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改变你,但我可以改变我自己;我不能强迫你跟我在一起,但我可以等你。
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 晴
1.
认识浩然,是在二年前的一个上午,那时,我还没离婚,而浩然还在读大二。
那段时间,我正在为自己的那段“一开始就是个错误”的婚姻烦恼不已。我跟前夫的婚礼是在仓促间完成的,因为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前公公患了肺癌,而且还是晚期,所以,为了让他了结心愿,我们就迅速地结婚了。
前夫在船上工作,是个很好的男人,也很爱我,跟他在一起,我感觉很平静,也很安全,但我知道,我并不爱他。刚开始那几年,我不停地安慰自己、提醒自己:伟生已经是个很好的男人了,为人老实,又顾家,对自己又好,就满足了吧!别乱想了!
但后来我发现,尽管我已经很努力地去适应,很努力地去配合“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我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我常常感觉孤独,就算他在,一家人都在,我还是感觉孤独!我根本开心不起来!
2.
浩然是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认识的,当然,假若按照那句“所有的遇见都不是偶然”来说,我们的相识就是必然了。
我那天无意中按错了键,就收到了他的回复,我告诉他“我按错键了”,他竟回了我一句:“没文化,真可怕!”
假如是平时,我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不予理睬的(回骂这样的事就更加懒得做),但那天我却鬼使神差般的想去“会会他”。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句的竟聊开了。这不聊还好,一聊便一发不可收拾。因为我竟意外的发现,这外表“冷冷”的家伙,竟有点像是我一直寻找多年的“理想爱人”,虽然是个比我小了十三年的“爱人”,但这一点都没影响。
他说话不多,而且语句简短,偶尔还会“放箭伤人”,但偏偏又“伤得你那么合情合理”,令你无理亦无力反击。
我喜欢这种聪明又有点傲慢,外表似冷而实则热情无比的男人(嗯!正确来说是男生,因为他此时还是处男)。
直到我们加了微信好友,互相交换了照片后,我更加肯定了之前的想法——他就是我一直想要的人!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在,我都喜欢!
自那时开始,我就养成了每天看他(照片)的习惯。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不觉得陌生,他不算帅(我朋友说我配他绰绰有余,呵呵,他听到估计会气死),但每一个部位:额头……眼睛……鼻子……嘴巴……牙齿……都恰如其分的长成了我爱的样子,看着他,我感觉很温暖,就像“很久很久之前已经认识,现在只是久别重逢”。
3.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毫无预兆,但又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刚开始朦朦胧胧没有说穿时,最是甜蜜!因为那时还没来得及去想太多,到了后来,爱越深,就越痛!
因为我还是有夫之妇,他不想做第三者,不想破坏我的婚姻;因为我比他大太多,还结过婚,他不能娶我,不敢,也没那个勇气。我们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他送给我的第一首歌,是他自己用吉他弹奏的《梦中的婚礼》,第二首是《孟婆的碗》,而那天,又刚好是我的生日,我听完后,眼泪把整个枕头都湿透了,我说:“那就把它当是你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吧!”
《孟婆的碗》歌词:
脚步轻飘的失去平衡
你在哪里 我喊着你的名
可声音来不及扩散便消失的没了踪影
踉跄着来到奈何桥前
我死也不接孟婆的那只碗
我不能忘记你我的甜蜜
我不能忘记你我的点点滴滴
我要带着今生的记忆
在轮回中找到你
永生相守抱着你不(再)分离
想起你让我让我心揪
揪碎了揪碎了哽住了喉
挥起手打翻孟婆的碗
落在地碎成两半
孟婆她会对我发慈悲
不让我魂魄随风飘飞
我的爱浓浓将你包围
来世相依偎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尝试分开。我们不说话,甚至把对方的微信拉黑。但是,思念的痛苦折磨得我们寝食难安,我们每天都在克制自己,忍、忍、忍……但越是如此,就越是痛苦,最终,双方一起“缴械投降”,又黏在了一起。
4.
见面是我提出的,因为我感觉假如不见,我会后悔一辈子的。他刚开始有点犹豫,后来就同意了,而且表现得很兴奋,当然,我也是。
“我们是不是要做那事呢?”浩然很孩子气地说道。
“不做吧!就大家互看,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我故意说道。
“不,我要!我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你。”
“哈哈,谁稀罕要呢!”
“就要你要!”
其实,那时我决定了去见他时,已作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假如他真的就是我要的“那个他”,那我就为他“赌一次”,筹码就是——我的下半生。
见面的那天有点冷,我所在的南方如是,他所在的北方就更是。我坐了四个多小时的飞机,到达了他所在的城市。我站在机场门口等他,他带上了他的羽绒服一路小跑过来。
因为当时人比较多,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披上了他的衣服后,我们就直达酒店。
关上门后,终于只剩下了我们两个。我洗手、洗脸、煲开水的……故意装出淡定的样子,我想传达一个信号:我来不是为了生理需求!
他坐着,眼睛一直围着我的身影转,直至看到我“忙完”,才缓缓地走过来。他把我的双方握在了他的双手里面,让我抬起头,好好的看看他。我说,我很少长时间的注视一个人,除非是照片,我才敢定定的望。
他笑出了声,说:“现在不用看照片,看真人!来,抬头,望着我。”我听话地抬起了头,跟他的眼睛对视了几眼,就又害怕地躲闪开了。他不再勉强我,把我拉到了他的怀里,我身体有点发抖,心跳快得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但我并没想要拒绝他。
他紧紧的抱着了我,头贴着我的头,嘴巴在我耳边柔柔的说道:“你终于来了!”
“嗯!”我轻声的回应道。
“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他连续重复着这几个字。
“我也是!所以我来了!”
“嗯!谢谢你!”
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直站到我说脚发软了,浩然才突然想起我还没吃晚饭,他说跟我一起出去吃,可我感觉有点累了,不想出去,最后让他打包回来。
自己在酒店的时候,我收到了伟生的信息,他问我在哪里,我骗他说在外面培训,我知道他很久之前已经怀疑我了,因为他的信息量越来越多,几乎每天,我都要向他“报告行踪”,对于今次这个谎言,他好像不太相信,所以,就打通了我的电话。
而此时,浩然也正好买完东西回来,我向他打了下手势,示意他别吭声,他当然能领会到,轻轻的把食物放在了桌子上,就坐得远远的了。
伟生在不停的“拷问”,我就用力地按耐着心里的火气(当然,正常来说,出轨者是没发火的权力的),耐心地回答他的每个问题,但今次,他好像没有挂电话的意思,就是不停的啰嗦,我终于忍无可忍了,“啪”一下按掉通话健,我不想再去说谎,不想再去兜圈,所有事情回去后解决。他看我挂了他的电话,也终于发火了,更加不停的发信息和响电话,我的眼泪此时已不受控制,“哗哗”地涌了出来,一不做二不休,关机!
浩然看到我这样,就走过来帮我擦眼泪,他一直没说话,表情变得很忧郁。我终于控制不住,“哇哇”的大声哭起来,他将我紧紧的抱住,说道:“哭吧!想哭就吧!不要憋着了。”
“我好辛苦!憋得好辛苦!我不想对着他!我不想对着他!”我边哭边大声的“嚎”出来。
他用一只手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我紧紧的抱着他的腰,就这样一直哭到累了,才渐渐地平伏下来。
5.
“吃点东西吧!”浩然温柔地说道。
“我吃不下。”经过一天的路途奔波和这心灵的交战,我感觉筋疲力尽了。
“吃一点吧,你看你都这么瘦了。”
“好吧!”不想浪费了浩然专门跑一趟的心意,我拿过了他递过来的食物。
但吃不了几口,我就想吐,胸口感觉闷得慌。浩然看我这样,就说跟我下去走走,透透气。
大半夜的,两个人就这样走在马路边散步,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个行人,只有偶尔的一两辆汽车飞驰而过,打破了片刻的宁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舒服多了,虽然此时的气温比白天时更低,但这冷冷的空气更觉新鲜。他拉着了我的手,我轻轻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我们很默契地都不说话,只是静静地享受着这独特的夜晚。
“好点没?”浩然关切地问道。
“嗯!好些了。”
“那要不回去吧,我怕你会着凉。”
“好!”
洗了个热水澡后,我感觉精神好多了,我暂时不想想伟生的事,因为我已经买了明天回去的机票,一切都等回去再解决,现在,我该好好的珍惜这剩下来的时间,好好的看看我一直想着的他。
我跟浩然躺在床上,互相看着对方,这个时候,我不想再回避了,我感觉是要好好的看看他。宽宽的额头,大大的眼睛,有点缺陷的眉毛(又忘记了他说是怎么弄伤的),又是大大的……嗯!鼻子,下面,就是棱角分明的嘴巴和白白的可爱的牙齿了。
看完一遍后,我又用手顺着他的眉毛慢慢的抚摸了一遍,真人虽然没有照片上好看,但也没多大影响,我喜欢他!
浩然把我的手移下来,握在了他的手里,他定定的望着我,我有点羞涩的低下了头,然后他就将他的初吻给了我。刚开始,我紧张得不知如何回应,我感觉自己好像比他更笨拙,我的呼吸越来越急,心跳也越来越快,慢慢地,整个人就像融化了一般摊在了他的怀里。
不过,接下来的步骤,我们并没有成功,原来男人与女人一样,他们也会紧张,会不知所措,只是我们通常被他们冷静的外表所“蒙骗”罢了。
浩然怕我笑话他,竟尴尬地背对着我不吭声,刚开始,我还为自己“平平无奇”的身材吸引不了他而难受不已,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处男”本身紧张的原因,顿时也就释怀了。
男人总是以“生理”来“征服”女人,却不知,女人最在乎的是心理。还有就是他们那可笑的自尊心,有时脆弱得轻轻一掰就碎。
第一次见面匆匆就结束了,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在思考回去所要面对的问题。我知道,我心里已经有了浩然,我不能再对着伟生了。我有点心虚,毕竟我不能像平时那样,义正言辞、光明正大地说话,我得承认,这种情况就叫做“出轨”。“出轨”怎么说都是错的,但我没后悔。我唯一要说的就是“对不起”,并且尽量将伤害减到最低。
6.
回到家后,我首先告诉浩然,这段时间,他暂时不能找我,等我处理完自己的事情后,自然会找他。他以为我是要修补婚姻,所以很听话的答应了。
接着我主动找伟生,伟生以为我是要解释或者道歉的,所以当时的火气很大。我一直不吭声,让他发泄,一直等到他平静下来后,我才跟他说,等他过几天下船后,我们认认真真地谈下话。
在等待下船的这几天,伟生不停地向我道歉,他说他不该乱猜疑,不该发火……我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我要忍到他下船回来才能说。
但他显然是已经感觉到了不妥,他非要我立即说,我不能说我爱上了另一个人,因为这对于男人来说,恐怕是一个很伤自尊的事,我只能说我们不合适,我想过回一个人的生活。他不信,非要我说原因。我其实也没完全骗他,因为就算没有浩然的出现,我想,我迟早也会离开他。
他悲痛万分,不停地劝说,还有就是表达他的爱意。我能明白,我知道他很爱我,但这种爱,却并不是我想要的,我不爱他,今生,也只能辜负于他。
他受不了这打击,连续几天没日没夜地给我发信息,打电话,我说一切等回来再说啊!不要再这样浪费话费了,但他哪里听得进,整个人像发了疯似的,时而骂我,时而不停的道歉,他只要我别离开他。
但他越是这样,我心越坚定,因为,我不能让他再试多一次这样的痛苦。假如,我迟早都会有这样的决定,那么,就一次让他痛完。我不能再给了他希望,又再让他失望,这样,就更加对不起他了。
既然“大势已定”,我就将这事告诉了浩然。当他听到我说要离婚后,他惊讶得有点说不出话。良久,他才回了一句:“去死!”,我看了气得要命,我说:“去就去。”
我以为他能理解我的,他能明白我所想的一切,但原来不是,他不懂。随后,我再给他发了一条信息:
“我决定了的事情,谁也改变不了。跟伟生的事,我早就想处理了,与你无关,假如硬要说有关,那你顶多就是个催化剂。你是你,他是他,一笔是一笔!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因为离开了他,就要强迫你娶我,相爱是很自然的事情,因相爱而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我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
“好吧!你自己处理吧!我不管了!”
“嗯!”
“你跟他说了?”浩然问道。
“大概已经说了,但结果还要等他过几天回来再详谈。不过,他很痛苦,我怕他有点看不开。”
“怎么了?”
“不知道!自杀?或者同归于尽?不知道,猜测而已。”
“你别吓我好吧!”
“没事的,别害怕,我懂得处理。”
“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好吗?”
“好!”
7.
伟生终于回来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拉着大大的行李箱,满脸沮丧地回来了,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竟有点想发笑(我看我真的是发疯了),因为他那样子像极了我妈平时老说的“打败仗”。
他张着嘴巴,站在门口定定的望着我,我赶紧拉他进来,因为我怕再站下去我会真的笑出来。
他一直没说话,我拿了毛巾让他洗脸,再把行李放好,然后就去厨房炒菜。他默默地坐着,好像每一步都在等着我的“指令”。
我也坐了下来,陪着他一起吃饭,但我们还是没有说一句话,就这样静悄悄地吃完。等到大家都洗漱完毕,躺在了床上的时候,他才从后面紧紧的抱着了我。
但此时,我却感觉这个对了那么多年的躯体,是那么的陌生,我不敢动弹,我生怕一个微小的颤动都会引起他激烈的反应。他虽然平时都很温驯,也很听从我,但一旦失去了理智时,那力度和行为都是难以控制的。我知道他现在随时都会发作,就像一头被惹火了的狮子。
终于,还是我先开口了,因为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既然我下了决心,我就不害怕任何事,我甚至连他跟我同归于尽的情节都想到了。他还是重复着前几天的话,他根本听不进我的任何话语,他接受不了,在他认为,这事来得太突然,他到现在都没感觉我们的感情有问题,可我已经憋很久了。
连续几天,他都像发了疯似的,又哭又骂又哀求,我也被折腾得心力交瘁,我不想再解释了,也不想再多说任何的言语,我只想他能放开我,让这场无声的战役快点结束,再这样下去,我恐怕也支持不住了。
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去挽救,给我买项链,让我跟他一起回老家,打电话找我的亲人帮忙劝说……我看到他那一脸无助的样子,我心里好难受,这个男人总是让我觉得可怜。我也想好好的对他,但我真的对不了了。
他看软硬兼施都不行,最后干脆“学别人耍赖”,他说他就是不离,就是这样拖着。我平生最痛恨就是别人威胁我,这一下倒让我发了火,我不想再可怜一个男人了,他越是这样我越反感。我说:“你拖吧,你越这样我就越要离。”
当然,这都是大家一时的气话了,因为,他还爱我,而我也想以后都能像亲人一般。最后一次的“谈判”,我们都平静下来了,我说:“我答应你,假如你一天不结婚,那么,我也不会结婚,这样,你该满意了吧!”他要我发誓,我也答应了。
终于,我们去到民政局签字了。那天,他为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签字的时候手在不停的发抖,写错了五六张申请表。他是在我的一再逼迫下完成整个过程的。
我没有要他的任何东西,净身出户。当然,他也没说给,我知道,他心里有恨。无论谁对谁错,一切都结束了。临别的时候,他要求再抱我一次,我点点头,他抱得很紧、抱了很久,我不知怎样安慰他,我告诉他,我们以后还是可以像亲人一样的,不要再难过了。我不敢回头去看他,因为我知道,他一直在望着我的背影……
8.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折腾,我感觉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此时,我就想好好的睡个几天几夜。不过,在“闭关”前,得先发个信息告诉一下浩然,我不想他担心。
人死去后,会有守丧期或者说带孝期,而一段婚姻的结束,我想也应该有个“守斋期”,当是形式也好,心理上的修复也罢,反正,此时我不想去找浩然(当然,还有一点就是,我不想让他有压力,不想让他以为我现在就指望他了)。
一切安排妥当后,我就可以沉沉地睡一觉了,那一刻,我感觉从未有过的轻松,我终于自由了!以后我就可以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需要再向谁去报告了。我的人生,重新起步!而同时,我也会为伟生祈祷,祝福他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等身体和精神都修复回来后,我就开始考虑我接下来的人生了。首先要想的就是要解决经济问题,起码我要能养活自己(嗯,还有前面一直没交代的,女儿),接着就轮到浩然了,爱情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我比他大十三,离异,有小孩,又怎样?我照样敢爱他。
浩然的信息发过来了,我们很快就恢复了像以前一样的聊天,不过我一直没提见面,一直等到几个月后,个人认为“守斋期”满,才终于难敌思念之情,再一次在一起了。
这一次见面同样只有一晚,因为浩然要准备考试,所以,还是像第一次那样,我“飞过去”了。当然,今次见面有所不同的是,第一:我恢复单身了,我终于可以完完全全的、毫无顾虑的给他了。第二:他也正式告别处男的时光。
而第三次见面只跟第二次相隔二十几天,浩然考试完毕,他可以过来见我了。这一次我们可以在一起好几天了,其实本来可以更久一些,但恰恰小孩生病了,结果只能提前结束了。
这几天是最甜蜜的时光,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我们一起去买菜、煮饭、看电视、聊天……当然,肯定少不了儿童不宜的那一部分。
我们就算不说话,就呆呆的望着对方,都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我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爱情,真正的爱情的力量,它能让人忘记一切,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是静止的,时间也是静止的,只有我和他。
我告诉他,我真想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他,就差生命了,我真的好想跟他在一起。就像《廊桥遗梦》里说的:这样的机会可能一辈子只有一次!
“然,我们试试吧,好吗?试试在一起啊!我相信只要我们都爱对方,没有什么可以阻碍我们的。”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浩然痛苦地望着我。
“为什么?我们一起想办法啊!要不,我们先斩后奏,先怀孕。”
“不!我不可以让我的父母蒙羞,我不能让他们因为我而看所有人的脸色。我不能!”
“只要我们过得好好的,我们有出色一点,谁敢说?名声真的那么重要吗?”
“重要!不要说我的快乐,甚至比我的生命都重要!”
“然,不要这样好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啊!”
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浩然也是。看到他流泪,我感觉好心痛,我不能再哭了,也不能再说下去了,只是怜爱地亲他的额头。我说此情此景,让我想到了一首歌,他说,是什么?我唱了几句给他听: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他苦笑了一下,“我们又不是名人。”
“普通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爱情!只要是真诚的,就没有错!当然,假如我是名人就好了,或者有钱人也行,那我就会像赵敏那样,直接上门抢你回来。”
9.
这一次分别后,浩然变得更加忧郁了,情绪波动也越来越大,今天还在缠绵,明天就可能说分手,那种甜到极致的幸福和深入骨髓般的痛苦矛盾地结合在一起,让我几乎快疯掉。
直至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束这种状态了,他要去认识其她女孩子,他要走回自己的路。
他已听不进我说的任何话语了,只是不停的向我“报告”他的进展,给我发很多那女孩子的照片,还告诉我买了唇膏送给她。
他用“针”一下下的扎到我的心里去,每一下,都让我感觉痛不欲生,我想阻止,却毫无招架之力,只得任由他发泄,最后的一下,他用尽全力,穿透了我的心脏——他跟那女孩发生关系了!
我不知那段日子是怎么过来的,那是我至今为止遇到过的最难接受的事情,我不知怎样去解释。疾病和死亡我都能接受得了,却偏偏接受不了这事。
假如他在认识我之前有过女朋友,我可以接受,但在认识我后,再跟其她,我就接受不了。在我心里,他就像一块纯洁无瑕的宝物,我小心翼翼地去呵护,唯恐有一丝的玷污,我怎容得了,怎容得了别人去碰他。那一刻,我恨他!恨得直想掐死自己!
我脑海里不停地幻想着他与那女孩在一起时的镜头,那感觉,简直生不如死!在这种事上,其实女人和男人的感觉是一样的,男人接受不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跟别人,女人亦然。
他可能没想到这事对我的打击度竟如此之大,他一直想找个“万全之策”,是既能保住面子,又可以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他说为什么我就可以跟过其他男人,而他就只能有我一个?他不平衡,变态的不平衡!
我告诉他,在我之前,他可以有其她女人,分开后也可以,但就是不能同时。感情,只能一对一,这就是为什么我知道自己爱上他后,就坚决要离婚的原因!
“你爱那女孩吗?”我问他。
“没有!”他答道。
“那你为什么要跟人家,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嘛?”我真想一拳揍死他,假如他在。
“但可以结婚。结婚不需要爱,合适就可以。”他义正言辞地说道。
我无话可说。
10.
要说的话我已经说尽了,我改变不了他!我爱他,我很想在他的身边,很想,很想!但我不能,不能让他这样做!
他为我们再次见面而买的东西还放着,葡萄酒,啤酒,烧烤炉,还有……就留着吧!
我会等你的,我的爱人!今辈子能做的事,我是不会留到下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