府一定比例的投资是吸引民间资金的前提。在BOT的各个阶段政府会协调各方关系,推动BOT项目的顺利进行,这无疑减少了投资人的风险,使投资者对项目更有信心,对促成BOT项目融资极为有利。TOT使项目公司从BOT特许期一开始就有收入,未来稳定的现金流入使BOT项目公司的融资变得较为容易。
2.现有融资环境支持TOT
国家目前在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铁路等领域的项目为数不少,经济效益较好并且稳定,这些项目的现金流量一般较为客观,且以及基本明朗化,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在我们前面的分析过程中,TBT融资模式的突破口在于作为辅助性的TOT中项目的成功转出,从而将TBT融资模式实践于这些领域的建设就有了可能。
另外在我们国家,民间资本总额还是十分庞大的。一直以来,由于缺少丰富的投资渠道和金融产品,加上近年来股票市场的低迷,大量的民间资金滞留银行,同时在国际市场上仍有数千亿美元的游离资本在寻找投资对象。这些都表明建设项目实施TBT项目融资模式有充分的资金保障。
TBT融资模式中,政府通过TOT一次性融得资金后,会在BOT项目中入股,甚至主导项目的实施。这样,其他投资人就不用担心财务上和政府履行合同上的问题,而且有了政府的强力参与,又有了资金的保证,就大大增加了项目实施的成功率。
3.两个重要的TBT模式问题
基于PPP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和运营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在TBT项目融资模式实施过程中,我们应当认真思考的两个问题,这是政府和投资者之间的博弈问题,并会决定双方是否能够融洽合作并使项目得以成功实施和运营。
第一,TOT转出项目的经营权如何定价?
有钱才能干事,TOT中项目的转出是TBT融资模式得以实施的突破口,而转出项目的经营权的合理定价则是政府和投资者转出协议达成的关键。如果转让价格过低,会使转让方遭受财产损失;如果转让价格过高,则会降低受让方的预期投资收益,导致转让协议难以达成,或者项目产品价格过高。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转让方为了达成协议,则需要在其他方面做出较多的让步和承诺,而过多的让步和承诺对于转让方而言同样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在几种估算方法中,收益现值法是比较真实地反映拟转让项目经营权的真实价值的一种估算方法。它通过估算TOT项目融资标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来确定TOT项目融资标的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期望价值理论,是基于标的的预期收益角度对其价格所作的评估。
但由于受制于国家目前的投资环境,尤其是投资软环境如法律环境、行政环境方面的问题,加大了受让方在经营期间的预期风险,受让方一般比较难以接受收益现值法评估出来的经营权价格,或者会对出让方和政府提出比较苛刻的条件,导致TOT协议难以达成。所以,给TOT转出项目的经营权定价时,要在收益现值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进行修正,使价格趋于合理、可行。
第二,拟转让经营权的已建TOT项目要与待建项目相匹配。
TBT项目融资模式是以BOT项目为中心进行的,是以建设BOT项目为最终目的,所以,选择与BOT项目相匹配的拟转让经营权的已建项目也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拟转让经营权的已建项目的规模、净现金流,即其经营权在特许期的估价要与待建项目相匹配,即要力求做到收益与支出相匹配,避免因为现金流短缺造成项目建设的中断和流产。有专家认为还要尽可能选择运营成本较低,不需要作较大的固定资产更新换代的已建项目为好。为了促成某待建项目的BOT融资建设计划,只要是与待建项目相匹配,或者说更符合潜在投资者的期望要求就行。
另外,拟转让经营权的项目可不止一个,比如为了完成一条新的地铁线的建设,可以对其他已经建设好的几条地铁线进行打包转让,不过,这就会给接手经营的BOT项目公司的管理带来不便,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