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乡村就是怀念养育我们的土地。
我有十几年的时间是在乡村生活的。我结束乡村生活仅仅是两年之前的事儿。我原以为走出乡村以后我是不会再去回忆那片曾让我倍生感喟的土地的。毕竟,乡村与乡村的诗意是完完全全的两回事,一个人在那个环境里生活是一种很沉重而又很疲惫的事。我于是想忘记乡村。
但是我想错了,感觉从来没有一天是这样跟着自己走的。
这一年来,我的心总被一样东西牵扯着。
当我的眼睛厌倦了都市的水门汀的建筑,当我的眼睛里看到越来越多的灰色代替了绿色,我才终于明白了,被我牵挂着的,是土地。
在乡村,我在一个中学里教书,但我每天都能看到土地,每年都能看到乡镇的大街上堆满了从田野里收割出的稻麦。那一种成熟的金黄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有着太多的诱惑,它们散发着田野的气息,在整个小镇的上空飘扬。你看不到稻麦,却闻得着那种田野里收获上来的固执的芬芳。
我也就能每年都看到土地里的庄稼怎样变成香喷喷的米饭而被端到桌子上的。有时,我甚至会和我的父兄姐妹们一起收割与脱粒。我到现在还记得有一年的秋收季节,秋天的黄昏降临到田野,西天的光亮与东方的暗淡竟然是那么明显。农人们像穿着两件外套,对着夕阳的那一边有着发毛的光亮,对着东边的这一边,则是浓重的黑影。我庆幸自己能见到这样一种真实而奇异的风景。这是一种实在的生活。这样的日子真好,它让你见得着,也放得下心。明明白白地知道我们吃的东西是从哪里来的,明明白白地知道这一年的气候有没有影响这一年的收成,这是一种幸福的生活。有好几次,我坐在米囤旁吃饭,心里特别有底气。即便是在风雨大作的日子里,我也不太担心有人从我的手里抢走这样的日子。有时,我会像一个农民一样从米囤里捧上一捧白花花的大米,这时,我就感到特别幸福。我知道了,明天的日子其实就在这大米里,我于是放心了,倒头睡觉;站起身走向我的讲台,给农家子弟上课时,心里也就倍感踏实。我在农家子弟的眼里看到土地,看到庄稼,也看到我的影子,我就知道我与土地是何等的亲近。这种日子实在而饱满。
来到都市已经好几年了,可渐渐发现远离了乡村后,就像被悬在半空中一样的心里没底。土地在哪里?不知道。大米在哪里?也不知道。
附注:
本文同样写于2000年左右。进入21世纪时,其实我已经发表了一些小说与散文,然而动静不大。感谢《教师博览》时任主编薛农基先生,他为了在《教师博览》上推出我作为封二人物,便连续推出了我的很多作品。这篇散文最初应该是发表在《教师博览》上的,后来,几本纯文学杂志才陆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