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这样一位初中同学,小眼睛,轻微却并不有碍观瞻的龅牙,看上去不起眼,跟我的交情也不深。可没料到,自己竟然会时不时想起他。
由于名字的谐音,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驴,倒也挺衬他那长长的脸和乱蓬蓬的头发。
他成绩不错,就是脾气古怪,三言两语话不投机就鼻子里哼两声,转过头不理你了,自顾自地摆出一副思考哲学的样子,用如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来解释,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吧。
尽管如此,在他兴致好时跟他聊天倒也是件趣事。原因是,毛驴同学的思维及其跳跃,表达却又及其磕巴。他总喜欢在对方还未曾回答上一个问题时,就话锋一转开启了下一个话题,而他语句的停顿也总是极具个人色彩地选择在出人意料的地方:
你作……业做……完了没……有?
老……子今天……倒……霉透了!
与这种常令人误会他是结巴的怪癖相比,课间或自习时忽然扯着嗓子唱Michael Jackson的歌,在他身上也就不算什么稀奇事了。
毛驴兄其人略显诡异,而他后来的人生则更是有那么些传奇色彩。本科期间他在上海一所很好的学校读法律,据说由于对音乐的热爱组了乐队,像是地下摇滚的那种。
这传言在令我在心生敬意的同时,也使我怀揣了看热闹把戏的好奇心,盼着能有机会见识见识他放荡不羁的模样。
巧的是,我们还真在某一年返校的火车上遇见了。虽然他背着大大的吉他,可浑身上下却全无我所热切期待的骷髅头、耳钉、唇环等物,见到我时竟然还有些腼腆。
我自然也就没好意思向他一一证实那些传闻中的细节,只是在得知他确实正按照自己的想法搞音乐时,表达了我对他坚持爱好和理想的佩服之情,并祝他早日得偿所愿。
听完这番话,他那双小眼睛突然亮了,一下子从铺位上跳起来,抓过吉他,带有些许亢奋地对我说:
我给……你唱首……我的歌……吧!
我望望上下左右已经休息的其他乘客,为难的摇摇头:
今晚就算了吧,怕吵到别人。
他稍稍瞟了瞟四周,轻轻哼了一声,终究还是放下吉他,坐下了。
之后我们又聊了些什么,我记不清了,无非是些初中时候的陈年琐事吧。熄灯后,我躺在床上,被回忆勾起的心绪久未平静,只得眼睁睁盯着上铺的床板。
不知过了多久,正朦胧时,他猛地从上铺把头探出来,伸向我,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知道吗?我初……中时候……一……直喜……欢……XX(某个女同学)。
似醒非醒地,我神游物外般回了一句:
我们班好多男生都喜欢她。
他听罢笑了笑,猛地翻身回到铺位上,安静地睡着了。
为什么要自说自话地把秘密告诉我?怪人一个!
此后数年,我和他再也无缘见面,只是在微信上又再次遇见。本科毕业后他报考了中央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师从一位很有名气的大师做音乐,常常在法国工作演出。
我听过他自己创作并演唱的歌,也读过他写在朋友圈里的小诗,同他说话时的断点一样,充满了只属于他的个性魅力。
看着他照片上现在的样子,头发扎成马尾,后退的发际线与小小的眼睛之间空出一大片留白,略带羞涩的笑容倒是没有变,笑容里那份玩世不恭的戏谑,更是没有变。
我挺喜欢这个样子,他活出了属于自己的模样,这与他搞不搞艺术,没有半点关系。
唯独让我深感遗憾的是,火车上的那一夜,我真该承受着所有乘客的白眼,洗耳恭听毛驴兄想要唱给我的歌,那必定会是我永生难忘的动人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