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最新进展情况,引发广泛关注。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福建省已先后发布共四批62条政策措施,每一条都饱含着对两岸融合发展的殷切期望与坚定决心,意义深远。
一是紧扣《意见》部署安排,体现政策措施亮点。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这一举措为两岸文化产业的交流合作打开了新的大门,促进两岸在文化创意、节目制作等领域相互学习、共同发展,丰富两岸同胞的精神文化生活;支持台湾同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有利于整合两岸在渔业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海洋渔业的现代化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是重视台胞台企需求,提供更多发展机遇。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让台湾同胞在闽就业的门槛降低,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能,获得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线上居住证换领补领,解决了台胞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证件难题,让他们在福建生活更加安心、便捷;开设两岸婚姻家庭专线,为两岸婚姻家庭提供了专门的服务与支持,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增进两岸民间情感交流。给予入驻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先行先试区的马祖企业运营奖励,能够吸引更多马祖企业入驻,激发产业合作园的活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台胞提供超百个宁德锂电产业企业专属岗位,使台胞能够参与到大陆新兴的优势产业中,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同时也为企业引入新的人才与理念,促进产业创新;对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台胞给予七折优惠,鼓励台胞参与到大陆的生态建设中来,共同推动绿色发展,也为两岸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新的模式。
三是携手共进各尽所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从事文化工作的,可利用政策契机,加强与台湾文化业者的交流合作,策划更多两岸文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在经济领域工作的,可关注两岸产业合作机遇,为台企与本地企业牵线搭桥,促进产业链融合,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社区工作的,可积极吸纳台胞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两岸同胞之间的了解与信任,营造“两岸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一项伟大而意义深远的事业,它承载着两岸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族复兴的期盼。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迎接两岸关系更加美好的明天 ,让两岸同胞在融合发展中共享机遇、共创辉煌,在民族复兴的征程中携手同行,书写两岸关系的崭新篇章。