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在《刘子》中写道:"口者,言语之门户;舌者,门户之关钥。关钥动,则门户开;门户开,则言语出“。言语,是人际交往最重要的工具和媒介。人和人打交道,离不开言语。即便是聋哑人,与人交流,用的也是一种言语,它是一种用动作表达出来的言语,被称之为哑语。
言语,又是用来表达人的思想和情感的,所以,言语是带有情感、情绪色彩的。但是,一旦言语的情感和情绪色彩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会使人际交往难以继续进行,就会引发人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就是人和人之间日常交往中出现的吵架、打架的来由所在。更有甚者,会引发治安和刑事案件。
一般来看,人和人吵架、打架的过程是这样的:一方或双方感到自已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或者自己的想法不被理解,便申述自己的需求和想法及其理由的合理性,但申述过程并不顾及对方的想法和理由;当双方各执一词的言语争论持续一段时间(可长可短)后,情绪便开始激动,言语便开始不受控制,继而一方或双方会出现攻击性甚至了侵犯性言语,这就是所谓吵架;这种攻击性、侵犯性言语交锋的持续,会使一方或双方的情绪更加激动,这种情绪到了极端,就是愤怒。愤怒的情绪犹如一堆干柴,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被点燃,爆发出来,就会上升为肢体冲突,甚至升级为打架。最近发生在重庆的公交车坠江事故的过程就是这样。乘客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因该处无公交车站,被公交车司机申某拒绝,刘某便走到申某旁指责申某,申某先是对刘某解释,随之发生争吵,逐步相互出现攻击性言语,升级为吵架,吵架持续5分钟后,刘某开始出现攻击性动作,用手机击打申某头部,2秒钟后,申某放开方向盘挥拳击打刘某,1秒钟后,车辆失控,坠入江中,15条鲜活的生命就此告别人生。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因一件小事而引发的吵架、打架以至恶性事故、刑事案件并不是个案,仅仅发生在公交车上的此类案件就常常出现在媒体之上。
从吵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里边有引发吵架的问题,也有当事人的情绪。在这两个因素中,问题只是起因,情绪才是关键。问题因素只在事件中只能占1%,而情绪因素则要占到99%。但其中最不容忽视的和贯穿事件全过程的,就是言语。如果说,在人际交往中,双方都未使用攻击性、侵犯性言语,就不会出现人际冲突,不会吵架;没有吵架,也就不会打架了。
言语的重要性,古人早有提醒。如"夫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既可以济身,亦可以覆身";"口舌者,祸患之宫,亡灭之府也。"俗语中也有"良言一句三冬,恶语伤人六月寒"的古训。与人交往,言语的使用十分重要,但正确的使用言语,是一个习得的过程和积累,它和一个人的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个人品德的养成密切相关,是一个人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的体现。既然言语是人的思想和情感的表达,言语必然带有情感和情绪的成分,但人的情感和情绪同样反映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从导致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直接责任人之一的千乘客刘某的行为看,此人的道德修养和基本素质是遭人唾弃的。尽管我们不知道她当时都用了哪些言语,但只要略加思索便可猜个八九。
在人际交往中,要达到顺畅、和谐的目的,在言语的使用上起码应该做到文明、礼貌、得体。说到言语的得体,不禁想起鲁迅的《立论》一文,文中写道,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一一大概自然是想得到一点好兆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鲁迅写此文,当然更有深意,我们且不细究。单从生活中看,第三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这句话的人,就该遭到痛打。因为他说话不得体、不合时宜,尽管他说的是真话、实话、反映事物客观规律的话。
在使用言语时,把情绪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内更为重要,不要使自已成为情绪的傀儡,受情绪的役使。情绪一旦失控,言语便随之失控,当言的、不当言的便无从分辨,脱口而出,争吵便不可避免,进一步升级,打架便顺理成章。
所以,我们必须管好言语之门户,握紧门户之关钥。您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