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好的小说,读下来该是酣畅淋漓,香醇厚重,读完之后还能回味无穷,久久回响,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无疑属于这种类型的作品。马尔克斯是一个哥伦比亚作家,写了一个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却同样能让生活在另一个半球,毫无类似文化经历,数十年之后的我产生情感触动,与故事里的主人公同喜同悲。可见伟大的文字的确能带来一种惊人的穿透力,或者说,在任何文化背景下,人性其实都是相通的。
马尔克斯最著名的小说《百年孤独》,以前读书的时候曾经看过,只是被那本小说的名气吸引,却没记得读了些什么,如今完全想不起来的任何情节,可见当时也是读得稀里糊涂。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最近看到简书里有人提到,才偶然找来看看,看完之后却觉得很幸运能这个年龄阶段看到这本书,而不是年少之时,恐怕那时读了也是白读。也许他的书本来就不适合还没有步入社会,还缺乏人生经历的时候去读。
有的人掩卷之后,一言以蔽之,“渣男”,那就实在可惜这本书了。这是一本讲爱情的作品,而我们的民族受千百年来儒家文化的影响,却鲜少谈爱情,每每谈起爱情,就开始迫不及待谈婚姻,谈家庭,谈忠诚,谈痴缠,谈责任,把爱情湮没在家国情怀之下,好像生怕把它从沙子里淘出来一样。
《霍乱》里的男主人公阿里萨跨越五十多年的爱情看似是不道德的,他从女主达萨结婚开始就盼着达萨的老公死去,取而代之;在对达萨的思念和期盼中,让一个个女人倾心于他,最后却不顾而去;他在一个个露水情缘中发泄自己的对达萨的欲望,不惜伤害了很多女人。但是他对自己的爱情始终保持着纯粹的忠诚,他一辈子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在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爱情,那是阿里萨一直坚守着爱情的道德,从来没有背叛过。
小说里,阿里萨对达萨一生的单恋,有几处细节刻画,实在动人得无以复加,让人印象深刻,笔触虽平淡,却能让读者的情绪如喷涌的泉水,不由自主地要漫出来了。
开始,阿里萨在送电报到达萨家里后,对她一见钟情,写了信给达萨,在等待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他的相思如霍乱一样的症状,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几乎要死掉,他却宁愿“忍受这种煎熬。”
在阿里萨得知达萨即将嫁人以后,“他穿上礼服,独自站在女主的阳台下,拉响那曲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一边拉,一边低诵着歌词,琴渐渐被泪水打湿。”然而,达萨的窗户始终没有打开。
在中年时,阿里萨在一个餐厅里的角落吃饭,碰巧看到达萨夫妻和朋友也来吃饭,他看到达萨的风姿正巧投影到餐厅尽头的大镜子上,“他坐在自己孤独的桌子前,和她共度她人生的片刻”,后来将近一年的时间,他一直缠着那家餐厅的主人,求他把镜子卖给自己,“只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
阿里萨处处留情,过着近乎滥情的生活,但唯独对达萨的深情是克制的,他对达萨的爱恋并不是无根之水,而且在思念达萨的煎熬中日渐强化,而且历久弥新的。小说对人物的把握精准而恰到好处,文笔的优美,不在于华丽词藻,而在于对人物的情绪把握准确而到位,让读者感同身受,作者毕竟是获诺贝尔奖的大师。
如果以为小说只是在讲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五十多年的痴恋,那也是简单了,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通过男主的经历过的一个个女性,看到了一个个女人不同的爱情类型,这里太多了,不予赘述。本书的精妙之处还有对达萨夫妻婚姻关系的刻画,特别是老年夫妻的生活状态描写也是一绝,跟着达萨的夫妻生活,看到他们在不同的生命阶段不同的矛盾,以至最后习惯打败了一切。
女主的婚姻是平庸的,至少在我看来是,因为我们的影视剧太多那些讲述婚姻的桥段了,婆媳矛盾,男女性格差异,老公出轨,这些桥段早已在我们的影视剧里嚼烂了,看腻了,都是一样的一地鸡毛,一样的拉拉扯扯。而正因为如此,男主精心浇灌的爱情才显得弥足珍贵,如钻石般闪亮。
不同的社会有类似的社会规则,比如婚姻的忠诚,男女之间体面的交往,不同阶层合适的社交礼仪,但是道德感却是有许多差别的。五十多年后,男主在女主的丈夫去世之后,男主历尽千帆之后,终于得到了女主后,却想他终于为她保住了童贞,这样说,放在爱情至上的南美或许合情合理,可是要放在我们社会恐怕就有点无法理解了。
道德也许本来就是一种社会认同的行为规范,在我们的社会,爱情本就不是至上的,谈何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突破社会规则?爱情也许是毒药,它具有穿透一切的破坏力,在某种意义上,它也许是不道德的,可是无爱的婚姻,即便善始善终,难道那就是道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