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将近一年的简书,总字数大概二十多万字,从坚持的角度来说,我有一点点吹嘘的资本。
可是,看阅读量,就汗颜了。
每天的几百字的小文,读者寥寥,通常都是个位数,如果某一篇上了两位数,就感觉像写了本畅销书那样高兴。
可为什么还要写呢?
当然,对儿子的承诺不能食言,这是其一。其二,写作,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是记录,是反思,是回忆,是对抗遗忘。
不管别人怎么讲,于我,意义重大。
绝大多数时候,几百字是躺在床上,手指摁着手机,一字字的打出来。
一般情况下,没做做过多的润色和修改。这样的好处在于,若干年后再次读到,不用全部读完就知道自己写的多么烂。
身边同事几乎从来不知道我有写简书的癖好,即使我酒后一时按捺不住告诉了谁,也并没有出现意料之中的哇塞,最多就是奥是啊嗯真好等等,片刻就浇凉了我那颗吹牛逼的心。
好在一直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提醒自己别飘,也总意识到德不配位必有余殃的古训,即使相信命运可以改变,但骨子里还是想做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俗人。假如一不小心,被别人看做高人,那该多么糟糕。
所以,再多的溢美之词也在嘴角微微一翘之后消失殆尽,再多的一地鸡毛也会有云淡风轻尘埃落定的时候,该来的总会来,不是你的怎么想也不会得到。还不如自此踏踏实实做点自己喜欢的俗事,画画画,跑跑步,写写字,喝喝酒,看看电影,听听音乐,吹吹牛逼,酒后刷耍酒疯......
在北方寒冷的冬天,还有比蜷缩在温暖的被窝里,写几个字儿,幻想人间一切美事儿更美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