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华为的核心价值观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而在实践过程中是如何落地的并且用绩效管理机制来保障这些组织执行到位的呢?
任正非和华为一批战略级高管曾经组织专门的讨论,在此次讨论中,任正非明确提出可以将华为的员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普通劳动者,
第二类是一般奋斗者,
第三类是有成效的奋斗者。
要将公司的剩余价值与有成效的奋斗者分享,因为他们才是华为事业的中坚力量。从“以人为本”到“以奋斗者为本”,企业的组织力量由此脱颖而出!
以下是本次讨论的录音节选整理。
作者:任正非 2011年4月14日
来源:华为关于如何与奋斗者分享利益的座谈会纪要
谢国辉:
我想问关于产假的这个问题,我们片联还有员工,09年生的小孩,10年她的考核是A,这些人我个人认为也是奋斗者。
任正非:他休了多久假?
谢国辉:09年是休了超过2个月。
任正非:
国家法律保护的是薪酬,法律上没有说休很长的假还有股票。休的假太多放弃股票,又没有放弃薪酬。过一二年又可以配了,你努力,职级还会上升,机会还在增多。
但是如果她休二个月零几天,这有什么关系呢,写个承诺书,把多休的几天扣回来,但是如果休得太多,去哪扣?公司的股票是一种虚拟分配方式,是劳动的一种分配机制,必须干活才会有。
现在有些人请事假,反正工资我也不要了,就等着分红,难道这就是华为的价值观吗?华为公司的股票是劳动才会创造出价值的。
我同情加了班没有考勤记录,这次又受打击的人。一天到晚忙着干活,以前也不积极填写表格,争取自己的利益,我认为这种人应该花点时间保护自己的利益,把表格填了。
童国栋:
两年六十天的条款,执行上有一个度的问题。发现有些同事确实是因为在艰苦地区或者在项目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造成了身体疾病需要休假,而且大家都能看到他们绩效很优秀。这种情况下建议允许基层干部给公司写个特殊说明作为例外事项处理。
任正非:
我们授权人力资源委员会给他批准,限定两个月的休整时间。如果这个人确实太优秀了,还要休长一点假,批准他出差但不给他报销差旅费。
例如去红海边上出个差,回来后如果还是觉得身体不好,就再让他自己掏钱去马尔代夫出差。我们可以变相处理,不要老是冲突公司的政策。各个基层部门只要你们集体评议了,这些优秀员工要进行保护,因为这些人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但是不能因为对这个人出一个特殊政策去普遍适应所有人,到时候我们就又没有办法制约了。
各级部门要敢于为这些人伸张。这些人曾经有很大贡献,因为工作原因身体累垮了,这类人不在此列。
童国栋:
现在的分配都是一种事后分配制度,有没有可能把这种激励提前?
任正非:
我坚决反对年终奖的制度,年终奖制度是最落后的制度,要强调过程奖、及时奖。比如应有50%幅度的过程奖在年终前发完,没有发完的,到年终就不发了,不给你了。这样逼各部门及时奖。我们强调项目奖、过程奖、及时奖。
童国栋:
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是不是可以一步步的走?
任正非:
谁让你一步步走,你走快一点,奖金有多大了不起,不就是发错了,即便发错了也只有一次。股票发错了就几十年,奖金不要看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