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贯之…… 月读传习录第十三(答顾东桥书之三)

    今天读到拿孝亲的温清、奉养来讨论意、诚意,知、致知,物、格物的区别,这其中的道理,确实需要精察体悟,从一开始想孝亲的意念,到实行孝亲的诚意,这个诚意是要知道怎么做并且要做的一毫不差才行。知道孝亲要做到怎样的标准,只是知,知道标准又切实温清、奉养了,方为致知。温清之事,奉养之事,是物,当按照良知所认识的去做到的时候才是格物。也就是说,良知知道怎么做是最好的,真真切切做到了,无一毫之不尽,才可以叫做格物。当今社会,不孝子女大有人在,难道他们不知道对父母应该温清奉养吗?难道他们不知道温清奉养要做到怎样才是适宜的吗?知道却不去践行,这就不是知了,更遑论致知、格物了。

        说到大道理人人都能明白,人们却常常会犯错误,有的道在近处却向远处去求,有的事情本来简单却反而弄得复杂,有的舍大道却追求细枝末节,有的不求诸己之良知却无谓地索求时变之理,不以规矩等工具却想定方圆,不以尺子等工具却想穷尽距离长短,只能一事无成、贻笑大方。

      这里讲到几个典故很有意思,舜的不告而娶,武王的不葬文王而兴兵伐纣,小杖受大杖走,割肉奉亲等,看起来不合规制,背后的道理却值得探究,无不是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考虑到轻重缓急而不得已采取的行动,舜为免于无后而娶,武王为救民于水火而兴兵,受杖走杖为免陷亲于不义,都是真正的良知善念,所以,要精察其心,寻求天理,一以贯之,以蓄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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